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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6 证券简称:柘中建设 公告编号:2014-64 TitlePh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仁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兵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32,591,162.34 | 1,009,060,150.14 | 2.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53,912,070.82 | 950,883,210.00 | 0.32%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8,335,209.79 | 15.58% | 98,967,352.20 | -15.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14,647.73 | 169.13% | 3,028,860.82 | 138.1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52,883.95 | 61.84% | -13,461,345.09 | -72.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3,496,351.40 | -257.6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125.00% | 0.01 | 116.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125.00% | 0.01 | 116.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8% | 0.92% | 0.32% | 1.1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22,297.4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943,888.1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1,348.4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10,036.34 | | | 合计 | 16,490,205.9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768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0.44% | 190,200,000 | 190,200,000 | | | | 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3% | 9,800,000 | 9,800,000 | |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汇金聚富(IX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其他 | 3.50% | 2,450,000 | | |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方正融金1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2.64% | 1,850,000 | | | | | 沈中根 | 境内自然人 | 2.16% | 1,512,275 | | | | | 银河资本-光大银行-银河资本富汇达量化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78% | 1,243,352 | | | | | 邱钧 | 境内自然人 | 1.61% | 1,126,210 | | | | | 诸金富 | 境内自然人 | 0.95% | 665,800 | | |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广发福安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94% | 656,500 | | |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达稳盈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93% | 651,200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汇金聚富(IX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2,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0,0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方正融金1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0,000 | | 沈中根 | 1,512,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2,275 | | 银河资本-光大银行-银河资本富汇达量化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243,3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3,352 | | 邱钧 | 1,126,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6,210 | | 诸金富 | 66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5,8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广发福安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5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5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达稳盈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5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1,200 | | 王栋梁 | 50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4,200 | | 董以建 | 471,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471,88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72.3%股权,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其中,股东余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6,610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089,600股,合计持有1,126,21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了79.72%,主要是购买了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应收利息较年初增长了114.75%,主要是本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相应计提的理财收益增加。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了81.48%,主要是处置钢模所致。 4、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了119.44%,主要是本期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基建款增加。 5、存货较年初下降了37.31%,主要是本期发出商品确认收入,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6、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了39.17%,主要是本期控制存货库存,导致应付账款减少。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了68.21%,主要是上期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于本期支付。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了423.53%,主要是关联方往来款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71.93%,主要是本期短期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0、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43.23%,主要是本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相应的投资收益增加。 11、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96.15%,主要是本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89.13%,主要是本期随从国家环保政策,设备锅炉合同取消所致。 13、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38.12%,主要是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57.64%,主要是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53.14%,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 154.68%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了90.64%,主要是本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于本期到期收回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10.70%,主要是本期向银行取得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 关于追加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关于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的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做承诺 | | 承诺人 | | 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仁军、蒋陆峰 | 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仁军、蒋陆峰 | 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时间 | | 2013-01-23 | 2010-01-14 | 2010-01-14 | 2014-02-24 | | 承诺期限 | | 2016-01-28 | 持续有效 | 持续有效 | 持续有效 | | 承诺内容 | | “将所直接持有的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承诺的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三十六个月至 2016年1月28日,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公司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柘中建设的股份,也不由柘中建设收购本公司所持股份。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柘中建设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柘中建设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或支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柘中建设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对柘中建设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柘中建设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通过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柘中建设资金。本公司(本人)保证,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公司(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将立即停止与柘中建设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公司(本人)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柘中建设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 “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保证合法拥有柘中集团名下资产的全部权利,相关资产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名下资产过户不存在政策障碍” | | 履行情况 | | 正常履行 | 正常履行 | 正常履行 | 正常履行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40.00% | 至 | 165.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50 | 至 | 1,050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96.8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2014年比上年市场情况有所好转;2、2014年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大幅减少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影响整体盈利能力的小管桩产品生产;3、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产品毛利率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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