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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4-049TitlePh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维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维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457,065,487.382,120,550,018.721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721,221,375.431,745,864,214.80-1.41%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76,409,891.18-2.13%1,212,643,881.58-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2,072,307.832.55%113,597,160.63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1,924,677.574.37%111,166,184.122.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7,055,381.27666.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0%0.254.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0%0.254.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8%0.02%6.47%0.0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178.8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79,950.00收到市农业局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200万元,宁乡县财政局农业专项资金8万元;长沙市能源局2012节能减排奖励金60.195万元;2013年度经开区目标管理考核奖励6万元;长沙市商务局(机关)湘品出湘0.3万元;宁乡经济开发区税收目标奖3万元,;阆中经信局技改项目资金20万元;工业发展十强企业奖10万元;统计局上限企业奖励资金0.5万元;宁乡县发改局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0万元;2014年技术改造节能创新补助资金20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401.20 
减:所得税影响额913,393.46 
合计2,430,976.5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154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05%184,567,680184,567,680质押184,560,000
湖南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16%23,760,00023,760,000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23%19,497,242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15%14,525,98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其他2.86%13,171,426   
杨子江境内自然人2.16%9,936,0009,936,000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62%7,451,200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境外法人1.34%6,173,954   
长沙盈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1%6,048,0006,048,000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19%5,485,079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497,242人民币普通股19,497,242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525,980人民币普通股14,525,98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13,171,426人民币普通股13,171,426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51,200人民币普通股7,451,200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6,173,954人民币普通股6,173,954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485,079人民币普通股5,485,07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4,609,944人民币普通股4,609,944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2,762,398人民币普通股2,762,398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2,715,486人民币普通股2,715,486
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443,780人民币普通股2,443,7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杨子江持有卓越投资20.2%的股权,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嘉华卓越、嘉华致远、嘉华优势的委派代表同为宋向前;天恒投资、盈盛投资为本公司骨干员工投资设立。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2,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开放式基金2,000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87%(绝对额增加1,478.02万元),主要系本期客户采用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18.63%(绝对额增加5,551.61万元),主要系本期对部分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短期信用收款期所致。

4.应收利息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253.68万元),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结算收回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7.69%(绝对额减少1,043.62万元),主要系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减少及收回国债逆回购投资影响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20,906.98万元),主要系本期对衡阳华亚包装和天津合兴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所致。

7.工程物资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4.83%(绝对额增加448.33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厂在建工程材料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3.10%(绝对额增加59.26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绝对额增加24,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信用贷款增加所致。

10.应付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0.66%(绝对额增加5,867.23万元),主要系本期应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11.预收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66%(绝对额增加2,315.26万元),主要系本期末推出促销政策客户预收款增加所致。

12.应付利息项目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42.26万元),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计提贷款利息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2.12%(绝对额增加1,062.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1,062万元所致。

14.实收资本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23,040万元),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2.06%(绝对额增加1,185.54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减少,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47.41%(绝对额增加200.43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69.14%(绝对额减少275.02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投资合兴基金亏损所致。

4.营业外支出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7.33%(绝对额减少144.23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96.44%(绝对额增加4,755.7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66.10%(绝对额增加11,916.55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票据保证金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12.37%(绝对额增加300.36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募集资金定期利息增加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2.21%(绝对额减少31,706.10万元),主要系收到的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5.59%(绝对额减少36,540.76万元),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55.03%(绝对额增加12,857.00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对衡阳华亚包装和天津合兴基金的投资所致。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9.10%(绝对额减少22,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24,830.42万元), 主要系本期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3.38%(绝对额减少2,928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76.87%(绝对额减少2,759.58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卓越投资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2011年02月15日2012年01月06日-2015年01月05日正在履行
卓越投资(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本公司在作为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期间(以下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应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公司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2011年02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卓越投资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2011年02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2011年02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杨振、肖赛平、杨子江(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本人在作为加加食品实际控制人期间(以下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人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人的业务与加加食品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人应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人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2011年02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2011年02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天恒投资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2011年02月15日2012年01月06日-2015年01月05日正在履行
天恒投资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6)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自2010年9月起,不存在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以偿还。2011年02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2014年1月29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承诺:此项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2014年01月29日2014年01月29日-2015年01月28日正在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0.00%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2,950.4416,188.05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6,188.0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加大销售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大单品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政府补贴收入具有不确定性。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振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4-04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秘彭杰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拟成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归纳和表述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4-04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本人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蒋小红、王彦武、姜小娟,公司高管陈伯球、段维嵬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会议审议予以通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49);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4-04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2014年7月1日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中修订五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增三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具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坡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坡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8、金融工具列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相应修订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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