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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4-086 TitlePh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伟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国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58,388,930.23 | 1,370,202,791.64 | -0.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10,049,789.95 | 1,132,191,911.01 | 6.88%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20,344,139.33 | 9.86% | 922,115,462.36 | 12.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9,315,720.56 | -4.91% | 245,107,950.16 | 1.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6,230,199.00 | 0.14% | 234,640,367.93 | 3.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34,520,797.36 | -16.7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14 | -4.91% | 0.4979 | 1.2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14 | -4.91% | 0.4979 | 1.2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3% | 下降1.71个百分点 | 21.20% | 下降2.0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62,629.7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215,888.79 | 包括财政贴息2,061,400.00元,财政拨款5,496,455.30元,税收返还3,220,722.64元,扶持基金1,437,310.85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4,162.93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84,848.7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20,250.46 | | | 合计 | 10,467,582.2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817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League Agent(HK)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5.35% | 75,571,345 | 75,571,345 | | | | 唐伟国 | 境内自然人 | 7.43% | 36,569,113 | 36,569,113 |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1% | 12,867,734 | |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 | 5,900,056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 | 5,885,106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 | 5,450,467 | | | |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0% | 5,435,980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0% | 5,397,252 | | | | | 李伟奇 | 境内自然人 | 1.08% | 5,300,000 | |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 | 5,000,103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12,867,7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67,734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900,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0,05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85,106 | 人民币普通股 | 5,885,106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50,467 | 人民币普通股 | 5,450,467 |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5,435,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35,98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97,252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7,252 | | 李伟奇 | 5,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00,00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10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55,1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5,16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李伟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000,000股股份,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300,000股股份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7.13%,主要原因为实施2013年度每10股派现金2.3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支付子公司少数股权收购款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48.86%,主要原因为收入增加,赊销货款增加所致。 存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31.65%,主要原因为销售规模扩大,相应的原料储备及产品库存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87.87%,主要原因为金标生产楼、松江生产基地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81.53%,主要原因为新产品研发取得注册证,结转相应的开发支出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84.95%,主要原因为本期发放期初尚未发放的薪金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43.62%,主要原因为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3.40%,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49.58%,主要原因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2.42%,主要原因为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减少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东协议转让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事宜顺利完成。截止2014年8月20日,外国战略投资者方源资本旗下League Agent (HK) Limited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共取得75,571,345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5.35%。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序推进。2014年5月20日,中国证监会向本公司出具了《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受理,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完成了两次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鉴于商务部第一次出具的同意战略投资的批复有效期180天即将届满而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经公司申请,公司已完成商务部战略投资批复有效期的延期。 在战略投资事宜推进的同时,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举产生,管理层持续推进了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机制的改善,致力于整合公司资源、提升管理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科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科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及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前述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1.League Agent (HK) Limited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公司15.35%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 2014年06月20日 | 2014-052号临时公告 | | 2014年07月30日 | 2014-073号临时公告 | | 2014年08月21日 | 2014-076号临时公告 | | 2.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事宜 | 2014年06月24日 | 2014-056、057号临时公告 | | 2014年06月25日 | 2014-058、059号临时公告 | | 3.公司董事监事换届选举事宜 | 2014年07月02日 | 2014-061、062号临时公告 | | 2014年07月19日 | 2014-066、067号临时公告 | | 4.商务部战略投资批文有效期获得延期 | 2014年09月27日 | 2014-083号临时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League Agent (HK) Limited | 对于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其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 | 2014年01月20日 | 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 | 实际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唐伟国 | 承诺方向本公司出具了《非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所控制的子公司将不从事体外临床免疫诊断试剂、生化诊断试剂及核酸诊断试剂等的研究、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 2004年06月08日 | 长期承诺 | 实际履行中 | | 持股5%以上股东League Agent (HK) Limited | 对于通过本次认购定向发行股份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其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 | 2014年01月20日 | 自通过本次认购定向发行股份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 本次向特定对向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尚未完成,尚未开始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唐伟国 | 承诺方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持续持股的承诺函》。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League Agent (HK) Limited (“LAL公司”)通过协议收购取得部分股东所持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0.01%的股份登记在LAL公司名下之日起三年内,唐伟国先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出售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但质押融资并且不导致股份权益变动的情形除外) | 2014年01月20日 |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LAL公司通过协议收购取得部分股东所持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0.01%的股份登记在LAL公司名下之日起三年 | 实际履行中 | | 持股5%以上股东唐伟国 | 在前述承诺基础上,唐伟国追加承诺:自即日起委托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其持有的科华生物36,569,113股股份的追加限售登记手续,限售期自2014年7月28日起三年。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科华生物股份,将减持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科华生物 | 2014年07月28日 | 自2014年7月28日起三年,截止日为2017年7月27日 | 实际履行中 | | 持股5%以上股东League Agent (HK) Limited | 股东追加承诺对于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0,489,11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科华生物已发行总股本8.22%),自该等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其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追加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为2017年6月17日。承诺方进一步追加承诺,若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发生科华生物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科华生物股份,将减持股份所得扣除投资本金后的全部收益上缴科华生物 | 2014年06月18日 | 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8.22%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实际限售截止日为2017年6月19日 | 实际履行中 | | 持股5%以上股东League Agent (HK) Limited | 股东追加承诺对于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8,770,55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科华生物已发行总股本1.78%),自该等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其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追加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为2017年7月27日。承诺方进一步追加承诺,若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发生科华生物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科华生物股份,将减持股份所得扣除投资本金后的全部收益上缴科华生物 | 2014年07月28日 | 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1.78%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限售截止日为2017年7月27日 | 实际履行中 | | 持股5%以上股东League Agent (HK) Limited | 股东追加承诺对于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6,311,67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科华生物已发行总股本5.34%),自该等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其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追加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为2017年8月18日。承诺方进一步追加承诺,若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发生科华生物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科华生物股份,将减持股份所得扣除投资本金后的全部收益上缴科华生物 | 2014年08月19日 | 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5.34%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限售截止日为2017年8月18日 | 实际履行中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15.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8,832.92 | 至 | 33,157.86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8,832.9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要产品销售保持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伟国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编号:2014-085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于2014年10月28日披露,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发展”)的业务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含本数)万元人民币的进口信用证额度连带责任担保。本次给予企业发展的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可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编号:2014-087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同意为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发展”)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含本数)万元人民币的进口信用证额度连带责任担保。本次给予企业发展的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本次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可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发展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仪器代理业务,注册资本为2,500.72万元,目前已成为SYSMEX在中国最大的代理商。截止2014年9月30日,总资产25,062.04万元,净资产23,968.85万元;201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655.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作为仪器代理公司,企业发展对资金有较大需求,但其本身注册资本金有限,近年来又相继投资设立了多家子公司。为支持其业务做大做强,由母公司对其提供相应担保支持是必要的。母公司对企业发展存在着一定的担保风险,但这些风险总体是可控的,理由如下: 1.本公司作为企业发展的全资控股股东,对其有完全的控股权和控制力,母公司对企业发展提供的担保与对其他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有着本质的区别: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2.企业发展有着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预计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3.作为全资控股股东,本公司要求企业发展应积极应对业务拓展的需求,加强对其自身子公司、办事处的控制,合理筹划,稳健经营,努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拓展分销渠道,细分产品市场,平衡库存与资金的矛盾,加强购销存管理,将贷款、库存及应收账款的风险有效降低。 4.本公司将继续通过对企业发展委派执行董事加强对企业发展经营管理的控制,强化母公司对企业发展财务的控制权和管理权,由公司财务部、内部审计部、法务部从科华总体战略出发,加强对企业发展的财务、审计及法务监督,保障其经营安全和资金安全。 四、担保协议和信用证担保书等文本的签署 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信用证担保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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