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5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金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少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2%,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大部分以票据结算。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94.85%,主要是暂替子公司亚玛顿(中东北非)有限公司支付土地租金和新建厂房预付款。 3.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9.27%,主要是公司本期新购入了土地。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31.65%,主要是部分与长期资产相关预付款转在建工程。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79.83%,主要是本期采购额增加,大部分以票据结算。 6.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77%,主要是预收账款本期大部分已发货并开票。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40.07%,主要是计提了年终奖金。 8.应交税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79.58%,主要是本期购买的进口设备金额较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相应应交增值税增加。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1.65%,主要是AR产品出货量的增加。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7.73%,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相应采购成本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54.55%,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增加。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2.96%,主要出货量的增加使得运输费用相应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862.59%,主要是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增加。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8.92%,主要是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导致毛利润大幅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61.77%,主要是因为本年购买材料和支付的税金较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33.04%。主要是因为本年增加委托贷款及投资设立子公司。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31.24%,主要是因为本年收到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5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27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5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27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7名董事现场出席,武利民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5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填列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除上述,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