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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14-038TitlePh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泽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元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5,693,380,976.915,325,246,172.085,325,246,172.08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755,298,837.452,572,393,810.682,572,393,810.687.11%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27,146,240.6960.59%2,400,556,278.654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3,359,700.7662.91%236,984,906.393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2,000,034.2063.18%232,842,089.2536.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0,430,868.86-934.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3062.89%0.511331.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3062.89%0.511331.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2%1.29%8.87%0.9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02,978.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696,064.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72,594.85 
减:所得税影响额953,612.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69,250.38 
合计4,142,817.1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605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1.57%192,681,82318,628,912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46%48,492,349   
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0%15,742,962 质押7,870,000
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国有法人2.17%10,052,98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境内非国有法人1.49%6,915,223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20%5,541,01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国有法人1.13%5,260,000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97%4,499,786   
赛维航电科技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4%4,364,301 冻结130,993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深境内非国有法人0.93%4,3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74,052,911人民币普通股174,052,911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8,492,349人民币普通股48,492,349
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742,962人民币普通股15,742,962
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10,052,980人民币普通股10,052,98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6,915,223人民币普通股6,915,223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541,010人民币普通股5,541,01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5,260,000人民币普通股5,260,000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4,499,786人民币普通股4,499,786
赛维航电科技有限公司4,364,301人民币普通股4,364,30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深4,300,000人民币普通股4,3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流通股东和前10名股东中,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赛维航电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公司,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管理;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其中部分准则于2014年7月1日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要求,公司分析了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对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准则变动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兴华”)持有济南轻骑不超过1%的股权(35,490股),原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已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涉及金额66,800.00元。

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涉及“设定受益计划”。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需定量测算,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需梳理涉及的福利计划种类及人员范围,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有关长期职工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2014年三季报暂无法披露。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此项追溯调整数据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与上年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会计报表项目: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 目2014年9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908,824,027.301,456,975,891.65-37.62%报告期支付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款增加及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应收账款1,917,829,765.341,375,097,685.8339.47%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部分市场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预付款项102,987,303.3364,168,741.2860.49%公司光电技术产业基地新购设备预付款增加
存货864,644,940.07502,100,387.7372.21%公司生产规模扩大,部分订单未配套完毕,产品尚未交付导致存货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1,135,740.223,856,720.69-70.55%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采暖费在采暖期摊销完毕。
固定资产1,068,625,006.70690,221,137.7654.82%2014年4月公司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在建工程转成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71,001,041.69366,680,515.31-80.64%2014年4月公司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0,000,000.00-100.00%全资子公司中航光电(洛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投资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
短期借款200,000,000.00380,000,000.00-47.37%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偿还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826,764,912.68516,545,896.7260.06%公司光电技术产业基地项目投产,设备和原材料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34,840,111.2318,861,964.2084.71%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导致预收账款增加。
应交税费25,311,646.5164,295,515.73-60.63%2014年5月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致。
其他应付款47,112,728.1727,076,405.5174.00%2014年8月公司收光电技术产业基地政府补助所致。
应付股利10,101,854.012,276,873.59343.67%报告期控股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尚未支付所致。
专项应付款90,325.53-11,418,926.65-100.79%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收到综合技改项目拨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项 目2014年前3季度2013年前3季度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2,400,556,278.651,689,718,813.9442.07%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营业成本1,607,201,449.451,101,484,575.1745.91%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6,970,719.955,245,254.6832.90%公司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管理费用300,306,313.40219,716,171.4936.68%公司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以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41,207,298.4928,374,422.5645.23%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投资收益10,117,758.341,485,101.11581.28%参股公司中航海信销售规模扩大、盈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8,129,141.704,595,598.1676.89%政府补助及供应商质量罚款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1,563,461.59610,019.44156.30%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300,012,267.68201,796,994.1448.67%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所得税费用38,804,589.5426,123,324.0048.54%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净利润261,207,678.14175,673,670.1448.69%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所有的净利润236,984,906.39172,862,673.2437.09%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 目2014年前3季度2013年前3季度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18,697,726.841,206,437,613.8942.46%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以及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9,128,112.5433,557,750.35195.40%公司2014年收到土地返还款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99,047,808.19607,112,692.6781.03%公司采购规模扩大以及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9,462,785.64415,854,724.2532.13%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136,108,967.1289,506,403.7252.07%西安富士达2013年11月20日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7,326.17134,842.0253.75%处置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450,000.00807,459,998.99-99.70%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98,200,000.00-100.00%公司2013年发行“12光电债”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104,154,066.2768,748,608.6151.50%公司支付“12光电债”利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09年11月06日长期正在履行
 未来中航科工与中航光电若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一航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07年10月18日长期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正在履行
中航工业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2年07月20日长期正在履行
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一航停止收取政策指导和行业信息服务费的承诺2007年07月12日长期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正在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为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承诺对本次债券本息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以及该款项至实际支付日的所有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2013年01月22日2014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5日正在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者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认购股份。2013年03月28日2013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18日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中航光电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2012年08月01日长期正在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0.00%4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29,333.3634,222.26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4,444.4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因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及西安富士达纳入合并报表,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兴华”)持有济南轻骑不超过1%的股权(35,490股),原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现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涉及金额66,800.00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涉及“设定受益计划”。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需定量测算,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需梳理涉及的福利计划种类及人员范围,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有关长期职工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2014年三季报暂未作调整。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此项追溯调整数据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3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荣忠启、韩炜、周放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王朝阳董事委托郭泽义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4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4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4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0月28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4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2014年10月27日下午15:00—10月2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泽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6人,代表股份284,393,674股,占公司总股本463,472,988股的61.3614%。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258,501,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74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25,89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66%。

(3)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89,646,74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483%;反对2,065,1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2517%;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154,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18%;反对2,065,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393,6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219,5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393,6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393,6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周宁、杨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4-03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兴华”)持有济南轻骑不超过1%的股权(35,490股),原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现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涉及金额66,800.00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涉及“设定受益计划”。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需定量测算,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需梳理涉及的福利计划种类及人员范围,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有关长期职工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公司2014年三季报暂未作调整。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此项追溯调整数据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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