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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38 证券简称:广汽集团 TitlePh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房有、总经理曾庆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灿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60,797,817,775 | 57,789,896,921 | 5.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372,827,990 | 33,257,808,312 | 3.35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229,696 | 333,820,389 | -6.17 | | 营业总收入 | 15,644,191,564 | 12,431,769,061 | 25.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72,247,044 | 2,242,425,127 | 1.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27,150,478 | 2,209,985,243 | -3.7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5 | 6.98 | 减少0.33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5 | 1.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5 | 1.33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户) | 25,024(H股:293)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1) | | 3,705,129,384 | 57.58 | 3,617,403,529 | 无 |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2) | 522,814 | 2,207,692,689 | 34.31 | | 未知 | | 其他 | | 万向集团公司 | | 156,996,823 | 2.44 | | 未知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432,341 | 95,002,122 | 1.48 | | 未知 |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 9,447,833 | 0.15 | | 未知 | | 其他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 8,693,908 | 0.14 | | 未知 |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24,489 | 8,306,219 | 0.13 | | 未知 | | 其他 | | 申荣 | 7,998,646 | 7,998,646 | 0.12 | | 未知 | | 境内自然人 |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7,869,515 | 0.12 | | 质押 | 7,869,515 | 国有法人 | |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 | | 7,259,627 | 0.11 | | 未知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207,692,689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207,692,689 | | 万向集团公司 | 156,996,8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996,823 |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95,002,122 | 人民币普通股 | 95,002,122 | |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87,725,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87,725,855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9,447,833 | 人民币普通股 | 9,447,833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8,693,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8,693,908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306,219 | 人民币普通股 | 8,306,219 | | 申荣 | 7,998,646 | 人民币普通股 | 7,998,646 |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7,869,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7,869,515 | |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 | 7,259,627 | 人民币普通股 | 7,259,62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形,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 | 期初余额或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 在建工程 | 1,182,943,676 | 472,447,028 | 150.4% | | 开发支出 | 1,480,339,406 | 954,394,730 | 55.1%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28,902,990 | 1,087,586,098 | 49.8% | | 短期借款 | 10,547,032,188 | 2,699,658,000 | 290.7% | | 其他应付款 | 2,752,508,077 | 2,079,398,875 | 32.4% | | 财务费用 | ?332,239,776 | 214,475,077 | 54.9% | | 销售费用? | 970,876,134 | 706,800,190 | 37.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584,863 | 901,583,010 | -12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151,304 | 2,937,025,630 | -99.1% |
(1)在建工程: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为扩大产能增加投入所致; (2)开发支出:主要是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随着相关业务变动而增加; (4)短期借款:主要是第二季度初偿还中期票据后相应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5)其他应付款:主要随着经营业务扩展而增加; (6)财务费用:主要是本集团报告期内有息负债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且增幅大于利息收入所致; (7)销售费用?:主要是本期广告宣传、售后服务及销售奖励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2.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出11.70亿元,主要为本报告期为提高产能和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0.27亿,比上年同期流入减少29.10亿,主要为本期偿还中期票据、新增发行短期融资券和借入银行借款、分配股利增加以及上期发行公司债综合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广汽工业集团 | 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3,617,403,529股A股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截止2015年3月28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现金分红 | 本集团 | 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2-2014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12-2014年度 | 是 | 是 | | 《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广汽工业集团 | (1)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托管、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股份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或参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以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但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出于投资目的而购买、持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于国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不超过5%以上的权益;或因第三方的债权债务重组原因使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第三方不超过5%以上的权益的情形不适用于本公司的上述承诺。(4)如果广汽工业集团或所属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发现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行人应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子公司是否有意从事或参与上述业务机会。一经收到发行人确定有意的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即应将该新业务机会转让予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5 )如果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因任何原因决定不从事和参与该等新业务,一经收到发行人确定不从事和参与该等新业务的通知,或发行人未在其收到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则广汽工业集团或所属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依据本协议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6)将来广汽工业集团或所属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依照上述第5 项可能获得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或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广汽工业集团或所属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将给予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选择权,即在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市场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允许的前提下,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有权按照法定程序一次性或多次向广汽工业集团或所属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由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选择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广汽工业集团或所属子公司(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 长期 | 否 | 是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集团已于编制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时提前执行了下列五项新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已于编制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时提前执行了下列两项新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详情请参看本集团2013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披露。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 | -129,611,423 | 129,611,423 | | | 合计 | | -129,611,423 | 129,611,423 |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本集团已于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起提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详见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披露。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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