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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6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小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51%,主要系新产品市场需求增加所致。 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59.06%,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本期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9.67%,主要系薪酬支出、折旧、研发费用增长等所致。 本期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67%,主要系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60.32%,主要系本期应收款增加金额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长61.83%,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及毛利率提高所致。 本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52.84%,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73.71%,主要系以收回应收出口退税,以及加强应收帐款回款管理所致。 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45.5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增加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期末预收帐款比期初增加62.7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相应预收货款增长所致。 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74.32%,主要系本期上缴代征税款所致。 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78.58%,主要系收回期初结转出口退税及收回部分委托贷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38.86%,主要系期末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以10.26元/股的价格向宁波正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对象发行3300万股股份。2014年9月16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2014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受理通知。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杭州银轮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子公司杭州银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轮”)增资1,400万元。 《关于向杭州银轮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于2014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杭州银轮的的基本情况 杭州银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杭州银轮增资1,400万元。 杭州银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6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5号浙江大学科技园A楼东区416-417室,法定代表人为陈不非,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船用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配件、电子产品、基础工程设备、化工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农业机械配件、工程机械配件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技术、环保科技技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机械技术的技术服务;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船用配件,摩托车配件,普通机械,电子产品(除专控),基础工程设备,化工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农业机械配件,工程机械配件。 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杭州银轮增资1,400万元。 杭州银轮是一家技术研发型的公司,主要是为公司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已拥有多项EGR、SCR及换热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因杭州银轮经营发展需要,为便于其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提高其研发创新能力,公司拟向其增资1,400万元。 杭州银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已具备完整的经营团队和研发团队,拥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公司本次向杭州银轮增资有助于提高其经营发展和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增资,且金额较小,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5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第于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杭州银轮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向杭州银轮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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