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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笃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永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赵敏通过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有约定回购股份数量915,000股。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1-051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笃仁先生召集并于201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笃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赵笃仁先生处理合资事宜。具体内容请参考2014年10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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