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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云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利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益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21.97万元,降低58.33%,主要是期末持仓的期货公允价值的变动; 2、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854.33万元,降低40.86%,主要是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用于支付采购结算; 3、本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70.48万元,增长38.76%,主要是预付购铜款; 4、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369.32万元,增长74.69%,主要是增加了投标、履约、质量保证金以及部分收储补偿款未收到; 5、本报告期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较期初增加5715.6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公司将已评估待收储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重分类单列出来; 6、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027.2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为进项留抵税额; 7、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7703.5万元,增长860.25%,主要是母公司太阳电缆城项目持续投入; 8、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1041.38万元,增长40.62%,主要是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的采购结算; 9、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275.68万元,降低61.53%,主要是支付了前期计提的效益工资; 10、本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188.48万元,降低98.90%,主要是支付了前期计提的借款利息; 11、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784.3万元,增长335.92%,主要是母公司本期新增政策性搬迁余额; 12、本报告期末实收资本较期初增加了15,075万元,增长50%,主要是公司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13、本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期初减少了15,075万元,降低30.22%,主要是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公允价值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8.98万元,降低474.38%,主要是本期期货持仓公允价值浮亏; 2、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6.43万元,增长55.2%,主要是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回的现金股利较上年同期增加; 3、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117.64万元,增长170.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159.43万元,增长2686.78%,主要是母公司因政策性搬迁处置了两块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相应确认政府补助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80.27万元,与上年同期-577.47万元,增加现金6,457.74万元,增长1,118.29%。主要体现为本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0,316.13万元,主要是由于2014年票据结算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所以公司用票据结算的采购相应增加,使得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034万元,与上年同期-13,016.07万元同比减少现金3,017.93万元,降低23.19%。主要是公司太阳电缆城项目建设全面开工,使得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了7,985.24万元。公司政策性搬迁收到部分收储补偿款使得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122.58万元,增长100%,两者相互作用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172.93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12.81万元,与上年同期4,595.98万元同比增加现金3,916.83万元,增长85.22%,主要是母公司本期收到被指定为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3,126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根据南平市国土资源局7月发布的《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国土资工告字[2014]04号),公司参与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三个地块的竞拍。2014年8月18日,公司取得了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2014年9月19日公司同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位于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水东街道办事处塔下村老厂区地块签订了《收储补偿协议》。201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福建南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奖励款5126万元。2014年10月9日公司收到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付的第一期收储补偿费人民币6402.98万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八项准则,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更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涉及的相关影响如下:
二、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云孝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4-03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投上述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至2014年1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1.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1.1选举陈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刘信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选举岑章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项议案中的1.2项和第3项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第1项议案中的1.1项表决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3000 联系人;江永涛、何海莺 联系电话:(0599)8736341、8736221 联系传真:(0599)8736321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一并提交本公司。 4、其他事项:出席公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0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太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议案1之下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述议案1中的1.2项、议案2、议案3),1 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中的1.1项),在“委托数量”下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先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制的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侠)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一)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二)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对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可以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4-03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为满足销售部门为客户配送产品的需要,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普通货运”项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14]14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现有公司的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五金、交电、化工,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种电线、电缆、铜杆材及其它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增加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制造;五金、交电、化工,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种电线、电缆、铜杆材及其它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章程中相关内容部份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按照修改内容重新编制了《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该《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具体《公司章程》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14]14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9月收到公司副董事长王龙雏先生、董事张水利先生、独立董事魏书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龙雏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副董长职务,张水利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魏书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现需增补两名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陈方先生、刘信平先生、岑章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岑章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别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方,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理学博士,陈方先生2000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兼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0年7月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兼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7月至今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 陈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刘信平,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刘信平先生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13年5月任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信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信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岑章志,男,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岑章志先生2001年-2007年任清华大学副校长,2008年-2012年任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4月退休,曾获国务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部级科技进步奖9项。 岑章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岑章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4-032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下午14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仰峰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收回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4-03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新修订的或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以来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9、30、33、37、39、40、41号新会计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要求,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3、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资产负债表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要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母公司报表调整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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