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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锡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0,344,592,729.58 | 9,955,877,041.02 | 3.9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21,777,164.52 | 3,030,420,892.57 | 3.01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544,330.38 | 521,394,877.23 | -48.88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7,992,150,203.28 | 8,349,222,513.45 | -4.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0,360,608.75 | 162,052,394.40 | 17.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4,158,115.37 | 162,917,973.69 | 6.9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9 | 5.57 | 增加0.62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18.7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18.75 |
电缆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地区 | 营业收入(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同比增减(%) | | 华东 | 452,335.55 | -10.99 | | 华北 | 103,199.54 | 1.48 | | 西北 | 49,212.85 | 0.88 | | 西南 | 48,918.10 | 1.40 | | 华中 | 45,763.68 | 21.24 | | 华南 | 27,430.47 | -26.15 | | 东北 | 15,798.53 | -0.41 | | 国际 | 24,343.29 | 261.45 | | 合计 | 767,002.01 | -4.65 |
电缆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行业 | 营业收入(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同比增减(%) | | 电网 | 244,295.08 | -17.42 | | 制造 | 211,361.98 | -4.83 | | 建筑、房地产 | 108,814.09 | -9.89 | | 贸易 | 81,109.81 | 8.85 | | 发电 | 34,049.90 | 39.25 | | 通信及电子 | 21,664.99 | 93.52 | | 交通运输 | 23,614.02 | -16.44 | | 矿业 | 14,975.94 | -6.17 | | 航空航天 | 584.96 | -59.64 | | 其他 | 26,531.24 | 167.85 | | 合计 | 767,002.01 | -4.65 |
电缆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产品 | 营业收入(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同比增减(%) | | 智能电网电缆 | 187,174.82 | 1.61 | | 智能楼宇、工厂电缆 | 124,868.67 | 10.37 | | 智能风电电缆 | 82,529.42 | 12.49 | | 智能交通电缆 | 68,795.94 | 8.50 | | 智能油气电缆 | 24,904.31 | 13.27 | | 智能核级电缆 | 8,301.44 | 14.62 | | 智能光伏电缆 | 1,245.22 | 0.29 | | 其他电缆 | 269,182.19 | -20.79 | | 合计 | 767,002.01 | -4.65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
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
收入 | 收入同比增减(%) | 净利润 | | 10,800 | 100.00 | 网络交易 | 26,326.13 | 11,028.23 | 101,904.82 | 103.97 | 1,962.58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户) | 23,35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745,042,391 | 75.25 | | 质押 | 473,2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35,103,400 | 3.55 | | 质押 | 11,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创璟实业有限公司 | | 27,884,648 | 2.82 | | 无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52,996 | 12,687,395 | 1.28 | | 无 |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768,739 | 5,538,620 | 0.56 | | 无 | | 其他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信贷资产1 | -2,200,000 | 5,000,000 | 0.51 | | 无 |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10 | 4,996,235 | 0.50 | | 无 | | 其他 | | 陈丽华 | 32,669 | 2,034,374 | 0.21 | | 无 | | 境内自然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 | 1,366,634 | 0.14 | | 无 | | 其他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0,200 | 1,250,200 | 0.13 | | 无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45,042,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745,042,391 | | 上海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5,10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03,400 | | 上海创璟实业有限公司 | 27,884,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84,648 |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87,3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87,395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538,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38,620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信贷资产1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96,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6,235 | | 陈丽华 | 2,034,37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4,37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66,6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6,63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2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经征询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形;上海创璟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形。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投入、对外投资以及主动归还借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由于铜合约浮动盈亏变动影响所致。 3、应收票据: 主要是由于加强票据流通,多用于支付货款所致。 4、预付款项:主要是由于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5、应收利息:主要是由于未到期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7、无形资产:主要是由于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8、商誉:主要是由于本期收购北京水木源华、上海艾能电力并表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由于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10、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是由于铜合约已到期所致。 11、应付票据:主要是由于票据已到期支付所致。 12、应付账款:主要是由于未支付的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由于已支付上年度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14、应付利息:主要是由于计提未到期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5、应付股利:主要是由于北京水木源华利润分配所致。 16、其他应付款:主要是由于增加北京水木源华、上海艾能电力分期投资款所致。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于增加融资租赁一年内到期租金所致。 18、长期应付款:主要是由于增加融资租赁租金所致。 19、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于增加固定资产售后租回产生的递延收益所致。 20、少数股东权益:主要是由于北京水木源华、上海艾能电力合并所致。 21、财务费用: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益变动。 22、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由于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所致。 2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4、投资收益:主要是由于收到投资分红。 25、营业外收入: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6、营业外支出:主要是由于本季度捐赠支出较少所致。 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原材料预付增加所致。 2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工程设备等长期资产逐步完工,投资支付减少所致。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主动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 | 自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远东电缆”)股权过户至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智慧能源”)名下之日起,若远东智慧能源或新远东电缆因新远东电缆原国有股权转让而承担任何索赔、损失、损害、开支及费用,远东控股集团将作出及时、足额的补偿。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控股集团 | 如果新远东电缆因使用高塍镇天生圩村集体建设用地而遭受相关政府部门处罚、土地被收回或者遭受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搬迁费等),将由远东控股集团承担。除新远东电缆已缴付的租金外,远东控股集团承担未来应向高塍镇天生圩村缴纳的宜集用(2008)16000120号土地的租赁费用。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控股集团、蒋锡培 | 远东控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远东智慧能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与远东智慧能源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远东控股集团、蒋锡培 | 本次认购完成后,在远东控股集团作为远东智慧能源的控股股东期间,远东控股集团及远东控股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不存在从事与远东智慧能源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远东智慧能源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利用远东智慧能源控股股东地位,损害远东智慧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在蒋锡培作为远东智慧能源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其本人及其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将不存在从事与远东智慧能源及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远东智慧能源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其本人不会利用远东智慧能源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远东智慧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远东控股集团、蒋锡培 | 远东控股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蒋锡培将善意履行作为远东智慧能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就远东智慧能源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和本实际控制人或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远东智慧能源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远东智慧能源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远东智慧能源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和本实际控制人或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定。远东控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远东智慧能源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控股集团、蒋锡培 |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不利用决策控制优势,占用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远东智慧能源及其他下属公司资金,不损害上市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控股集团、蒋锡培 | 远东控股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将尽到诚信勤勉、守法经营的义务,积极妥善地经营管理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做好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保值增值工作,避免因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价值损失造成质押目的无法实现。 | 否 | 是 | | 其他 | 远东控股集团 | 若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三家公司需为公司员工补缴2010年1月以前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或受到处罚或被任何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要求时,远东控股集团将承担经主管部门认定并要求公司补缴的全部住房公积金款项、处罚款项,且承担被任何利益相关方提出权利要求的赔偿、补偿款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应由公司负担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远东控股集团 | 对于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因与上海同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于《远期商品购销合同书》(合同编号为:TZ-08-08)及补充协议的争议引起的诉讼所需承担的任何赔偿、损失、损害、开支及费用,远东控股集团将为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全额承担。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除下述重分类影响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833,680.00 | 833,680.00 | | 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2,400,000.00 | 2,400,000.00 | | 泰兴市华辉铜业有限公司 | | | -664,696.74 | 664,696.74 | | 远东电缆专卖店 | | | -19,970,000.00 | 19,970,000.00 | | 合计 | - | | -73,868,376.74 | 73,868,376.74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对原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73,868,376.74元的对外投资按照新准则的规定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名称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锡培 日期 2014-10-28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4-079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4年10月22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锡培、张希兰、蒋华君、蒋国健、卞华舵、汪传斌、钱志新、马治中、蔡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14-080)。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修改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原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六条修订为:公司设总经理(首席执行官)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资深副总经理、资深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资深质量总监;高级副总经理、高级财务总监、高级技术总监、高级质量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 (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行政官、首席信息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首席生产官) 。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四)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新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审阅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张新林先生简历 张新林,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徐州中心设总,国网徐州供电公司设计院主任工程师。全国电力架空线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线路运行分委会委员。现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4-07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暨继续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7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的通知,远东控股集团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22,000,000股股份于2014年10月22日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时,远东控股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质押期限为壹年,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远东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45,042,3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25%。目前远东控股集团质押股份总数为483,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81%。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4-08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条款章节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第一章第十一条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资深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 (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 。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资深副总经理、资深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资深质量总监;高级副总经理、高级财务总监、高级技术总监、高级质量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 (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行政官、首席信息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首席生产官) 。 | |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四条 | 公司设总经理(首席执行官)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资深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资深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总监、高级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高级技术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行政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首席生产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首席执行官)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资深副总经理、资深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资深质量总监;高级副总经理、高级财务总监、高级技术总监、高级质量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行政官、首席信息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首席生产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资深副总经理、资深财务总监、资深技术总监、资深质量总监;高级副总经理、高级财务总监、高级技术总监、高级质量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行政官、首席信息官、首席法务官、首席科学家、首席采购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首席生产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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