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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梁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世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3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本报告计算每股收益时考虑了配股中的送股因素,据以调整了各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配股融资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55号文《关于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8月18日向截至204年8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10:2.3的比例配售股份,发行价格为4.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944,569.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5,817,721.91元。截止2014年8月20日,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3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项目: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波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57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发出通知,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通过、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三季度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14年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 表决结果: 9 票通过、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需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 9 票通过、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需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4年11月18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9 票通过、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58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发出通知,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收到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到监事表决票3份。本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三季度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2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至2014年1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截至2014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吉林路1号 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洛阳市涧西区吉林路1号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2046 2、投票简称:轴研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轴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投票举例 以股东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为例,其申报情况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俞玮先生。 电话号码:0379-64881139。 传真号码:0379-64881518(传真)。 电子邮箱:stock@zys.com.cn 邮政编码:471039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4年11月1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1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55号文《关于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8月18日向截至204年8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10:2.3的比例配售股份,发行价格为4.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944,569.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5,817,721.91元。截止2014年8月20日,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3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项目: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帐后,公司使用10,974.1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经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人民币12,607.66万元向阜阳轴研增资,用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项目“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 2014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6,230.63万元,该置换符合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截止2014年10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17,204.78万元,当前余额为6,380.06万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刊登在201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过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详见刊登在201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通知。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60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2014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据此确定了统一委托年度决算外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由于公司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入选,因此,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我公司2012、2013两个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高水平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14年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先生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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