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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永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仅对 “长期股权投资 ”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4—057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董事8人。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其具体被投资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元
(2)、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6项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4—058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及代理人3人。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14-059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 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 “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其具体被投资对象情况如下:单位:元
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6项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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