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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桂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永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288,078,629.567,178,887,872.681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759,654,387.172,579,707,677.836.98%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10,978,424.687.20%3,303,223,182.902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4,869,362.4614.32%241,027,567.701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4,424,438.3317.80%232,323,572.2312.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18,995,789.63-39.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12.50%0.521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12.50%0.521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3%-0.04%9.02%-0.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773,911.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965,16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557,178.69 
减:所得税影响额1,514,655.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6,758.29 
合计8,703,995.4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643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吴桂昌境内自然人15.21%70,103,46252,577,596质押38,600,000
赖国传境内自然人12.17%56,085,19756,085,197质押36,500,00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25%33,408,000质押33,000,000
黄德斌境内自然人6.20%28,565,64514,282,823质押13,291,000
林从孝境内自然人5.64%26,002,59919,501,949质押19,501,900
李丕岳境内自然人4.78%22,034,72822,034,728质押16,500,000
吴汉昌境内自然人3.65%16,824,346质押6,000,000
吴建昌境内自然人3.65%16,824,34612,618,259质押10,610,000
林彦境内自然人3.50%16,120,22112,090,165质押12,090,000
丁秋莲境内自然人1.45%6,673,0365,004,777质押4,0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33,408,000人民币普通股33,408,000
吴桂昌17,525,866人民币普通股17,525,866
吴汉昌16,824,346人民币普通股16,824,346
黄德斌14,282,822人民币普通股14,282,822
林从孝6,500,650人民币普通股6,500,650
吴建昌4,206,087人民币普通股4,206,087
林彦4,030,056人民币普通股4,030,05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2,758,306人民币普通股2,758,306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2,461,889人民币普通股2,461,889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信通系列单一信托10号2,300,000人民币普通股2,3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吴桂昌、吴汉昌、黄德斌、林从孝、吴建昌、林彦为公司发行前股东,其中吴桂昌、吴汉昌、吴建昌为同胞兄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1.67%,主要是报告期内补充工程营运资金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下降41.33%,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支付的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3、存货较年初增长32.6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项目的增加和工程施工业务规模的扩大,工程施工余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4、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21.8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确认BT工程应收款所致。

5、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增长295.7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办公楼对外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6、固定资产较年初增长188.8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置的办公楼达到可使用状态,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94.1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置的办公楼达到可使用状态,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33.6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借款结构,减少短期信用借款所致。

9、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53.6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新增项目增多,收到的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10、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260.0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借款结构,长期贷款规模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9.55%,主要是报告期内运输费用和工程后期维护费增长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0.35%,主要是报告期内信贷规模扩大,融资费用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03.9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34%,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55.83%,主要是报告期内台风致使苗木受损,苗木报损费用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2.00%,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9.3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市政业务尚在开拓期,项目投入资金较大,未到回款期,公司经营垫资较多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4.7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务及利息导致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长较大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65.04%,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较去年同期减少的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11年3月23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棕榈园林有限公司与聊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聊城九州生态公园投资建设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 20,4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暂无进展。

2、2011年5月13日,公司与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170,000.00万元。

(1)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示范段实施协议》,合同金额15,000.00万元,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是聊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代表聊城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徒骇河景观工程分段投资建设合同。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1,721.00万元。

(2)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收到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二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9,600.00万元;《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三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合计金额24,6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4,985.36万元。

(3)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四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22,8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1,190.24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7,896.60万元。

3、2011年10月27日,公司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吉林省低碳产业园科技生态碳汇区四季城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无进展。

4、2012年9月21日,公司与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总价暂定为18,96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无进展。

5、2012年11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伟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利局签署了《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65,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45,591.78万元。

6、2012年12月6日,公司与从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城乡园林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协议金额约80,000.00万元人民币。

(1)2013年6月13日,公司与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签署《从化市风云岭主题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市民广场、人工沙滩)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446.3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282.14万元。

(2)2013年7月18日,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增从-街北高速互通立交从化白田岗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663.4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589.10万元。

(3)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的《从化市街口城区流溪大桥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399.8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931.89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803.13万元。

7、2012年12月7日,公司与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截至报告期末,双方尚未有签署具体合作合同。

8、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签署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景观工程BT项目合作协议》。工程投资概算约77,596.21万元,由铁汉生态、棕榈园林共同作为本合同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工程运作各占50%,公司实际工程总额为38,798.10万元。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铁汉生态共同投资成立“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投资收益2,294.79万元。

9、2013年6月9日,公司与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了“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为799.30万元,施工合同金额为42,437.66万元,合计合同金额为43,236.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8,457.65万元。

10、2013年7月26日,公司与五华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建设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金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

2013年10月,公司与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工程建设-移交(BT)合同》,合同金额为39,727.0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工程营业收入10,255.04万元,设计收入256.70万元,投资收益296.89万元。

(二)公司股权激励的进展情况

1、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整体情况

(1)授予对象:公司中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共计94人;

(2)授予数量:9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884万股,占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90.20%;预留股票期权为96万股,占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9.80%;

(3)股份来源: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作为本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4)授予价格:24.54元/股;

(5)有效期:本股权激励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五年;

(6)行权比例:股权激励首次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20%、20%、30%、30%的行权比例分四期行权;股权激励预留股票期权,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行权日内按30%,30%,4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

(7)主要行权条件: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期权有效期内,第一个行权期,以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5%;第二个行权期,以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6%,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5%;第三个行权期,以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5%,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第四个行权期,以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5%,201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5%。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至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一致。

2、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3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说明》、《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3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3年6月13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2013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3年7月1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棕榈JLC1,期权代码:037625。

(6)2014年6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4年6月13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115.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38元。

(7)2014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确定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86人,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6.80万份,行权价格为20.28元。

(8)2014年7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棕榈JLC2,期权代码:037656。

3、本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人数、行权价格未进行调整,激励对象未进行行权,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1、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整体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面值:1.00元

(3)发行价格:16.00元/股

(4)发行数量:88,125,000股(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5)发行对象:吴桂昌、赖国传、张辉、张春燕、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7)限售期:所有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4.10亿,扣除发行费用后,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4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14年6月10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140807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予以受理。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桂昌、赖国传、黄德斌、李丕岳、林从孝、梁发柱、吴建昌、林彦、杨镜良、丁秋莲、林满扬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2010年06月10日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十八个月内有效严格履行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昌、吴建昌、吴汉昌除棕榈园林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本人目前没有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人目前未私自承接园林工程业务,或与其他棕榈园林及其控制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棕榈园林及其控制的企业主管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棕榈园林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棕榈园林,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棕榈园林,以确保棕榈园林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2010年06月10日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严格履行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昌、吴建昌、吴汉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直接或间接对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其股东、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2014年08月20日2014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2012年08月06日2012年8月6日-2015年8月5日严格履行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规定:(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在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014年05月26日2014年5月26日-2017年5月25日目前尚未进入承诺执行期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0.00%3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39,875.7951,838.53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9,875.7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各业务板块工作开展顺利,主营业务稳中有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处理。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账面价值为750万的上述投资已于2014年8月出售,现对合并报表年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将该投资期初数750万元从“长期股权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4-078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桂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4-080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时间

2014年7月1日。

(二)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采用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进行了追溯调整。

由于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账面价值为750万的长期股权投资已于2014年8月出售,现对合并报表年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将该投资期初数750万元从“长期股权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盈亏性质。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4-081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补充说明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2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11月1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
《关于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补充说明的议案》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进行注册,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检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冯玉兰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一: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补充说明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户 
联系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4年11月12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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