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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长周海昌、董事何伟成、董事郑崖民、董事韩萍、独立董事赵必伟以现场方式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公司负责人周海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伟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崖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期初前10名股东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李玲持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仇锡洪持有)和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王晓红持有)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该等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报告期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交易9,032,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交易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交易4,90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42%,主要是本期到期借款、支付投资款及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增加。 2、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43%,主要是本期应收票据结算减少。 3、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178%,主要是本期支付给供应商的备料款以及预付研发支出有所增加。 4、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33%,主要是本期收回委托贷款、且应收出口退税款减少。 5、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287%,主要是购买货币组合产品及待抵扣增值税项增加。 6、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52%,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项目的投入增加。 7、借款比期初减少13%(其中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37%,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3%,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6%),主要是本期对外资金需求减少。 8、应付款项比期初减少7%(其中应付票据减少44%,应付账款增加16%),主要是本期材料采购减少。 9、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46%,主要是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10、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61%,主要是本期缴纳了汇算清缴所得税款。 11、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40%,主要是本期新增部分长期借款支付利息方式改变,应付利息期限延长,应付未付利息增加。 12、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49%,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部分政府补助暂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为递延收益。 13、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增加140%,主要是本期新增少数股东投入款。 (二)年初至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3%,主要是本期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89%,主要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31%,主要是本期尚未交割远期合约的公允价值下降。 4、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90%,主要是本期已交割远期合约亏损,上年同期已交割远期合约盈利。 5、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50%,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客户赔偿款,本期没有。 6、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25%,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解约赔偿款增加。 7、少数股东损失同比减少54%,主要是本期收购电池厂及仰诚的少数股东权益。 (三)年初至本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1、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91%,主要是收到远期外汇交割收益减少。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14%,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 3、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6%,主要是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款投入增加。 4、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011%,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股权投资款比去年同期增加。 5、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3%,主要是本期购买的短期人民币组合产品增加。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51%,主要是本期少数股东投资款增加。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1%,主要是本期新增借入借款比去年同期增加。 8、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65%,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借款相关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 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增加161%,主要是本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幅度增大。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海昌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4-3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00~12:0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长周海昌,董事郑崖民,董事何伟成,董事韩萍,独立董事赵必伟以现场方式出席,副董事长黄锦荣、郝旭明,独立董事陈锦棋、郭飏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海昌主持,董事会秘书凌勤、证券事务代表张金辉列席会议并作记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举手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范组织编制,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14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并刊登于《证券时报》。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花都区土地的用地手续,通过招拍挂等手续取得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并利用好该等土地,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经过对区域发展定位的论证,公司拟在花都区发展智能电子产业园,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平台以及实现产业集聚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载体,并以租赁等形式发展自有房产经营业务。因此,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目前已进行名称核准,下称国光智能产业园公司),将以国光智能产业园公司为主体取得相关土地的土地证,并以该主体发展产业集聚平台,吸引电子科技企业进驻产业园,搭建电子科技产业的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国光智能产业园公司初期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5,000万元,初期注册资金主要用于取得土地的成本,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未来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的建设投入将在后续的规划论证中确定。详见2014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2014-34号“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4-3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10月28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利用好公司所在花都区土地,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经过对区域经济发展定位的论证,公司拟在花都区发展智能电子产业园,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平台以及实现产业集聚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载体,并以租赁等形式发展自有房产经营业务,同意公司以15,000万元人民币在广州市花都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名称已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预先核准,以下简称国光智能产业园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郝旭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产品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音响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技术推广服务;广告业;物业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人才招聘。 以上经营范围为预申请,将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出资主体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出资15,000万元,其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4,8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50万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子公司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将以该公司作为主体取得相关土地,建立先进制造业集聚平台和产业集聚的公共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载体,搭建电子科技产业的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吸引电子科技企业进驻产业园,发展自有房产经营业务,未来将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带来收益,使公司的总体经营和发展更趋于抗风险。国光智能产业园公司初期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5,000万元,初期注册资金主要用于取得土地的成本,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未来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的建设投入将在后续的规划论证中确定。 2、存在的风险 1)人才风险和经营管理的风险 公司未来发展上述相关业务面临是否具备人才和相关业务经营管理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引进专业人才,组建管理团队,学习、研究和借鉴国内外产业园运作成功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服务经验,结合公司实际和区域经济发展条件,稳健的开展和运营相关业务。 2)资金风险 本次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设立的初期注册资本,公司将通过自有和自筹解决,不影响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资金。未来产业园的建设,将根据后期的整体规划和设计,逐步开展,所需资金也将通过自筹分期投入,将做好建设、运营和收益计划,确保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以及公司整体经营的正常现金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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