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任有法 | 董事长 | 因公出差 | 钱娟萍 |
公司负责人任有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晓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664,618,723.12 | 7,521,546,157.94 | 15.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430,589,482.93 | 3,808,405,126.53 | 16.34%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85,127,079.80 | -8.07% | 1,897,947,520.18 | -14.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2,410,771.02 | -5.33% | 790,184,356.40 | 0.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7,289,062.37 | -10.40% | 754,997,182.66 | -2.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03,595,097.12 | -57.3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5.56% | 0.71 | 1.4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5.56% | 0.71 | 1.4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4% | -1.44% | 19.05% | -5.3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094.2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599,892.5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67,661.6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405,624.0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72,491.64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848,148.1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57,270.54 | |
| 合计 | 35,187,173.7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261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 国有法人 | 37.94% | 424,967,200 | 0 | 质押 | 185,000,000 |
|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 国有法人 | 21.03% | 235,538,800 | 0 | 质押 | 56,000,000 |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3% | 37,300,000 | 0 | | |
| 浙江卡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2% | 26,000,000 | 0 | 质押 | 26,0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1% | 18,000,000 | 0 | | |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国家 | 0.96% | 10,803,501 | 0 |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2% | 10,284,412 | 0 |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0% | 9,000,000 | 0 | | |
| 任有法 | 境内自然人 | 0.76% | 8,545,274 | 6,408,955 |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4% | 7,120,281 | 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 424,96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967,200 |
|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 235,53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538,800 |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7,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00,000 |
| 浙江卡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 1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0 |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10,803,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3,501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10,284,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4,412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7,120,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7,120,281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同享共赢1号集合资金信托 | 6,062,363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2,36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与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是一致行动人,后者是前者的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上述公司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5,440.87万元,增长261.30%,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预付工程及商品采购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比年初增加1,431.92万元,增长195.38%,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应收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比年初增加109,589.74万元,增长34.68%,主要系子公司哈尔滨一期市场及佟二堡三期市场完工结转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155.86万元,下降75.00%,主要系报告期内摊销收购江苏沭阳海宁皮革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1,196.89万元,下降93.53%,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上年计提的2013年度奖金已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6)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1.95万元,增长280.46%,主要系公司新增借款计提利息所致;
(7)其他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15,278.74万元,增长70.39%,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提取担保合同准备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76.77万元,下降119.42%,主要系子公司海宁皮革城担保公司部分担保合同到期冲减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18,665.09万元,下降45.86%,主要系公司本期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减少,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428.54万元,下降62.11%,主要系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411.16万元,增长121.28%,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增加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749.06万元,增长84.02%,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579.86万元,增长672.61%,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47.36万元,下降46.22%,主要系公司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7,581.94万元,下降57.30%,主要系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和住宅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5,407.79万元,增长335.7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无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注册成立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 2014年08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4-039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 |
| 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 2014年09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4-040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 开发新疆(乌鲁木齐)海宁皮革城项目 | 2014年09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4-041的《关于与深圳君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
| 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 | 2014年09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4-043的《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浙江金海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浙江卡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函》 | 2008年07月15日 | 无 | 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有法、孙伟、钱娟萍、殷晓红、李群燕、沈国甫、李玉中、于永生、翁晓斌、凌金松、羊海俊、周红华、李宏量、黄咏群、章伟强、王红晖、孙宇民、顾菊英,以及离任的龙怡娟、钟剑、张淑华、丛培国、史习民、万文焕、朱海东、李宗荣、查加林 |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新增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1月26日 | 任职期间至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 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00% | 至 | 15.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88,315.37 | 至 | 119,485.51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3,900.4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公司项目开发和销售的时间差异,造成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确认各年的不均衡,本期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和住宅开发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导致了净利润下降。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有法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