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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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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秀成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志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智俊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8,010,788,334.0613,346,083,769.643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860,793,698.556,967,504,358.2055.88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246,126.63494,975,948.17-60.7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3,478,038,949.672,631,681,166.083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710,264.31760,550,668.563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7,479,683.25561,240,870.3347.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2%12.02减少1.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0.352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0.3525.7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81,49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0758,639,58831.700质押431,45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0390,878,53216.3322,706,421质押306,059,999境内非国有法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050,880,0002.130未知 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41,038,1661.7112,808,487未知 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5,075,17639,421,6331.659,071,422未知 其他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7,676,56637,676,5661.570未知 其他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8,583,92433,377,4881.390未知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11,06131,027,0641.3012,827,064未知 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22,722,93522,722,9350.9522,722,935未知 其他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17,624,76717,624,7670.7414,040,000未知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758,639,588人民币普通股758,639,588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368,172,111人民币普通股368,172,1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50,880,000人民币普通股50,880,000
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7,676,566人民币普通股37,676,56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33,377,488人民币普通股33,377,48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30,350,211人民币普通股30,350,211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229,679人民币普通股28,229,679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200,000人民币普通股18,2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13,000,039人民币普通股13,000,039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稳健分层型财富1期指定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2,010,110人民币普通股12,010,1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三安集团是三安电子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公司于2014年7月实施了201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每10股转增5股),故截止于2014年9月30日股本数据与截止于2014年6月30日股本数据存在转增差额。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年末数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3,873,484,728.00853,658,394.48353.75主要系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1,042,948,316.26780,824,419.5633.57主要系结算方式采取汇票回款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1,302,219,190.43905,542,906.9943.81主要系公司产能进一步释放,账期未发生变化所致;
预付账款1,093,177,721.40773,305,107.5841.36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预付地价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6,264,592.684,875,589.0328.49主要系存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30,720.88594,626.96-61.20主要系贷款管理费用已摊销完毕;
开发支出294,180,800.17180,963,326.3262.56主要系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900,769.79274,588,111.55-99.67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15,179,446.4321,366,496.84-28.96主要系公司现款后货交易已发货所致;
资本公积5,365,988,473.883,155,090,173.9270.07主要系报告期内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项目名称2014年1-9月2013年1-9月增减比例(%)变动原因
收到的税费返还99,723,564.3215,174,560.51557.18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出口退税、土地使用税返还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8,708,061.30325,879,132.94-60.5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1,885,545.95282,782,339.1838.58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工资额度提高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463,977,243.26172,508,348.92168.96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缴纳各项税收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5,424,400.00170,175,000.00-55.68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85,005,963.03517,829,050.9090.22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3,150,000.001,605,560,000.0024.76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3,478,038,949.672,631,681,166.0832.16主要系公司产能进一步释放,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10,954,627.923,761,136.32191.26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应交税收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45,639,129.3420,783,605.85119.59主要系本年营业收入增加,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管理费用297,742,308.40206,288,767.2444.33主要系公司产业规模扩大,所需的运营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167,224.03-10,915,605.50110.69主要系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4,284,279.826,110,872.02-170.11主要系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璨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璨圆光电”)120,000,000股股份。根据璨圆光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璨圆光电拟与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电”)股份转换,比例暂定为3.448股璨圆光电转换为1股晶电股份。目前该事项尚未实施,公司将在综合各方面情况考虑后,决定后续事宜。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合计上限为9.3亿元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该计划获得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核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3日、201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截止本公告日,该计划已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3,767.66万股,金额55,462.40万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2008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互为条件。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1)保证重组、股改后,本公司2008年度在资产交割日后的月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假设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1日,则2008全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708.07万元),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2,181.47万元,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若重组完成后,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其将用现金向本公司补足上述差额部分。三安集团所持公司5,429.70万股法人股自追加对价履行完毕或确认追加对价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自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2)2008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三安集团承诺: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日起,其所持54,297,000股法人股在36个月之内不上市流通或转让。三安集团所持股份自追加对价履行完毕或确认追加对价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自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

上述事项已按承诺执行,履行情况良好。

2、公司2014年1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新建产线事项。其中三安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了15,137,614股,占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三安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该事项正处于承诺执行期,目前履行情况良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在被投资单位持股15% -22,500,000.0022,500,000.000
合计- -22,500,000.0022,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对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执行新会计准则由长期股权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对所有者权益项目不具有影响。

公司名称: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日期:2014-10-28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7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的议案,即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鑫众1号集合计划,用于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金额上限为9.3亿元(有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201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期报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28日期间未购买本公司股票。

目前,该持股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3,767.66万股,金额55,462.40万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7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调整相关财务信息的议案。

具体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7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及以前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该事项获得公司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2014年6月,财政部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又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618,839,001.11-22,500,000.00596,339,001.11
可供出售的经融资产 22,500,000.0022,500,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项目金额产生了影响,但对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本公司已按上述新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职工薪酬、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事项进行核算,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导致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导致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7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勤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调整相关财务信息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导致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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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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