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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芮敬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三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洪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44,557,693.52元,较期初增加295.53%,主要原因是:材料采购预付货款未结算以及新材料公司板材线投资预付款;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0,791,136.63元,较期初增加103.73%,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出口应收出口退税增加导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0,869,180.86元,较期初增加51.65%,主要原因是:工程厂房设备新增投入所致; 4、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66,657,598.5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95%,主要原因是:海运费直接在销售费用中列支,1-9月在销售费用列支的海运费2035.41万元;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073,067.5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8.3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因假票据事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6,244.50万元; 6、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9,120,997.8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53%,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92,509,652.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53%,主要原因:本期票据贴现利率较低,销售回收的现金同比增长27.19%,而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只增长16.9%;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55,262,695.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96%,主要原因:本期建设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34,034,191.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74%,主要原因:本期借款同比减少以及归还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2014年1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太安路老厂区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见巨潮资讯网临2014—001),就公司太安路老厂区土地可能被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收储及搬迁进行了风险提示。目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尚未制定具体方案。 公司将与政府部门做好沟通工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方案。在具体方案确定后,及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公告。 2、2014年4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假票据事件进展情况公告》(见巨潮资讯网临2014—009),就公司2013年7月销售收到假票据7,396万元,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公司采取措施及处理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对存在待决事项:即剩余客户及司法部门正在侦办的唐某职务侵占款等,应收账款预计总额为4,801.53万元,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4,101.12万元。目前,假票据事件还没有结束,公安部门仍在处理中。公司将继续做好与有关方沟通等工作,加快推进处理进程,以减少损失。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芮敬功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4-031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左宁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通过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规则>的议案》;公司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规则》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修订后的《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通过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对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了规范。《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通过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从规范运作、人事管理、经营管理、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审计监督与检查、行政事务管理、考核与奖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通过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规定,主要包括对外投资、企业内固定资产投资等。《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通过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该制度从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以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4-032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水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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