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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永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381,237,287.35 | 5,443,025,873.03 | 17.2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68,865,985.53 | 1,929,095,050.46 | 2.06%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740,270,739.83 | 8.07% | 7,174,384,768.76 | -10.1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652,527.46 | 95.66% | 86,995,726.33 | 29.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437,500.77 | 2,230.37% | 24,979,743.78 | 138.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9,163,522.17 | -84.1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100.00% | 0.18 | 28.5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100.00% | 0.18 | 28.5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 | 0.72% | 4.43% | 0.9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91,056.2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50,002.4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122,937.56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125,246.26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95,260.66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65,173,443.2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3,565.49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343,993.7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21,014.28 | | | 合计 | 62,015,982.5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121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58% | 184,549,760 | | 质押 | 5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有法人 | 2.20% | 10,505,274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有法人 | 1.36% | 6,524,730 | | |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有法人 | 1.29% | 6,173,517 | | | | | 李永东 | 境内自然人 | 0.91% | 4,330,000 | 3,247,500 | | | | 蒋楠楠 | 境内自然人 | 0.70% | 3,365,401 | | | | | 魏翔 | 境内自然人 | 0.63% | 3,000,000 | 2,250,000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 国有法人 | 0.61% | 2,899,061 | | | | | 包东群 | 境内自然人 | 0.53% | 2,527,203 | | | | | 程书泉 | 境内自然人 | 0.49% | 2,327,500 | 2,227,50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 | 184,549,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549,760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505,2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5,27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24,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24,730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73,51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73,517 | | 蒋楠楠 | 3,365,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5,401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 2,899,061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9,061 | | 包东群 | 2,527,20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7,203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988 | | 罗禾花 | 1,92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9,600 | | 王韶生 | 1,886,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6,98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211.45%,主要原因是增加期货投资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117.64%,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口销售的货款因结算原因尚未收回,其次是销售旺季内贸业务正常周转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公司出口销售主要采取信用证及托收方式,存在一定的账期。应收账款回收正常,周转较快,应收账款资产质量较高。 3、应收利息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回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255.72%,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单位款项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长60.09%,主要原因是向参股公司增资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50.48%,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7、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95.55%,主要原因是支付采购货款使用票据增加所致。 8、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51.07%,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9、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1.52%,主要原因是预收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31.98%,主要原因是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11、应付股利较年初增长2410.88%,主要原因是应支付控股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59.59%,主要原因是委托贷款的收益增加所缴纳的流转税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8.4%,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67.33%,主要原因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92.78%,主要原因是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0.02%,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4.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业绩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4.11%,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2.9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3.17%,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永东、程书泉、朱金和、孙红星、桂晓斌、黄勇、唐桂生、魏翔、王传友、李锐、邓顶亮等11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李永东、程书泉、朱金和、孙红星、桂晓斌、黄勇、唐桂生、魏翔、王传友、李锐、邓顶亮等11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03月02日 | 在任期间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为避免与辉隆股份同业竞争和保护辉隆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出如下承诺:"对于辉隆股份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 2011年03月02日 | 永续期间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各项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30.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027.62 | 至 | 11,735.91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027.6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按照既定的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转变”,即以科技服务为中心、以网络建设和品牌建设为基本点,由做行情向做模式转变、由做品种向做品牌转变、由经营服务型向服务经营型转变,全力推动经营转型,业绩发展态势稳健。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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