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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4-051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合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大电气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领域,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在河南省兰考县滩区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为?200MWp?的光伏电站,该项目已取得发改委的项目核准,并通过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上述200MWp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188,117.31万元,其中30%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70%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予以解决。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该项目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4-053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其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截至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1月13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8。 (2)投票简称:“森源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森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将会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当日的11:30方可使用,当日11:30后激活的15:00后可以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大道南段西侧 邮政编码:461500 联系电话:0374-6108288 传真:0374-6108288 联系人:崔付军、张校伟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 月 日召开的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在选项上打“√”,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编号:2014-052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兰考县200MWp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公司以控股子公司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公司持有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6%的股权),在河南省兰考县滩区投资建设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88,117.31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30%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70%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项目审批情况: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已取得发改委的项目核准,通过了建设用地预审等,其他手续尚在办理中,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大电气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领域,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公司持有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6%的股权),在河南省兰考县滩区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为?200MWp?的光伏电站,该项目已取得发改委的项目核准,并通过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上述200MWp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188,117.31万元,其中30%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70%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该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乔清周 公司住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以东、经北六路以南 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00000084102 经营范围:LED照明产品的销售及技术研究;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及道路照明技术研究;照明节能改造技术及发电节能技术研究;小型风力发电机及智能控制系统的销售及技术研究;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分布式发电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及LED照明产品等,广泛应用于市政、道路、厂矿、景区等场所,市场覆盖河南、河北、山东、内蒙古、新疆、甘肃等地。 公司现持有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6%的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1日,郑州森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8,467.28万元,净资产8,106.63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17,202.06万元,净利润3,205.60万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工程场址位于河南省兰考县谷营乡,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200MWp,总规划面积约6,016.2亩。 2、资金来源:该项目以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项目建设资金30%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70%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3、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23,047.24万kW·h,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091h。 4、根据发改价格[2013]1638号文,该项目按经营期前20年平均含税上网电价1.00元/kW·h,不含税上网电价为0.8547元/kW·h,后5年含税上网电价0.4392元/kW·h。进行借款还本付息计算,建设期不偿还贷款。暂按贷款偿还期为15年,还款的方式为等额本金法。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随着电站投产发电,资产负债率逐渐下降;还清固定资产本息后,资产负债率很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9.10%、所得税后为7.95%。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9.15%。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9.10%大于资本金基准财务内部收益率8.00%,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光伏电站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大电气”的发展战略,是公司在该领域拓展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公司拓展产业链条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不仅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技术进步,因该项目与公司输配电及电能质量治理业务具有相关性和协同性,将会促进公司输配电及电能质量治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本次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预计188,117.31万元,将根据其资金状况、项目准备情况,拟分10个区分部实施。项目建设资金30%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70%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该项目预计2014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获得发改委核准批复后方可并网,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有积极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资金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较大,将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及现金流的压力。 2、项目审批风险 该项目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已取得发改委的项目核准,通过了建设用地预审等,其他手续尚在办理中,存在审批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进展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该项目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控制超预算的风险。 4、项目并网风险 该项目预计2014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获得发改委核准批复后方可并网,尚存在不确定性。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编号:2014-054 森源电气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合作 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意向性协议是双方框架性合作意向协议,是双方合作并签订交易合同的基础,具体实施还需另行签订交易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意向协议存在审批风险。 3、本意向协议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促进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建设,2014年10月29日,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促进公司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建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恒源”)签订了《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中科恒源承接公司兰考200MWp光伏项目中5区和6区PC工程,实际装机容量共计39.864 MWp。合作金额共计2.79亿元。 二、交易对象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密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向军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进和应用;新能源的研究与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发电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磁悬浮轴承技术开发,磁机电技术产业化服务;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技能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新能源用户侧并网及并网电站的投资、设计、技术咨询与企业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与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与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风能、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中科恒源发生类似交易。 3、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清洁能源领域开发、生产与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风能与太阳能中小型综合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核心零部件供应商。中科恒源具有核心技术优势与系统集成优势,在湖南益阳、怀化及内蒙古包头分别建立了一个生产基地、一个售后服务中心和一个备用生产基地,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促进公司光伏电站项目顺利进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就兰考地面电站项目中5区和6区PC工程,达成合作意向协议如下: 1、乙方承接200MWp兰考光伏项目中5区和6区PC工程,该工程实际装机容量共计39.864 MWp ,按照行业内固定单价测算,合计金额约为2.79亿元。 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分期支付工程款,具体款项支付以双方另行签订的交易合同及工程进度为准。 3、结算方式:六个月内银行承兑与电汇比例为1:1。 4、为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展,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承接甲方工程的同时,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采购甲方自产的电气设备,按总金额与PC工程总结算金额为1:2的比例采购。 5、本合作意向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合作并签订交易合同的基础,具体交易金额可按照施工进度情况适当调整,并签订相关交易合同。 四、协议对公司未来发展及财务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意向性协议拟定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79亿元(含税),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1.15%。另据本合作意向协议中约定,中科恒源在承接公司工程的同时,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采购公司自产的电气设备,按总金额与PC工程总结算金额为1:2的比例采购。由于公司输配电及电能质量治理业务的协同性,若该意向性协议能够顺利实施,不仅能够促进公司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着积极影响,还将进一步促进公司输配电及电能质量治理业务的发展,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也具有积极影响。 2.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作意向协议是双方框架性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并签订交易合同的基础,协议中只确定了总体合作金额,未约定执行时间,具体实施还需另行签交易合同,具有一定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意向协议并未对任何一方设定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之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公司是第一次在地面光伏电站领域进行大规模项目投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4、本次意向协议虽然是根据公司 “大电气”的发展战略,拓展产业链条的重要举措,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性,但在业务整合方面也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5、公司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意向协议实施存在审批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3、备查文件:双方签订的《兰考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编号:2014-055 森源电气与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意向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意向性协议是双方框架性合作意向协议,是双方合作并签订交易合同的基础,具体实施还需另行签订交易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意向协议存在审批风险。 3、本意向协议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促进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建设,2014年10月29日,公司与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促进公司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建设,公司将该项目分为10区分步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康”)签订了《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江苏爱康承接公司兰考200MWp光伏项目中7区和10区PC工程,实际装机容量共计36.355 MWp。合作金额共计2.54亿元。 二、交易对象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模具的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LED照明设备组装及相关技术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贸易(涉及行政许可项目,获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江苏爱康发生类似交易。 3、江苏爱康是“全国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中国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福布斯中国潜力企业”、“创业邦100企业”。 以发展新能源和建设智慧型城市为动力,聚力于发展先进制造、光伏电力、绿色家园、光伏储能四大业务领域,江苏爱康的光伏电力产业涵括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组件生产、电站投资运营三大领域,年销售额超过40亿元。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促进公司光伏电站项目顺利进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就兰考地面电站项目中7区和10区PC工程,达成合作意向协议如下: 1、乙方承接200MWp兰考光伏项目中7区和10区PC工程,该工程实际装机容量共计36.355 MWp ,按照行业内固定单价测算,合计金额约为2.54亿元。 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分期支付工程款,具体款项支付以双方另行签订的交易合同及工程进度为准。 3、结算方式:六个月内银行承兑与电汇比例为1:1。 4、为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展,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承接甲方工程的同时,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以PC工程总结算金额2:1的比例采购甲方自产的电气设备。 5、本合作意向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合作并签订交易合同的基础,具体交易金额可按照施工进度情况适当调整,并签订相关交易合同。 四、协议对公司未来发展及财务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拟定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54亿元(含税),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26%。另据本合作意向协议中约定,江苏爱康在承接公司工程的同时,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采购公司自产的电气设备,按总金额与PC工程总结算金额为1:2的比例采购。由于公司输配电及电能质量治理业务的协同性,若该意向协议能够顺利实施,不仅能够促进公司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对公司业绩有着积极影响,还将进一步促进公司输配电及电能质量治理业务的发展,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也具有积极影响。 2.本合作协议为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作方案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作意向协议是双方框架性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并签订交易合同的基础,协议中只确定了总体合作金额,未约定执行时间,具体实施还需另行签交易合同,具有一定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意向协议并未对任何一方设定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之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公司是第一次在地面光伏电站领域进行大规模项目投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4、本次意向协议虽然是根据公司 “大电气”的发展战略,拓展产业链条的重要举措,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性,但在业务整合方面也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5、公司兰考县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意向协议实施存在审批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3、备查文件:双方签订的《兰考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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