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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92版)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 6、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56,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1 %; 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 (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1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9 %; 反对 56,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 %; 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 (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1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9 %; 反对 57,6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 %; 弃权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 (4)审议通过“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71,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8 %; 弃权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 (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1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9 %; 反对 56,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 %; 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 (6)审议通过“锁定期安排”。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1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9 %; 反对 56,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1 %; 弃权 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用途”。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56,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1 %; 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 (8)审议通过“上市地点”。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56,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1 %; 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 (9)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56,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1 %; 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 (10)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表决结果: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56,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1 %; 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3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上。 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64,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 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上。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73,709,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 %; 反对 55,7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55,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73,698,4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 %; 反对 66,8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7,892,4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6 %; 反对 66,8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3 %;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55,7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上。 1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55,7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 %;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上。 1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7,903,4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 %; 反对 64,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8 %; 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吴江成 唐凌丹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36 股票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4-092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至2014年11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1日;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 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4年11月13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9、 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11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变更增资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的议案》 2、《关于调整董事长薪酬并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201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4年11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 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7日9 :00—11: 30、 13 :30—17: 00。 3、 登记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伟、吴艳菱 (2)电话:0591-88022590 (3)传真:0591-8802206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0536; 投票简称为:华映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注:“总议案”是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2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注: 1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报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至2014年11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7) 2、关于变更增资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的公告(2014-090)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代码:000536 股票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治军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2014-089号公告。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治军、林郭文艳、林盛昌3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增资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9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91号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公告。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治军董事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长薪酬并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公告。 为加快公司产业链整合进度,更有力推进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顺利发展壮大,需要董事长在完善公司治理、制定公司长远规划、督导各投资项目更快更好发展等方面倾注更大心力,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董事长基本年薪,由原“70万元(税前)”调整为“150万元(税前)”,董事长年度薪酬总额范围仍为基本年薪-基本年薪*1.5,自2014年9月起按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考量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第六条董事长薪酬标准做出修订,具体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9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36 股票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钦彰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详见公司2014-089号公告):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准确地反映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增资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9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出具了如下意见(详见公司2014-091号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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