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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4-05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完成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控股”)、新疆携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行投资”)计划于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10月29日(6个月内)期间累计减持不超过4,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5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做相应处理)。 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截至2014 年 10 月 29 日,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转增前)的15.00%,其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一、减持情况
注:2014年8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公司总股本由240,000,000股增至528,000,000股。 具体减持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041、2014-043、2014-045、2014-049号公告。 二、相关说明 1、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投资本次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中,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投资未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本次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9.96%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虞阿五、虞兔良父子通过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控制公司51.76%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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