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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831,007,529.62 | 3,697,451,668.32 | 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74,687,543.54 | 2,127,575,467.40 | 2.21%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994,561,978.55 | 28.59% | 2,722,068,855.38 | 44.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512,545.34 | -30.58% | 58,191,290.61 | 88.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994,689.03 | -34.03% | 54,942,777.79 | 103.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09,091,660.46 | 110.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25.00% | 0.13 | 85.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25.00% | 0.13 | 85.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2% | -0.31% | 2.70% | 1.2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924.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10,722.3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288.2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80,899.8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17,096.69 | | 合计 | 3,248,512.8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389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宋琳 | 境内自然人 | 36.00% | 162,000,000 | 121,500,000 | | | 郭亚娟 | 境内自然人 | 15.40% | 69,285,177 | |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13-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0% | 8,989,800 | | | | 洪美生 | 境内自然人 | 1.56% | 7,000,000 | | | | 姜素青 | 境内自然人 | 1.26% | 5,660,000 | |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10号集合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 | 4,578,000 | | |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银河添富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 | 4,532,521 | |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08融新83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8% | 4,409,201 | | | | 张冬顺 | 境内自然人 | 0.67% | 3,008,952 | | | | 陈琼兰 | 境内自然人 | 0.62% | 2,793,906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郭亚娟 | 69,285,1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9,285,177 | 宋琳 | 40,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00,000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13-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8,98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89,800 | 洪美生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姜素青 | 5,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0,000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10号集合资金信托 | 4,57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78,000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银河添富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4,532,521 | 人民币普通股 | 4,532,521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08融新83号 | 4,409,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9,201 | 张冬顺 | 3,008,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8,952 | 陈琼兰 | 2,793,9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3,906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宋琳先生为郭亚娟女士之子,为一致行动人。
(2)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本期余额 | 上期余额 | 应收票据 | 158,305,677.20 | 99,061,155.19 | 59.81% | 主要系销售增长所致。 | 应收账款 | 504,887,608.49 | 328,675,610.94 | 53.61% | 主要系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 预付款项 | 49,252,522.93 | 16,857,796.70 | 192.16% |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所致。 | 应收利息 | 2,640,129.36 | 11,380,119.58 | -76.80% | 主要系利息到期入账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5,508,183.84 | 18,070,239.95 | 151.84% | 主要系出售子公司宁波新朋产业园股权部份转让款尚未到账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698,290,000.00 | 485,000,000.00 | 43.98% | 主要系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105,384,186.80 | 443,536,974.26 | -76.24% | 主要系售出子公司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商誉 | 10,015,191.22 | 7,368,864.46 | 35.91% | 主要系收购孙公司南京康派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0,666,646.09 | 7,184,039.33 | 48.48% | 主要系房屋装修费所致。 | 应付账款 | 889,900,234.56 | 598,506,453.53 | 48.69% | 主要系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 应交税费 | 562,899.86 | -41,377,108.00 | 101.36% | 主要系应缴增值税金增加所致。 | 应付利息 | | 776,181.12 | -100.00% | 主要系计提利息支付完毕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2,724,871.90 | 20,721,713.08 | 106.18% | 主要系产销规模扩大,运输费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554,316.30 | 83,561,661.05 | -83.78% | 主要系售出子公司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长期借款 | 181,219,694.95 | 326,228,855.91 | -44.45% | 主要系售出子公司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营业总收入 | 2,722,068,855.38 | 1,887,292,510.18 | 44.23% | 主要系汽车零部件项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2,396,112,090.39 | 1,631,376,010.61 | 46.88% | 主要系销售增长,其营业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403,093.64 | 2,107,422.15 | 251.29% | 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而导致相应税金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1,778,649.95 | 4,296,715.74 | 174.13% | 主要系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535,782.32 | 428,019.81 | 492.45% | 主要系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所致。 | 投资收益 | 35,414,452.89 | 9,417,639.66 | 276.04% | 主要系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495,308.15 | 2,210,492.32 | -32.35%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091,660.46 | 194,413,317.82 | 110.42% | 主要系销售增长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832,764.83 | -916,654,489.27 | 65.55%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以及减少购买固定资产等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05,489.19 | 263,440,373.12 | -116.51% | 主要系子公司收到向银行的的借款减少以及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出售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 2014年02月27日 | 《关于出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 | 2014年08月05日 | 《关于解除担保责任并完成出售子公司全部股权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 筹划及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 2014年07月25日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 | 2014年10月16日 |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郭亚娟女士和宋琳先生;公司现任、历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控股股东郭亚娟女士和宋琳先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2009年12月30日 | 控股股东承诺:三十六个月;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及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60.00% | 至 | 11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7,458.98 | 至 | 9,789.91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661.86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预计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幅度为 60%至110%。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宋琳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乔宝杰先生提交的辞职信,乔宝杰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乔宝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乔宝杰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 公司对乔宝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14-05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机电)已获批为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并通过收购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入了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应用产品的领域。精密机电正积极将北斗技术与高端制造进行相互融合,将现有的北斗海洋救生定位系统产品逐步升级,以适应更广阔的市场需求。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启动“北斗导航海上搜救信息系统示范工程”,大力普及北斗海上搜救终端设备的应用。基于行业市场发展契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人民币向精密机电进行增资,以进一步发展现有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海洋救生标终端业务,并推进申请相关生产销售军工产品的必备资质,为产品拓展军品市场创造条件,积极为公司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严锡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乔宝杰先生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严锡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严锡忠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严锡忠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严锡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简历 严锡忠先生,1969 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年至2001年任上海东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至2007年任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至今任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锡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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