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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学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科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科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1.46%,主要因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小于购买商品、购建固定资产支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32.67%,主要因期末增加原材料采购预付款所致。 3、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19.95%,主要因增值税留抵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8.85%,主要因子公司玛纳斯澳洋缴纳的增值税大于去年同期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77.03%。主要因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大于去年同期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因联营企业甲乙(连云港)粘胶有限公司上期末净资产已小于零,本报告期继续停产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4.46%,主要因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贴收入小于去年同期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8.70%,主要因报告期公司的捐赠支出大于去年同期。 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33.85%,主要因报告期公司销售毛利、利润总额低于去年同期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1.45%,主要因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去购买商品支付现金的余额大于去年同期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1.87%,主要因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小于去年同期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1.61%,主要因报告期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的余额大于去年同期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接到昌吉回族自治州环保局下发的《停产通知书》(昌州环函[2014]214号),因玛纳斯澳洋污水监测与排放、工艺废气治理项目未完成验收,要求玛纳斯澳洋停产整顿。为配合昌吉回族自治州环保局及玛纳斯县政府相关工作,玛纳斯澳洋于2014年10月25日起陆续停产。在停产期间,玛纳斯澳洋将积极与自治区各级政府及各级环保部门进行沟通,组织对玛纳斯澳洋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及工艺废气治理项目验收工作,尽快恢复玛纳斯澳洋正常运转。 公司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近三年一直保持高负荷运转,为确保生产安全平稳运转,阜宁澳洋于2014年10月27日起分期对其一期、二期生产设备进行停产检修,清除安全隐患,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预计停产检修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上述子公司三季度资产、经营情况如下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公司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上述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因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末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分配,公司2014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55,580.72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55,580.72元;2014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损益增加55,580.72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55,580.72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学如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4-51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起,财政部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告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款及准则的企业范围内试行。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备、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定。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 4、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款及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款及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更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上述准则进行列报,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上述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因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末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分配,公司2014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55,580.72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55,580.72元;2014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损益增加55,580.72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55,580.72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5、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6、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变更了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7、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披露》,公司按照披露要求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义务备忘录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4-48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春雷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4-47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下午在张家港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学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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