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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丽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可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与客户采用票据结算的金额减少;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95.75%,主要是本期国金凯撒子公司增加的股权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00%,主要是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将年初对滨联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且于本期新增对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4、应付票据期末较年初减少35%,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解付;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9.64%,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上年度计提的职工薪酬; 6、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1.56%,主要是因为母公司电商产品采购增加,进项增加; 7、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206.08%,主要是本期收到集盛和宇鑫两家子公司补足2013年未达的利润承诺款项; 8、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36.23%,主要是因为本期合并新增国金凯撒子公司,少数股东持股总比例47.1538%;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减少33.94%,主要是因为收入下降,缴纳的流转税减少; 2、财务费用比上期减少86.01%,主要是本期存款利息收入较多,冲减了财务费用;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增加78.12%,主要是本期香港子公司新增皮草业务,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计提了坏账损失; 4、投资收益比上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新增理财产品收益; 5、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减少79.87%,主要是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多; 6、所得税费用比上期减少41.89%,主要是本期利润下降,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减少; 7、其他综合收益较上期增加341.78%,主要是本期收到集盛和宇鑫两家子公司补足2013年未达的利润承诺款项;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期增加31.35%,主要是本期的存款利息收入和收到的财政补贴较多;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收回部分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收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期减少56.81%,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购房款和装修款减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吸收合并讯盈子公司、新增对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和国金凯撒子公司增加的股权投资;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减少89.67%,主要是上期收到非公增发募集资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收到集盛和宇鑫两家子公司补足2013年未达的利润承诺款项;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期增加771.93%,主要是本期偿还了1亿短期借款;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比上期减少51.58%,主要是上期讯盈子公司支付了讯盈投资分红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9月19日,公司公告了终止收购庆汇租赁46%的股权。自2014年1月24日公司与庆汇租赁股东签订了《融资租赁公司收购及合作经营之框架协议》之后,相关各方都开展了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但最终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决定终止该协议。《框架协议》未实质履行,终止该协议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无影响。 (2)2014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核准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的通知》(粤金贷核[2014]37号),并于2014年10月11日,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2014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840号)。2014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840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本次重大重组相关工作在推进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于2014 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 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2)。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0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6名董事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3名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1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之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3名监事均以现场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华丽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2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题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中—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金融工具列报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37号等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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