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冷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保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高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10,005,866,441.97 | 8,290,920,937.11 | 10,377,601,647.84 | -3.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165,511,073.76 | 3,288,552,907.84 | 4,128,047,379.63 | 25.1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757,809,884.63 | 1.99% | 5,015,224,569.81 | 14.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9,446,933.33 | 47.54% | 592,765,891.06 | 58.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79,049,514.15 | 132.07% | 599,533,745.30 | 98.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84,957,245.25 | -171.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80 | 38.45% | 0.5921 | 49.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80 | 38.45% | 0.5921 | 49.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6% | 增长0.43个百分点 | 13.47% | 增长3.12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91,764.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4,450.82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7,142,461.6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897.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26,983.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72,959.37 | | 合计 | -6,767,854.2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3,455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1.02% | 413,665,488 | 413,665,488 | |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8% | 25,000,000 |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4% | 16,583,256 | | |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6% | 14,707,808 | | |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8% | 9,877,987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国有法人 | 0.93% | 9,414,707 | | | | 中国农业银行-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7% | 7,718,465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4% | 7,477,227 |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0% | 6,046,500 |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5% | 5,500,00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583,2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83,256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14,707,8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07,808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77,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9,877,987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9,414,707 | 人民币普通股 | 9,414,707 | 中国农业银行-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18,465 | 人民币普通股 | 7,718,46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7,477,227 | 人民币普通股 | 7,477,227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4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46,50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899,743 | 人民币普通股 | 4,899,743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属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与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属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同属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它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47.48% | 归还银行借款、支付物资采购款增加 | 在建工程 | 43.70% | 基建项目投入增加 | 长期待摊费用 | -40.07% | 逐月摊销影响 | 短期借款 | -100.00% | 本期偿还银行借款 | 应付票据 | -100.00% | 应付票据到期已偿付 | 预收款项 | -48.81% | 预收款开票实现收入 | 应付职工薪酬 | -51.41% | 去年末工会经费计提较多 | 应交税费 | -108.06% | 去年末计提所得税较多 | 应付利息 | 900.00% | 计提公司债券利息尚未到期支付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8.47% | 对往来账进行结算 | 资产减值损失 | -47.56% | 应收款项账龄改善,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4.12% | 联营企业利润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64.64% | 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72.32% | 上年同期处置长期资产较多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3.86% | 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减少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00.00% | 上年同期收到减资款项及联营、参股企业处置款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 -97.34% | 上年同期处置长期资产较多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30.29% | 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67.12% | 股利分配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资产交割与过户,公司已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和上市手续,并于2014年3月7日、18日分别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和《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详情请查阅公司持续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有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 2013年07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3年11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4年03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4年03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在限售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价格不低于8元/股(当公司送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 2005年11月17日 | 无限定期限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本次发行取得的许继电气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质押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 2012年12月04日 | 36个月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许继电气与许继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许继集团就柔性输电、许继电源、许继软件、上海许继的盈利情况做出有关如下承诺并承担相关补偿义务。1、许继集团承诺的利润金额(1)根据《评估报告》(目标公司),标的资产在2014年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23,008.68万元,在2015年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25,416.16万元,在2016年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为人民币26,080.66万元,前述预测净利润数未考虑不影响企业现金流的资产减值损失和财务费用等因素。(2)许继集团承诺,标的资产在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当年实际净利润数为按照本次交易前许继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所应享有的标的公司净利润数)将不低于上述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2、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及累计净利润差额的确定:许继电气应当在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每一会计年度届满后对标的资产当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标的资产在相关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柔性输电分公司应继续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并出具审计报告,以符合盈利预测单体计算的要求。3、利润补偿方式(1)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实际净利润数与预测净利润数差异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若标的资产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则就其差额部分,由许继集团以股份方式向许继电气进行补偿。(2)在补偿期限内每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许继电气和许继集团将按以下公式,每年计算一次当年度的股份补偿数:每年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遵照以下原则: ①上述净利润数均应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准;②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③如许继电气在补偿期限内某补偿年度有现金分红的,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累计获得的税后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送给许继电气;如许继电气在补偿期限内某补偿年度回购股份实施前进行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该年度实际补偿股份数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但许继集团持有的补偿股份数未参与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除外。(3)在补偿期限届满时,许继电气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则许继集团将另行向许继电气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前述公式中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4)约定的补偿股份数由许继电气以1元的总价款回购,但补偿股份总数累计不超过许继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5)在下列任一条件满足后,许继电气应在相关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就盈利预测差异情况或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且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确定补偿股份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许继集团相关事实以及应补偿股份数,由许继电气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2个月内办理完毕股份注销事宜:①若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预测净利润数; ②在补偿期限届满后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6)如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则许继电气应在上述事实确认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许继集团,许继集团接到通知后应于2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许继电气其他股东,“其他股东” 指许继电气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许继集团之外的股份持有者;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许继集团持有股份数后许继电气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7)本协议项下补偿期限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含实施完毕当年),暂定为2013、2014、2015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补偿期限相应顺延。根据本次重组的实际进展情况,补偿期限最终确定为2014年、2015年及2016年。 | 2013年06月07日 | 三年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国家电网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1、为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许继电气的独立性,国家电网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家电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并督促许继集团与许继电气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许继电气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许继电气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许继电气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2、许继集团为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做出如下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许继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许继电气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许继电气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许继电气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许继电气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 2012年12月04日 | 无限定期限 | 国家电网、许继集团均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国家电网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为了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国家电网做出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因国家电网履行建设和运用国内电网的主要职责,以及许继电气所处电力设备制造行业的特殊性而导致的关联交易外,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的附属公司与许继电气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许继电气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督促许继电气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许继电气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将督促许继集团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许继电气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的附属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国家电网及国家电网的附属公司和许继电气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为了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许继集团做出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许继集团及许继集团的附属公司与许继电气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许继电气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督促许继电气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许继集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许继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许继集团及许继集团的附属公司和许继电气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12年12月04日 | 无限定期限 | 国家电网、许继集团均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在山东电子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确定业务发展方向后,若该确定的业务发展方向为智能电表的生产与销售或者其他与许继电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的业务,则许继集团将采取资产注入或者资产剥离的方式,消除山东电子与许继电气的同业竞争情形,并予以披露。 | 2013年10月09日 | 无限定期限 | 许继集团正在严格履行前述各项承诺事项。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09月24日 | 公司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瑞士信贷、瑞信方正 | 来访投资者参观了公司展厅,公司有关部门领导与投资者就公司的情况进行了交流 |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准则,其中前七项准则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动,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大,具体说明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所述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1)持有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3)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2、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重新评估职工薪酬安排,发现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合并范围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发现依据准则要求合并范围没有变化,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4、合营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营安排,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5、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40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2014年三季报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39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三季报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与珠海经纬电气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许继”)与珠海经纬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经纬”)进行吸收合并,珠海许继为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珠海许继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珠海经纬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本公司与珠海海电配网自动化有限公司均分别持有上述两家公司70%、30%的股权。吸收合并后本公司与珠海海电配网自动化有限公司在存续的珠海许继中所持股权比例仍为70%与30%。珠海经纬将在本次吸收合并后注销,其原有业务由珠海许继承接。上述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及注销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其股东会议根据相关法定程序予以办理。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