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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伟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玲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德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8,828,882,671.62 | 7,918,514,662.98 | 11.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16,142,940.19 | 3,241,867,330.58 | 5.38%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696,825,302.83 | 24.68% | 5,344,232,850.16 | 14.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185,918.43 | 22.11% | 198,712,434.86 | 22.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5,514,787.16 | 32.06% | 178,768,427.68 | 23.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41,462,110.82 | 269.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16.67% | 0.24 | 26.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16.67% | 0.24 | 26.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5% | 0.21% | 5.97% | 0.7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8,840.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581,302.1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8,915.3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293,754.5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3,465.45 | | 合计 | 19,944,007.1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999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47% | 353,769,000 | | | | 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21% | 76,737,360 | | | | 深圳市华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4% | 41,949,000 | | |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0% | 15,000,000 |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6% | 13,800,000 |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3% | 11,069,967 | | | | 吕丽秀 | 境内自然人 | 0.60% | 5,010,000 | | | |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8% | 3,999,800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6% | 3,820,500 | | | | 张小荷 | 境内自然人 | 0.37% | 3,114,103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 | 353,76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769,000 | 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 | 76,737,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37,360 | 深圳市华人投资有限公司 | 41,94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949,000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1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0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13,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00,00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69,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69,967 | 吕丽秀 | 5,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0,000 |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9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9,8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2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0,500 | 张小荷 | 3,114,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4,103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其余流通股东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余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自然人股东高勇,进行约定赎回初始交易,所涉股份数量15,133,500股,占总股本的0.75%。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259,841,107.35 | 629,564,073.57 | 100.11% | 主要原因系经营性收款的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79,927.39 | 2,351,914.10 | 294.57% | 外汇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和棉花期货合约平仓变动 | 应收利息 | 6,645,923.05 | 2,094,384.25 | 217.32% | 主要原因系本期理财利息收入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18,223,772.43 | -100.00% | 减少额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聚丰贸易有限公司转让联营企业股权 | 在建工程 | 93,083,077.51 | 56,035,959.63 | 66.11% | 主要原因系华孚色纺本部工业园项目在建投入增加和本期越南华孚一期工程项目的投入 | 长期待摊费用 | 11,106,114.07 | 5,686,222.76 | 95.32% | 主要原因系本期技改项目领用机物料的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126,805.84 | 9,117,340.37 | 658.19% | 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西华孚火灾待处理且正在理赔的厂房设备 | 应付票据 | 629,567,047.90 | 266,928,128.00 | 135.86% | 因物料采购结算方式改变而导致的票据增加 | 长期借款 | 375,513,521.83 | 175,851,958.02 | 113.54% | 本期新增2年期银行借款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同期数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9,707,392.28 | 28,663,480.62 | -31.25% | 主要是本期缴纳的增值税较同期减少,缴纳的附加税也相应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11,709,441.18 | -2,667,748.38 | -338.93% | 本期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受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及账龄的影响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2,627,727.39 | 0.00 | 100.00% | 外汇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棉花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投资收益 | 26,364,364.32 | 18,654,497.60 | 41.33% | 主要是本期棉花期货交割收益 | 营业外支出 | 3,619,616.84 | 2,121,843.66 | 70.59% | 主要是本期公益性捐赠支出143.5万 | 少数股东损益 | -4,891,954.39 | -10,030,318.67 | 51.23% | 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亏损同比减少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江西华孚4万锭车间火灾事件的资产现场核查已结束,目前处于理赔损失确认沟通阶段。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之下属公司江西华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孚”)的四车间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10:40发生火灾,4万锭厂房及车间内的原辅材料、成品及机器设备部分受损,本次火灾有三位员工轻微受伤,未造成人员死亡。因火灾造成的各项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统计中,本次受损财产已全额购买了财产保险,预计实际损失金额不大,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太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做好理赔工作,确定的损失金额公司再另行公告。 | 2014年05月28日 | 公告编号:2014-035;公告名称:《关于江西华孚4万锭车间火灾的公告》;公告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00% | 至 | 35.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3,030.95 | 至 | 27,036.33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0,026.9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销量持续增长;2、新疆优惠政策逐步落实中;3、期间费用下降。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3,176,460股,占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0.21%。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我司的影响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调整前期初余额 | 调整后期初余额 | 调整至 | 金华市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 0.13% | 120,0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 0.08% | 66,0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奥托康制药公司 | 0.26% | 289,8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浙江凯旋股份有限公司 | 0% | 65,945.9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5% | 5,000,0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 5,541,745.90 | - | | 二、财务报表列报 | 调整项目 | 调整前期初余额 | 调整后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长期股权投资 | 23,765,518.33 | 18,223,772.43 | 0.00 | 对外投资不具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属于《C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具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 | 资本公积 | 1,017,793,203.51 | 998,123,816.28 | 998,123,816.28 | 将徽商银行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分离到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71,189,656.49 | 67,577,645.57 | 根据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要求调整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1,520,269.26 | 0.00 | 0.00 | 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4,505,979.64 | 70,047,725.54 | 69,748,929.98 | 对外投资不具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属于《C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具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 |
董事长:孙伟挺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51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9日,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被投资单位 | 持股比例 | 调整前期初余额 | 调整后期初余额 | 调整至 | 金华市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 0.13% | 120,0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 0.08% | 66,0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奥托康制药公司 | 0.26% | 289,8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浙江凯旋股份有限公司 | 0% | 65,945.9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5% | 5,000,000.00 | 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 5,541,745.90 | |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做了适当的修改并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列示与披露。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调整如下: 调整项目 | 调整前期初余额 | 调整后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长期股权投资 | 23,765,518.33 | 18,223,772.43 | 0.00 | 对外投资不具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属于《C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具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 | 资本公积 | 1,017,793,203.51 | 998,123,816.28 | 998,123,816.28 | 将徽商银行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分离到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71,189,656.49 | 67,577,645.57 | 根据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要求调整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1,520,269.26 | 0.00 | 0.00 | 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4,505,979.64 | 70,047,725.54 | 69,748,929.98 | 对外投资不具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属于《C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具有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 |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模型,规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该准则,本公司已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要素以确认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及是否应当被合并。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体要求。公司按要求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规范并修改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4-052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14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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