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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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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乐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漫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61,441,813.58858,162,916.281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12,441,636.96511,276,765.150.23%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7,327,198.5032.92%324,741,522.6257.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19,796.90-85.07%1,164,871.81-10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063,386.44-78.88%-1,957,112.11-93.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61,811.93-101.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81.82%0.01-104.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81.82%0.01-10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2%1.91%0.23%4.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605,65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70,258.43 
减:所得税影响额553,924.51 
合计3,121,983.9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375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71%42,152,00042,152,000质押41,596,000
陈乐伍境内自然人11.84%12,573,00012,573,000质押12,573,000
庄冬明境内自然人2.26%2,394,5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38%1,468,7870  
许兰卿境内自然人1.13%1,200,0000  
林馨境内自然人0.90%953,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6%802,4040  
方玉莲境内自然人0.67%714,4000  
姚佳境内自然人0.65%694,8000  
深圳前海兴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5%688,5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庄冬明2,394,500人民币普通股2,394,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68,787人民币普通股1,468,787
许兰卿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
林馨953,000人民币普通股953,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02,404人民币普通股802,404
方玉莲714,400人民币普通股714,400
姚佳694,800人民币普通股694,800
深圳前海兴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688,500人民币普通股688,500
白如恩602,910人民币普通股602,910
郑宏602,600人民币普通股602,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陈再喜和陈银卿分别持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60.86%和39.14%的股权,陈再喜和陈银卿为夫妻关系,陈再喜与陈乐伍为父子关系。

2、除上述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有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姚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700股外,还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92,100股;公司股东深圳前海兴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其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88,500股;公司股东郑宏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其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02,6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于2014年8月12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6,269,500股(占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9.86%,占公司总股本的5.91%)全部解除质押,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4年8月13日,陈乐伍再次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6,269,500股重新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13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8月12日。该质押事宜于2014 年8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并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于2014年8月25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6,303,500股(占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0.14%,占公司总股本的5.94%)全部解除质押,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4年8月25日,陈乐伍再次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6,303,500股重新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2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8月24日。该质押事宜于2014 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并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报告期末,陈乐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573,000股,全部为IPO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2,573,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

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将其所持原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5,112,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3.30%,占公司总股本的33.07%)部分解除了质押,解除数量为17,556,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1.65%,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23日。2014年9月25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000,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0.33%,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2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9月25日。该质押事宜于2014年9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并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报告期末,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152,000股,全部为IPO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1%;此次质押的股份为17,0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33%,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1,596,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68%,占公司总股本的39.19%。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31,210,444.80元,增长98.06%,主要是2014年每月销售收入回升,相应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20,372,976.27元,增长329.55%,主要原因是销售恢复公司预付材料款较期末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5,351,405.44元,增长424.94%,主要由于福建动力宝及遂宁宏成进入试生产阶段,相关款项增多。

4、工程物资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93,063.69元,增长74.69%,主要原因是遂宁宏成购入设备安装工程物资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4,572,756.45元,增长237.07%,主要原因为福建动力宝及遂宁宏成进入试生产阶段,相关模具费用等支出增加。

6、递延所得税资产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 2,781,325.34 元,增长32.85%,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子公司可弥补亏损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7、其他非流动资产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 24,730,281.17 元,增长38.68%,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及遂宁宏成工程建设所需采购生产设备预付款项增加。

8、应付票据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减少 4,464,376.04 元,减少41.30%,主要原因是公司与供应商使用票据结算余额减少所致。

9、应付账款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 10,572,991.64 元,增加44.72%,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采购尚在付款期限内。

10、预收账款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 12,775,626.14 元,增加135.97%,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旺季即将来临,客户预付款项增加。

11、应交税费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减少 7,159,037.73 元,减少105.26%,主要原因是本期为销售淡季,相应增值税及所得税均较少。

12、其他应付款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 101,559,370.44 元,增加3108.04%,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猛狮集团借入周转资金10000万元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减少7,500,000.00元,减少42.86%,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归还了到期的银行贷款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较2013年末增加600,000.00元,增加92.45%,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所致。

15、营业收入2014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117,903,935.29 元,增长57.00%,主要原因是公司欧美及国内市场销售均已逐步恢复并有所提升。

16、营业成本2014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94,271,691.10 元,增长56.81%,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量恢复所致。

17、营业税金及附加2014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461,701.24 元,增长42.94%,是公司销售恢复,税金及附加随之增加。

18、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225,039.10 元,增长166.15%,主要是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上升,部分账龄增加,相应需要计提坏账增加所致。

19、营业外支出2014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183,630.04 元,增长37.83%,主要是公司捐资助学等捐赠增加所致。

20、所得税费用2014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5,685,117.62 元,增长85.27%,是由于公司本期扭亏为盈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8日和2014年5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即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正在审核过程中。

2014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7月1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随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汇报沟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9月1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4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年04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公告2014年05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4年07月12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2014年08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14年08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4年09月0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备案的公告2014年09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公司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14年07月24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支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时投赞成票。2014年07月24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012年06月12日36个月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出具了《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2011年11月08日长期有效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陈乐伍作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012年06月06日长期有效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公司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本公司承诺不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的财务资助、补偿、担保和增信措施。2014年08月2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在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易德顺升”)的存续期内,不会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认购易德顺升的权益份额。2014年08月27日易德顺升存续期间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非公开发行对象的有限合伙人陈再喜一、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本人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易德优势”)足额缴纳认缴出资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二、自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易德优势的财产份额或易德优势退伙。三、易德优势所持猛狮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减持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不通过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方式配合易德优势减持或操控股价。2014年08月27日易德优势存续期间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公司监事:蔡立强、廖少华、林道平

公司高管:陈乐伍、赖其聪、吴樾、林伯连、张宝忠、周震宇、王亚波

一、易德优势的存续期内,不会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认购易德优势的权益份额。二、在易德顺升的存续期内,不会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认购易德顺升的权益份额。2014年08月27日易德优势和易德顺升存续期间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大重组事项以及重大现金收购事项。2013年12月10日6个月履行完毕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4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元)03,00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6,345,250.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提出的“扭亏,突破”目标,全体员工对改善公司业绩不遗余力。2014年公司销售已经基本恢复至2011-2012年的水平;同时,全公司以“压费用,增效率”的方针指导公司2014年度的工作,提升公司效益,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已经实现扭亏的目标,并且在公司传统淡季的三季度也比去年同期实现了33%的销售增幅。在随后的四季度为公司销售的传统旺季,公司业务有望继续良好的销售增长势头,实现业绩的提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乐伍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5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9日以通讯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证券事务代表林影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对林影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勤勉尽职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咏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陈咏纯女士简历:

陈咏纯,女,1988 年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 7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在总经办、证券事务部工作。于2014年7月份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陈咏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

电话:0754-86989573

传真:0754-86989554

电子信箱:msinfo@dynavolt.net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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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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