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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敏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先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海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437,408,676.931,417,521,313.74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76,105,554.321,010,132,945.536.53%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02,480,742.25-0.81%859,615,030.37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200,817.62-24.37%78,526,757.36-24.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3,708,564.25-11.24%73,097,353.72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3,187,474.5788.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23.08%0.25-24.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23.08%0.25-24.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6%下降1.18个百分点7.52%下降3.4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2,561.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194,522.9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0,246,218.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414,652.80 
减:所得税影响额819,850.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921,141.62 
合计5,429,403.6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涉及金额(元)原因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953,941.25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87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许敏田境内自然人19.46%62,285,72452,714,292质押22,000,000
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8.75%60,000,000质押24,000,000
王建忠境内自然人4.29%13,714,28410,285,712质押3,700,000
许鸿峰境内自然人4.29%13,714,28410,285,712质押7,700,000
施召阳境内自然人4.04%12,914,284  
叶兴鸿境内自然人3.97%12,714,28410,285,712质押3,500,000
王昌东境内自然人3.79%12,114,28410,285,712  
陈华青境内自然人3.35%10,714,284  
王贵生境内自然人3.24%10,373,984质押4,600,000
杨富正境内自然人2.14%6,857,144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
施召阳12,914,284人民币普通股12,914,284
陈华青10,714,284人民币普通股10,714,284
王贵生10,373,984人民币普通股10,373,984
许敏田9,571,432人民币普通股9,571,432
杨富正6,857,144人民币普通股6,857,144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3,499,736人民币普通股3,499,736
王建忠3,428,572人民币普通股3,428,572
许鸿峰3,428,572人民币普通股3,428,572
叶兴鸿2,428,572人民币普通股2,428,57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佩华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夫人,股东王建忠与王贵生先生系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妹夫,股东许鸿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弟弟,股东施召阳与陈华青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表弟,股东杨富正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许敏田先生之妻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4.09.302013.12.31期末比期初增减幅度原因说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070,567.0036,915,663.90-80.85%主要系远期结汇合约余额减少及报告期受人民币贬值影响所致。
应收票据2,453,000.004,666,531.00-47.43%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托收、客户采用票据支付减少所致。
预付账款18,752,002.2913,145,185.7142.65%主要系为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变化而计划性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415,781.66271,904.6952.91%系公司增加定期存款导致应收利息增加。
其他应收款11,392,858.354,994,639.46128.10%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额以及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性资产22,770,918.5415,692,446.1145.11%主要系投资理财增加。
其他非流动性资产22,328,894.215,483,888.42307.17%主要系预付设备及无形资产购置款增加。
短期借款 5,000,000.00-100.00%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其它流动负债 4,823,466.78-100.00%主要系本期支付前期销售折扣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4,900,597.8310,603,799.60-53.78%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引起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专项储备10,882,657.417,443,045.5446.21%系公司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2014年1-9月2013年1-9月同比增减幅度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438,435.836,388,552.48-106.86%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62,825.134,270,367.73-98.53%主要系本期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9,845,096.9028,778,632.16-203.71%主要系远期结汇合约余额减少及报告期受人民币贬值影响所致。
投资收益21,204,931.906,659,628.17218.41%主要系本期因交割远期结汇产生的收益增加。
营业利润78,239,433.31124,052,261.83-36.93%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20,168,386.615,029,202.90301.03%主要系子公司补足利润所致。
所得税费用13,071,631.7121,075,353.54-37.98%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2014年1-9月2013年1-9月同比增减幅度原因说明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356,095.8719,108,886.4643.16%主要系收回投标保证金与收到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187,474.5733,494,719.9788.65%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9,969,796.245,197,262.35284.24%主要系收到远期结汇结算收益增加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56,056.19349,691.93230.59%主要系本期处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收到现金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4,006,971.30-92.51%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425,852.439,553,925.58124.26%主要系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7,684,347.07201,315,025.77-61.41%主要系本期较前期购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300,000.00512,593.311909.39%主要系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984,347.07221,347,619.08-60.25%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资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58,494.64-211,793,693.5068.57%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8,000,000.005,000,000.001060.00%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贷款。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146,050.093,523,556.66273.09%主要系收到股东承诺弥补利润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146,050.098,523,556.66734.70%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3,000,000.003,850,000.001536.36%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796,507.8120,256,266.68293.93%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940,908.91-190,498,798.5293.73%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影响。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9,625,611.71314,235,735.01-52.38%主要系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杨佩华夫妇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新界泵业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将保障新界泵业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无论是否获得新界泵业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实际控制人等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010年10月30日长期严格履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0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控股子公司浙江老百姓泵业有限公司(原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2011年7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收购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4,167,815.87元对新沪泵业进行增资,取得新沪泵业7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沈云荣、毛玲君夫妇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沈云荣夫妇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011年07月01日长期严格履行
控股子公司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2012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2年5月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方鑫机电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306,875.14元增资收购方鑫机电,取得其70%的股权。本次增资收购约定:由詹军辉担任方鑫机电至少三年的总经理,并保证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少于135万元,保证2013年全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少于250万元,保证2014年全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少于350万元,若到期不能实现,则由詹秀芳、詹军辉以现金向公司补足或将其持有的相等差额利润的方鑫机电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2012年05月01日2012年5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严格履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詹军辉父子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詹军辉父子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012年05月01日长期严格履行
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1,700,000元并购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其51%的股权,并拥有控股权;使用自有资金11,650,000元进行增资(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合计使用自有资金43,350,000元完成本次并购事宜。本次并购约定,由陈杭飞担任并购后的博华环境至少三年的总经理,并保证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净利润人民币不少于116万元,保证2013年全年净利润人民币不少于910万元,保证2014年全年净利润人民币不少于1,180万元,若到期不能实现,则由陈杭飞、郦云飞以现金向博华环境补足或相等差额利润的陈杭飞夫妇拥有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新界泵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不能实现的除外。2012年10月24日2012年1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严格履行
若本次并购成功后,陈杭飞、郦云飞、郦振根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陈杭飞、郦云飞、郦振根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立即终止前述同业竞争的行为。2012年10月24日长期严格履行
公司董事会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7,513,680.44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结转金额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各募集资金项目尚未支付的余额13,365,435.36元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针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董事会承诺如下: ①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②公司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0月25日-2014年10月24日严格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00%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8,481.8412,116.92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2,116.9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预计远期结汇合约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低于上年同期,上年同期此项收益合计为4,352.13万元,今年预计为-1,000 万元左右。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原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公司对上述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事项报表科目影响金额(元)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6日30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温岭市民间融资规范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核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6,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00.00+6,000,000.00
将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核算的科目,追溯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核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删除本科目删除本科目
其他综合收益-16,423.25-10,164.6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等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上述准则规定执行,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敏田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4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4年10月22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8日14: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其中董事郝云宏,独立董事张咸胜、朱亚元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43)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

3、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

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4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4年10月22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8日15: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业务拓展,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44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9、30、33、37、39、40、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原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公司对上述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事项报表科目影响金额(元)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6日30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温岭市民间融资规范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核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6,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00.00+6,000,000.00
将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核算的科目,追溯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核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删除本科目删除本科目
其他综合收益-16,423.25-10,164.6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等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上述准则规定执行,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45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博华环境”)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98号

4、法定代表人:陈杭飞

5、注册资本:肆仟万元

6、成立日期:1997年6月13日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环境保护技术、环保工程技术,环境设备,废水、废气处理药剂,化工产品,非标设备;工程承包: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凭资质经营);批发、零售:环保设备,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化工设备,非标设备;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机电产品,通信设备,建筑材料,节能设备;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51%,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主要项目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10,217,067.35114,585,742.98
净资产48,818,499.0241,453,487.03
负债总额61,398,568.3373,132,255.95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61,398,568.3373,132,255.95
主要项目2014年1-9月(未经审计)2013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11,537,573.6462,374,954.58
利润总额-4,683,253.25-3,776,406.63
净利润-4,895,021.57-3,321,762.7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控股子公司博华环境为了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开具保函等融资业务活动,期限为两年(自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公司为博华环境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可进一步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拓展。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博华环境经营风险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博华环境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和台州西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分别不超过2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2014年10月28日,上述担保业务未签署协议,担保未实际发生。

2.截止2014年10月28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不含本次担保)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468.5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2%;增加本次担保金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68.5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1%。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共审议两笔对外担保业务,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累计约为26,068.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81%。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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