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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咸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国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永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4,807,004.42元,比年初数减少45.81%,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金额较大所致。 2. 应收账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10,621,050.32元,比年初数减少32.67%,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回收增加所致。 3. 预付账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未193,847,036.03元,比年初数增加263.12%,其变动主要的原因是预付采购货物款项和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4. 存货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11,170,662.02元,比年初数增加32.22%,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备货增加和新合并子公司长春骏耀所致。 5. 其他应收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3,048,399.03元,比年初数增加249.16%,其变动主要原因是部门备用金增加和新合并子公司长春骏耀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0元,比年减少100%,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收回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7. 在建工程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49,201,613.97元,比年初数增加73.59%,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佛山德联新工厂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8. 无形资产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79,827,895.14元,比年初数增加38.6%,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合并子公司长春骏耀所致。 9. 商誉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702,898.83元,比年初数增加100%,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合并子公司长春骏耀所致。 10. 长期待摊费用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070,621.02元,比年初数增加220.54%,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合并子公司长春骏耀所致。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3,023,880.55元,比年初数减少61.45%,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2. 短期借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4,734,135.26元,比年初数增加175.93%,其变动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3. 应付票据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74,512,740.00元,比年初数增加86.6%,其主要变动原因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采购货物增加和新合并子公司长春骏耀所致。 14. 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269,156.82元,比年初数减少44.42%,其变动的主要原因上年度奖金在本期支付所致。 15. 应交税费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853,570.52元,比年初数减少108.81%,其变动主要原因是采购货物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16. 其他应付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2,438,040.42元,比年初数增加336.10%,其变动主要原因是新合并子公司长春骏耀所致。 17. 财务费用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期发生数4,357,090.63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74.34%,其变动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增加、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18. 资产减值损失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期发生数-1,203,723.78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31.88%,其变动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减少,冲减坏账准备所致。 19. 投资收益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期发生数1,668,741.19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50.84%,其变动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20. 营业外收入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期发生数1,378,542.47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87.8%,其变动主要原因是处理固定资产收益和转入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21. 营业外支出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期发生数1,528,262.85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72.78%,其变动主要原因是货物赔偿支出增加所致。 2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期发生数175,0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7.50%,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2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期发生数119,422,135.26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82.71%,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取得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期发生数46,660,000.0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8.68%,其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偿还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5月20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汽车售后市场2S店连锁经营建设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材料已经上报证监局,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留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咸大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9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通过书面及邮件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出席现场会议6人,以通讯参会4人(董事徐团华、徐庆芳、杨樾以及独立董事李晓帆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徐咸大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举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0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联”)拟向陶氏化学太平洋有限公司(下称“陶氏”)购买包括陶氏聚合物,黏合剂和聚氨酯泡沫材料在内的各种产品,陶氏拟向香港德联授予发票日期60天后电汇付款信用账期,前提是公司为香港德联向陶氏提供最高限额为USD3,500,000(约合人民币21,533,750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德联向陶氏提供最高限额为USD3,500,000(约合人民币21,533,750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2日 注册地点:香港九龙山林道13-15号2字楼C座 法定代表人:郭豪钧 注册资本:HK$2.00 主营业务:贸易及投资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香港德联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65,848,435.57元,总负债24,205,130.61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198,084.06元,净资产341,643,304.96元。资产负债率为6.62%。 香港德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本次公司为香港德联提供的担保数额占归属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因此本次担保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USD3,500,000.00 适用法律:香港法律。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香港德联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香港德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香港德联向陶氏提供USD3,500,000.00(约合人民币21,533,750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香港德联向陶氏化学太平洋有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香港德联的正常经营运转,未损害股东的权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本次发生的担保数额占归属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数额(包括本次发生的担保数额)占归属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6%。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1 关于公司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德联”)的经营发展需要,长春德联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吉林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贸易融资等业务。公司同意为长春德联申请建行吉林省分行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0,000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长春德联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10,9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咸大 注册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4518号 注册号:220108040000254 成立时间:2002年1月22日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防冻液、制动液、汽车齿轮油、汽车液压油、汽车结构胶、增强纤维胶片、减震胶片、发动机机油、制冷剂、玻璃清洗液、润滑剂、塑料包装瓶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经营汽车涂料、喷涂辅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压力调节器总成、衬垫。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长春德联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787,683,404.54元人民币,净资产578,688,389.25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6.53%。 长春德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本次公司为长春德联提供的担保数额占归属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因此本次担保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长春德联申请建行吉林分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按资金到位时间计算);担保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0,000元)。公司董事会授权长春德联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法律文件以及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事宜的法律文件。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春德联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长春德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长春德联68.341%的股权,长春德联的另外唯一股东为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长春德联31.659%的股权,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长春德联向建行吉林分行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长春德联向建行吉林分行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长春德联的正常经营运转,未损害股东的权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本次发生的担保数额占归属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数额(包括本次发生的担保数额)占归属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6%。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2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8日,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团华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凌锡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终止。 凌锡曦先生简历如下: 凌锡曦,男,生于1972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主管。凌锡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凌锡曦先生个人简历 凌锡曦,男,生于1972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主管。 截至目前,凌锡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4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保利洲际酒店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5:00 至2014年11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3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10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4日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佛山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66;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1)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申报顺序如下:
(2)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5:00 至2014年11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小塘狮山新城开发区 邮编: 528222 电话: 0757-81107501 传真: 0757-85768929 联系人:邓国锦 附: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意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5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婧主持。 本次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协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德联向陶氏化学太平洋有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香港德联的正常经营运转,未损害股东的权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公布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长春德联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本次为子公司长春德联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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