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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索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禹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较2013年12月31日下降 比例为39.9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支付对外投资款所致; 2、201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较2013年12月31日增加比例为84.72%,主要原因为本年三季度出货相对集中所致; 3、2014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较2013年12月31日下降比例为76.5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回上年投资保证金所致; 4、2014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较2013年12月31日增加比例为250.3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支付投资款所致; 5、2014年9月30日在建工程较2013年12月31日增加比例为367.8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支付工程款所致; 6、2014年9月30日长期待摊费用较2013年12月31日下降比例为31.1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无新增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7、2014年9月30日短期借款较2013年12月31日增加比例为113.5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增加借款所致; 8、2014年9月30日应付账款较2013年12月31日增加比例为68.8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采购增加所致; 9、2014年9月30日应交税费较2013年12月31日增加比例为74.1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采购增加所致; 10、2014年9月30日应付利息较2013年12月31日增加比例为1563.7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计提公司债利息所致; 11、2014年9月30日长期借款较2013年12月31日增长比例为14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2014年9月30日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比例为61.0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附加税减少所致; 13、2014年9月30日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比例为43.2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美金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14、2014年9月30日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比例为69.0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15、2014年9月30日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比例为420.1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确认联营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16、2014年9月30日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比例为851.7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17、2014年9月30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比例为32.6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销售款减少所致; 18、2014年9月30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比例为367.5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回保证金所致; 19、2014年9月30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比例为36.3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采购款减少所致; 20、2014年9月30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比例为32.52%,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支付投资意向保证金所致; 21、2014年9月30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比例为177.5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利息增加所致; 22、2014年9月30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比例为262.8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3、2014年9月30日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比例为15185.9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投资款所致; 24、2014年9月30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比例为276.6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对2013年度权益进行分配所致; 25、2014年9月30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比例为108.6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美金汇率变动的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7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拟以10.25价格发行58536585股,其中,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 17,560,975 股,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 40,975,610 股,募集资金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10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有新的进展需要披露。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公司持有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无法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将其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入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金额:人民币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5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索斌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入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将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5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将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5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 变更日期 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公司持有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无法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将其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入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金额:人民币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入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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