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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晓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42,174,879,946.47 | 32,710,619,895.00 | 28.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183,630,782.41 | 3,275,102,871.67 | -2.7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4,180,702,466.97 | 90.36% | 7,252,211,483.56 | 44.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0,059,064.75 | 106.16% | 663,146,601.35 | 7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6,913,573.71 | 104.96% | 669,391,948.47 | 82.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448,746,286.48 | -179.2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100.00% | 0.64 | 72.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104.55% | 0.62 | 77.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5% | 3.76% | 19.04% | 2.8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202,208.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087,975.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792,297.6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3,232.78 | | 合计 | -6,245,347.1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259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95% | 270,967,497 | 0 | 质押 | 270,438,263 | 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65% | 215,592,793 | 0 | 质押 | 195,192,792 |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78% | 164,714,369 | 0 | 质押 | 164,669,368 | 福建耀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9% | 26,017,936 | 0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5% | 23,500,000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9% | 16,615,026 | 0 | |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7% | 16,392,950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5% | 13,000,023 | 0 |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5% | 12,999,735 | 0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 | 11,568,597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 270,967,4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967,497 | 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15,592,793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592,793 |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64,714,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714,369 | 福建耀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6,017,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17,936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615,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15,026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16,392,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92,950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00,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0,023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2,999,7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99,73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568,59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68,597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东方信隆系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阳光集团与康田实业之间系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福建耀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6,017,936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 | 年初余额(或上年金额)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 | 351,253,564.30 | 513,306,656.21 | -162,053,091.91 | -31.57% | 应收账款回笼所致 | 存货 | 30,273,614,258.42 | 21,899,737,566.64 | 8,373,876,691.78 | 38.24% | 入账土地储备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10,857,328.75 | | 810,857,328.75 | 100.00% | 受本期期末预缴税金列报影响所致 | 短期借款 | 4,812,090,000.00 | 1,630,900,000.00 | 3,181,190,000.00 | 195.06% | 房地产融资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 3,600,000.00 | -3,600,000.00 | -100.00% |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归还所致 | 预收款项 | 15,804,794,123.53 | 11,438,858,733.10 | 4,365,935,390.43 | 38.17% | 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9,237,056.50 | 59,831,569.97 | -50,594,513.47 | -84.56% | 发放上年年末未付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321,211,552.86 | 93,106,135.12 | 228,105,417.74 | 245.00% | 受本期期末预缴税金列报影响所致 | 应付利息 | 67,868,687.37 | 42,374,377.07 | 25,494,310.30 | 60.16% | 本期融资增加相应的利息,利息支付未到期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75,426,930.16 | 2,983,370,789.56 | -2,007,943,859.40 | -67.30% | 归还控股股东和控股子公司的股东财务资助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62,092,200.00 | 2,398,792,200.00 | 1,663,300,000.00 | 69.34% | 长期借款在一年内到期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0,955,075,855.56 | 8,344,900,000.00 | 2,610,175,855.56 | 31.28% | 房地产融资增加所致 | 资本公积 | 50,548,382.02 | 578,086,188.97 | -527,537,806.95 | -91.26% | 主要系增持控股子公司股权所致 | 盈余公积 | | 58,974,461.66 | -58,974,461.66 | -100.00% | 增持控股子公司股权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2,089,050,365.39 | 1,594,010,186.04 | 495,040,179.35 | 31.06% | 主要系本年利润增加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627,632,809.16 | 1,022,601,571.30 | -394,968,762.14 | -38.62% | 主要系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 营业收入 | 7,252,211,483.56 | 5,028,149,676.78 | 2,224,061,806.78 | 44.23% | 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地产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5,108,580,255.37 | 3,531,423,048.56 | 1,577,157,206.81 | 44.66% | 随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53,902,064.00 | 172,365,555.20 | 81,536,508.80 | 47.30% | 职工薪酬、业务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6,570,085.82 | 15,336,357.07 | -8,766,271.25 | -57.16% | 费用化利息支出及相关费用减少、利息收入增加共同作用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4,535,561.82 | 7,732,629.93 | 6,802,931.89 | 87.98% | 按公司减值计提政策计算调整所致 | 投资收益 | 27,615,616.94 | 13,506,654.60 | 14,108,962.34 | 104.46% | 主要系处置控股子公司收益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52,637,140.64 | 14,859,828.08 | 37,777,312.56 | 254.22% | 本期公益性捐赠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278,288,960.60 | 207,210,033.43 | 71,078,927.18 | 34.30% | 随利润总额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48,746,286.48 | -1,593,389,457.95 | -2,855,356,828.53 | -179.20% | 土地款支出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2,868,691.40 | -367,352,626.32 | -405,516,065.08 | -110.39% | 增持控股子公司股权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96,334,026.48 | 3,812,293,774.79 | 1,284,040,251.69 | 33.68% | 房地产融资增加所致 |
2、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 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产生了450股的存量零碎股,现集中记入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专用账户。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与登记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并委托登记公司办理出售事宜,2014年8月出售净所得5,470.84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2013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3年10月22日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获得受理,2014年6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4]710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28,470,999股,募集资金2,599,999,968.62元,新增股本已完成验资,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股份上市手续。 2、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及调整事项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经考核合格的74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二个行权期内(2014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止)自主行权24,196,500份股票期权。同时注销公司9名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332.5万份的股票期权。此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83名调整为74名,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5,978.35万份调整为5,645.85万份。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了8,554,500份股票期权,新增股本已完成验资。 3、员工持股计划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草案)》;2014年10月8日,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正在按照计划实施中,公司将根据最新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2014年07月26日 | 公告编号:2014-071;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 2014年09月17日 | 公告编号:2014-088;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 2014年09月17日 | 公告编号:2014-089;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 2014年09月17日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阳光集团、吴洁女士 | 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投资任何与公司经营的房地产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企业。 | 2013年09月14日 | 房地产为公司主营业务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阳光集团、吴洁女士 | 承诺函出具日的现有房地产项目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征缴土地闲置费、被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公司因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吴洁女士共同向公司即时进行无条件的全额补偿。 | 2014年04月08日 | 公司存续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阳光城 | 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进行执行,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未在 2014 年 9 月 29 日前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实施。 | 2014年04月08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为止 | 已履行 | 阳光城、阳光集团、东方信隆 | 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及发行后第一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股东承诺在未来审议公司相关现金分红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 | 2014年04月08日 | 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及发行后第一个会计年度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阳光城 |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未来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 | 2012年06月14日 | 36个月 | 正在履行中 | 阳光城 | 不为2012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2年07月24日 | 36个月 | 正在履行中 | 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吴洁女士 | 在阳光集团及吴洁女士拟于2014年11月1日起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同时承诺在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票期间不增持公司股票。 | 2014年10月13日 | 12个月 | 正在履行中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否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130,300 | -- | 156,400 | 65,168.51 | 增长 | 100.00% | -- | 14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0 | -- | 1.44 | 0.64 | 增长 | 87.50% | -- | 125.00%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增长,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可结算项目对应的收入增加所致。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4-10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预计业绩情况: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 本报告期
(2014年1-12月) | 上年同期
(2013年1-12月)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100%~140% | 盈利:65,168.51万元 | 盈利:130,300万元-156,400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1.20元-1.44元 | 盈利:0.64元 |
2014年10月,公司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了8,554,500份股票期权(已完成验资);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228,470,999股(已完成验资,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股份上市手续)。上述事项实施后,公司股本由1,044,032,035增至1,281,057,534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上述业绩预告情况表中“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经验资的新股本(加权平均)进行测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增长,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可结算项目对应的收入增加所致。 四、风险提示与其他相关说明 1、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总股本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 2、本次业绩预告是在公司财务部门预测的基础上做出的,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有关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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