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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董事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长杨忠先生、董事黄斌先生因出差分别授权董事郭海荣先生、董事彭加霖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负责人郭海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大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新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到下一报告期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列报项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处理。 据此,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账面价值为20,000,000.00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并相应调整这两个科目的期初、期末金额。 这一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海荣 日期:2014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4-04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1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史佐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效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或调整,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4-04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落实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3、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国家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或调整,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4-04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10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长杨忠先生、董事黄斌先生因出差分别授权董事郭海荣先生、董事彭加霖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全文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8)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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