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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三毛派神 公告编号:2014-045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阮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建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了55.49%,系报告期公司因借款增加货币资金所致; 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111.51%,系报告期收回应收出口退税款和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所致; 资产负债表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了100%,系报告期处置了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了1050%,系报告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了10119%,系本年度发生海关征收的进口设备增值税待抵扣留抵所致; 利润表本年累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4.71%,系报告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利润表本年累计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71.21%,系报告期因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相应增加; 现金流量表本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024.56万元,综合因素增幅为90.27%,主要原因是本期现金流入增副较现金流出增副少28.39个百分点。 现金流量表本年累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0746万元,综合因素增幅为431.86%,主要原因是本年累计为负而上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本年因项目建设加大投入流出现金综合因素18987万元,上年同期因收回投资流入现金5000万元。 现金流量表本年累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9257万元,综合因素增幅为1925.77%,主要原因是本年累计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257万元,而上年同期为1000万元;本年发生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增加流入现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公司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经2013年11月0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2013-041,2013-042),项目总投资预算36000万元,本报告期累计发生项目投资17572万元,报告日该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为17572万元,项目涉及的厂房、库房等结构主体已进入施工收尾期。 (2)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参股“甘肃一建集团兰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2014-031)。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650万元,出资比例为55%;公司出资1350万元,出资比例为45%。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运营事宜。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阮英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ST派神 公告编号:2014—043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14年10月29日采用现场加通讯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载于《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 467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ST派神 公告编号:2014—044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14年10月29日采用现场加通讯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载于《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ST派神 公告编号:2014—047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2013年度报告期末无余额,且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013年度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按照新准则进行核算,无调整金额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应当评估职工薪酬安排,说明是否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对于存在的设定受益计划,应说明构成设定受益计划的职工薪酬安排的内容。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度报告按照修改前准则第9号对职工薪酬安排进行评估与核算,计算并计提了辞退福利,不存在设定受益计划。按照新修订的准则9号和准则30号,在财务列报与披露方面无变化,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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