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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4-069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独立董事卢杨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现场会议,书面委托董事程代强先生代理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3、公司负责人胡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凌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2,289.32万元,减幅51.52%,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到期等影响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9,626.20万元,增幅152.30%,主要系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132.65万元,增幅242.21%,主要系公司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商誉期末较期初增加14,314.88万元,增幅4216.66%,主要系公司溢价收购北京亚大通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877.76万元,增幅217.21%,主要系公司增加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2,488.34万元,增幅69.68%,主要系本期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27,935.82万元,减幅46.81%,主要系应付账款到期结算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2,528.50万元,减幅63.05%,主要系公司支付期初员工薪酬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131.08万元,减幅95.56%,主要系公司支付期初借款利息所致。 10、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增加138.53万元,增幅105.29%,主要系尚未支付子公司待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6,500.00万元,减幅100%,主要系子公司地产公司归还到期借款和一年内借款转到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12、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796.11万元,增幅45.03%,主要系子公司地产公司地产收入增加及公司金融支付机具和二维码识读产品收入等增加所致。 13、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5,596.78万元,增幅40.71%,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而对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563.13万元,增幅357.48%,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地产公司收入确认相应的营业税金增加所致。 15、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166.26万元,增幅31.46%,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加大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890.01万元,减幅71.78%,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投资款和理财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770.71万元,减幅49.72%,主要系公司分配股利、偿还贷款等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3月,公司与北京亚大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一滨等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北京亚大通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75%的股权;截止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有关公告请参阅巨潮资讯网。 2、2014年7月,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8月底,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通知;9月中旬,公司召开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并获得通过,随后召开董事会授予激励对象相应股份。有关公告请参阅巨潮资讯网。 3、2014年9月,公司与孙亚力等十个自然人签订了《关于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35%股权。有关公告请参阅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政部2014年1月起陆续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新增或修订,公司对涉及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与 2014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应当按照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包括利润表中下列两类其他综合收益项目:(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公司根据准则要求,对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列报做了修改,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单独通过“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与 2014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上述会计准则的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与 2014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4-067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17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卢杨女士委托独立董事程代强先生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广州分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广州设立分公司。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4-068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 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成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4-070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等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等的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与 2014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应当按照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包括利润表中下列两类其他综合收益项目:(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公司根据准则要求,对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列报做了修改,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单独通过“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与 2014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上述会计准则的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与 2014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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