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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8TitlePh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薛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少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766,753,097.967,391,564,710.60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331,230,031.033,958,919,840.719.40%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339,251,202.4911.06%16,271,438,646.011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6,814,695.4156.11%539,566,215.825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17,101,849.6253.72%511,832,589.3451.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6,120,886.7919.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40.91%0.51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40.91%0.504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79%0.75%12.90%1.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3,340,758.38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90,828.59元;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3,631,586.97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842,750.2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55,543.78 
减:所得税影响额8,161,016.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33,321.36 
合计27,733,626.4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644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0.79%650,420,971 质押42,820,000
CDH NEMO(HK) LIMITED境外法人2.35%25,147,22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2.15%22,999,9016,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71%18,299,300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9%12,743,53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9%12,681,075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1.12%12,000,00012,000,000  
挪威中央银行境外法人0.94%10,019,50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境内非国有法人0.75%8,000,000   
斯坦福大学境外法人0.70%7,500,0007,5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650,420,971人民币普通股650,420,971
CDH NEMO(HK) LIMITED25,147,224人民币普通股25,147,22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299,300人民币普通股18,299,3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16,999,901人民币普通股16,999,901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2,743,539人民币普通股12,743,53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681,075人民币普通股12,681,075
挪威中央银行10,019,503人民币普通股10,019,50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8,000,000人民币普通股8,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6,500,000人民币普通股6,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471,218人民币普通股5,471,21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前10名股东中,第一名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仅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灏”)针对公司股票开展了融资融券业务。止于本报告期末,广州海灏转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股份80,000,0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12.30%,占公司总股本7.48%。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40.10%,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及分配股利所致;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67.09%,主要系为衍生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3、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23.72%,主要系公司处于销售旺季,销量上升而引起的短期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4、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50.93%,主要系公司进入生产旺季,为备料而预付的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5、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2.99%,主要系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占用增加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78.89%,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7、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减少50%,主要系本期处置合营企业以及合营企业亏损增加所致;

8、 开发支出:期末较期初增加32.16%,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9、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443.93%,主要系预付工程款、设备款以及土地款增加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1.59%,主要系公司部分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2770.50%,主要系衍生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

12、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100%,系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13、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8.74%,主要系公司进入生产旺季,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14、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100.37%,主要系期末已计提而未缴纳的应交企业所得税款增加所致;

15、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500.79%,系本报告期计提用于到期支付的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16、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增加100%,系期末应支付给外方股东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股利增加所致;

17、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9.19%,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付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1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90.93%,主要系公司进入生产旺季而计提的水电费等增加所致;

19、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80.97%,主要系本期衍生金融资产的浮动损益变化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20、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66.09%,主要系本期应缴纳增值税产品收入增加,其相关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21、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减少36,296.41%,主要系衍生金融工具浮动亏损增加所致;

22、投资收益: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56.41%,主要系衍生金融工具盈利减少所致;

23、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59.84%,主要系因自然灾害导致的财产损失增加所致;

24、所得税费用: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5.14%,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而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2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量: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53.73%,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量: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458.66%,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加以及分配股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薛华1、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2、薛华先生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海大集团及海大集团其他股东的利益。3、薛华先生在作为海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期间,薛华先生保证其本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公司(除海大集团之外)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大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海大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009年11月17日长期严格履行中
广州海灏1、广州海灏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海大集团及海大集团其他股东的利益。2、在广州海灏作为海大集团的控股股东期间,广州海灏保证广州海灏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除海大集团之外)和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大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海大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009年11月17日长期严格履行中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玉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斯坦福大学将海大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限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2013年12月05日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12月6日严格履行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1、公司承诺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2、重大投资计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3、在符合上述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公司原则上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2012年07月24日2012年7月24日至长期严格履行中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40.00%7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47,649.7357,860.38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4,035.5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公司将继续加强竞争优势,推广先进养殖模式、推进产品升级,能有效加快公司产品销售和毛利的增长;

2、公司对外深化服务体系、对内推行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公司运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及销售、管理、财务等费用,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依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知》,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对自身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具有重要影响的准则变动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备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原核算方法是否具有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本法 --20,000.0020,000.00-
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5.33%成本法 --44,376,300.0044,376,300.00-
合计     -44,396,300.0044,396,300.00-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调整为“其他综合收益”。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4年1月1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014年1月1日其他综合收益(+/-)
+9,589,274.41-9,589,274.41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总经理也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14-068。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14-069。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14-070。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1亿元与其他六方投资者共同投资组建成立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空港城”),公司占广东空港城股份11%。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金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共七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以现金投资组建成立广东空港城,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亿元。

2、公司2014年10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相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具体进展将另行公告。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2、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亿元;

3、出资方式:投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原则上两年内分期缴交到位;

4、经营范围:股权及基金投资,金融及物流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医疗及相关健康产业,产业园开发建设,实业投资等。(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5、各方出资规模和出资比例:

序号各投资方出资规模(亿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5035
2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014
3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8018
4广州金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012
5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0.505
6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505
7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11
合计10.00100

各投资方均以认缴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持有广东空港城的股权。

三、各投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1、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直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大型企业,成立于2004年2月25日,注册资本35亿元,现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2、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2006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全资投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53.17亿元。

3、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亿元。

4、广州金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金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创业投资业务。

5、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4.5亿元。

6、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

7、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0.7亿元,2009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2311)。

公司与上述其他各投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合作方以广东具有雄厚实力的国有企业为主,项目包括政府、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创投资本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吸收和借鉴先进的资本、技术、人才、经验和企业组织模式,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挥地方资源优势,通过国有资本的带动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产业落地,进而推动投资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项目预期收益可观。

本项目经营范围广泛,包括股权、基金投资,金融、物流服务等众多领域;公司投资该项目,即能积极参与到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大潮中,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同时还能借助国有企业雄厚的资本实力和正在打造的物流、金融等更多产业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生态。

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公司认繳出资1.1亿元占广东空港城11%股权,出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9%、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8%,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产生重大影响。

五、特别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相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具体进展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7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3:00至2014年11月1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上市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查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14年10月3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四)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1

2、投票简称:海大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对所有议案同一表决100.00
议案1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表3: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构。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志健、卢洁雯、杨华芳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00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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