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的决议包括批准本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 1.3 公司负责人楼定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相关财务数据均为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2014年1-9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87.16亿元,同比增长18.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13亿元,同比上升16.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7.06亿元,同比增长8.09%,完成2014年三季度预算指标。 报告期内,在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4中国企业500强榜单”中,上海医药荣列2014中国企业500强第166位、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73位,比去年分别上升3位和5位;在由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发布的“2014上海百强企业”中,上海医药入选2014上海企业100强第19位、上海制造业50强第8位;上海医药还荣列财富中文版2014年最受赞赏的中国医药制造业公司第二位。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正常进展。3.1类新药鲁拉西酮原料及片剂的药品临床申请于2014年10月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专利14件,获得授权5件;公司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重组人肿瘤坏死因子受体突变体-Fc融合蛋白注射液”启动I期临床。报告期内,公司对所有在研和新立项的化学药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和评估,批准129个化学药项目继续推进实施。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两个产业化项目入选2014年上海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公司《八宝丹胶囊作用机制研究及蟾乌巴布膏等工艺改进和临床疗效研究》等4个项目正式入选2014年上海市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医合作项目计划。 2014年1-9月,本公司医药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3.08亿元,同比增长2.72%,毛利率47.85%。其中64个重点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49.08亿元,同比上升4.15%,占工业销售比重59.08%,平均毛利率65.65%。 重点产品中预计全年销售收入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大品种有24个,2014年1-9月,其中增速前五名产品的平均增速为45.95%,增速后五名产品的平均增速为-35.32%,具体为:
2014年1-9月,本公司医药服务业务中,医药分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08.13亿元,同比增长20.98%,毛利率5.98%;药品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56亿元,同比增长9.25%,毛利率18.8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海医药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公司公告临2014-001号)、《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公告临2014-012号)、《上海医药承诺解决进展公告》(公司公告临2014-017号)。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将以成本法计量的其他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将复旦张江股权稀释对投资收益的影响调整至资本公积 3.5.3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无重大影响 3.5.4 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无重大影响 3.5.5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影响的说明 无重大影响 3.5.6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重大影响 3.5.7 其他 无 董事长:楼定波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4-027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对2014年三季度报表上年同期数及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 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14-02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14-03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4-028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监事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14-029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何川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本公司监事长张震北先生已到龄退休,监事会决定提名何川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监事会对张震北先生在任期内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川先生,1961年1月出生。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政工师。自2013年8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自2008年12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委员。未在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兼任董事。曾任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英达莱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钢铁研究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市工业党委组织处长、干部处长,上海第二钢铁厂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何川先生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日期前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亦无担任任何其他主要职务。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何川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日期,何川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2,500股。 如何川先生当选为监事,其任期将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彼于该期内不会收取监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其他有关选举何川先生为监事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4-029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对公司 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要求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次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共八项,具体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对2014年三季度报表上年同期数及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项目及金额如下:
除上述影响外,本次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其他科目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4-030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仅针对A股股东)的时间为: 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 9:30~11:30,13:00~15:0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 ● 会议地点:上海科学会堂一楼海洋能厅(上海市南昌路57号) ●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下午14:30时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仅针对A股股东)的时间为: 2014年12月16日 9:30~11:30,13:00~15:00 3、会议地点:上海科学会堂一楼海洋能厅(上海市南昌路57号) 4、会议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 ①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②2014年12月9日下午4:30前向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递交股份过户文件并在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中登记为股东的股份购买人(本公司H股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有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1日 9:30-11:30,13:00-16:00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上海科学会堂思南楼2楼贵宾厅(上海市南昌路59号)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H股股东参会方法另见H股股东通函及相关公告文件。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16日 9:30~11:30,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2、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9日A股收市后,持有“上海医药”A股的投资者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A股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3)如A股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A股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地、周凌岑、季芸 联系电话:021-63730908转董事会办公室;传真:021-63289333 联系地址:上海市太仓路200号上海医药大厦7楼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20。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A股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