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范志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延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石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下列数据没有影响)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0,434,161,229.77 | 8,836,655,420.72 | 18.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957,981,452.94 | 3,711,276,892.45 | 6.6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307,818,656.51 | -1.22% | 6,511,211,182.23 | 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6,039,575.10 | -3.55% | 321,457,746.46 | 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5,979,652.27 | -1.63% | 319,624,996.75 | 1.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63,405,769.76 | -87.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4.35% | 0.62 | 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4.35% | 0.62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2% | -0.59% | 8.30% | -1.3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383.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68,113.0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00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2,980.08 | |
合计 | 1,832,749.7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606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29% | 234,240,000 | | 质押 | 59,000,000 |
叶远西 | 境内自然人 | 14.85% | 76,800,000 | 76,800,000 | | |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5.68% | 29,400,000 |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4% | 9,514,878 | |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1.41% | 7,308,313 | | | |
陆宁 | 境内自然人 | 0.76% | 3,945,298 | 3,945,298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8% | 2,999,876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5% | 2,337,496 | | | |
陈升丹 | 境内自然人 | 0.44% | 2,293,000 |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五组合 | 其他 | 0.41% | 2,099,823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34,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240,000 |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514,878 | 人民币普通股 | 9,514,878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7,308,313 | 人民币普通股 | 7,308,313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876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9,87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37,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7,496 |
陈升丹 | 2,29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93,000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五组合 | 2,099,8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9,823 |
国君资管-兴业-国泰君安君享展博一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 1,538,6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8,688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方德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520,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0,964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叶远东为叶远西之兄。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陈升丹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2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新基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9.1%的股权,原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现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涉及金额2,400万元。前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除上述调整之外,执行其他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变动情况说明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 | 主要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245,138,762.51 | 2,119,198,387.03 | -41.24% | 本期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付款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907,328,962.57 | 633,944,996.07 | 43.12% | 本期业绩增长,应收票据相应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6,292,567,747.67 | 4,470,707,124.89 | 40.75% | 其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长以及行业特点影响所致 |
预付款项 | 191,191,859.25 | 131,357,637.62 | 45.55% | 本期增加合并单位新华丰和南京柏森子公司所致 |
应收利息 | 1,871,710.11 | 6,834,073.46 | -72.61% | 本期末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093,004.27 | 486,385.11 | 1563.91% | 本期预付广告费摊销及房租摊销所致 |
在建工程 | 38,246,168.52 | 28,449,805.82 | 34.43% | 本期建设技术标准示范样板项目投资所致 |
商 誉 | 280,843,966.00 | 112,476,548.93 | 149.69% | 本期收购新华丰、南京柏森产生商誉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472,169.74 | 7,632,285.70 | -41.40% | 本期营销网点办公室装修费用摊销而减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734,001.39 | 62,057,550.21 | 52.66% | 本期因坏账准备增加而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预收款项 | 172,963,498.87 | 103,756,868.09 | 66.70% | 本期新开工项目收到预收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7,068,706.98 | 24,889,724.63 | -31.42% | 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应付职工薪酬相应减少 |
应交税费 | 252,804,508.33 | 192,563,829.46 | 31.28% | 本期计提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
应付利息 | 14,804,383.49 | 23,424,657.50 | -36.80% | 本期支付以前年度计提的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09,276,641.75 | 39,596,083.30 | 175.98% | 本期增加合并单位新华丰和南京柏森子公司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028,358,493.15 | 517,818,356.15 | 98.59% |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2,923,200.00 | 3,543,200.00 | 1,393.66% | 本期收购南京柏森暂估的二期股权转让款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97,697,858.24 | 39,058,387.60 | 150.13% | 本期新收购子公司新华丰及南京柏森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 | 主要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132,194,506.68 | 97,417,567.84 | 35.70% | 本报告期内公司规模扩大,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所致,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87,349,820.75 | 49,365,484.14 | 76.95% | 本报告期内增加公司债券利息和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2,383.25 | 104,466.70 | -69.00% | 本期处置资产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9,896,430.63 | 1,175,583.78 | 741.83% | 收购子公司广田华南及广田方特本期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增加所致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896,430.63 | 1,175,583.78 | 741.83% | 收购子公司广田华南及广田方特本期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增加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 | 主要变动原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0,086.94 | 254,117.60 | 226.65% | 本期收到营改增政府扶持资金增加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491,594.06 | 71,446,963.36 | 81.24% | 本期收回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200,000.00 | 2400.00% | 本期收回天筑文化投资款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500.00 | 82,410.00 | -42.36% |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3,658,277.87 | 229,980,525.07 | 45.08% | 本期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476,973.59 | 88,616,765.05 | -63.35% | 本期固定资产投入减少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5,000,000.00 | 900.00% | 本期发放委托贷款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963,583.34 | 66,851,585.09 | -65.65% | 本期减少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8,018,946.02 | 101,123,496.66 | 76.04% | 本期发放现金股利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经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49名股权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2013年12月2日起至2014年11月28日可行权共计547.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披露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33元/股调整为20.18元/股。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未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尚未进行自主行权。
2、2014年1月,公司与青岛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磐龙”)签署了凤凰新天地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工程。现由于青岛磐龙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预计该总包合同将无法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青岛磐龙的委托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已逾期。青岛磐龙已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了平度市青岛路82311平方米的土地抵押担保,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保全公司财产(债权)的安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2014年07月31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040号《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 2014年03月12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006号《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 无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不适用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叶远西 | 叶远西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 2010年07月08日 | 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12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叶远西、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叶远西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10年01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叶远东、叶云月、叶嘉铭、叶嘉乐 |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叶远东、叶云月、叶嘉铭、叶嘉乐分别承诺:(1)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人未来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10年06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叶远西、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及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保证将禁止利用任何方式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 | 2009年01月1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的企业期间,除经营地块号H123-0011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外,不再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 | 2010年07月08日 | 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的企业期间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 无 | 不适用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0% | 至 | 1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7,063.4 | 至 | 57,521.94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2,292.67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务拓展情况较好,但部分项目施工进度较慢,预计公司业绩与去年持平。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新基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9.1%的股权,原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现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涉及金额2,400万元。前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除上述调整之外,执行其他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志全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7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下午2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8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新基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9.1%的股权,原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现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涉及金额2,400万元。前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除上述调整之外,执行其他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