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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骁
证券时报记者 李骁 中国企业中高层变动往往是“一朝天子一朝臣”,规模越小的企业此现象似乎越明显。 像航天证券这样的小券商,在更换大股东后,短期内发生了强烈的人事地震。这在近几年的证券业里绝非个案,有的还引起市场高度关注,甚至有的还引发监管部门介入。 也正因如此,在诸多的公司兼并案例中,人事安排妥当与否甚至成为兼并收购案最终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前两年某上市券商收购一家小券商最终宣告失败,症结就在于人事安排上。怪不得有投行人士感叹道,国内成功的企业兼并案例,关键不在对价,而在人事安排。 笔者在这并不想展开分析券商人事机制,而是想谈谈一个相关的关键制度——即职业经理人制度。顾名思义,职业经理人制度,就是要以职业经理人为主,形成整套的机制和规章制度。 职业经理人是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专家,在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并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职业经理人由企业在市场中聘任,以受薪、股票期权等为获得报酬的主要方式。 国内券商频频发生高管人事大变动,主要在于企业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背景下,没有严格的机制来约定双方的权益义务。作为企业经营者,一方面自身薪酬没有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除了经营业绩,还有来自企业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方(即企业所有者)的种种其他压力,尤其是莫名的业务干预和无理的人事安排。作为企业所有权、法人财产权一方,往往对经营层都抱着质疑和监督的态度,今天找点茬明天又找点不足,时刻防止经营者私吞企业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拥有企业所有权兼法人财产权的一方要么就亲自来管理企业,或者派遣自认为信得过的人去打理企业,于是,经常出现外行管理内行的情况。有的券商经营者在不懂业务的外行管理之下,不是自行离职就是被迫离开,人事地震就发生了。这往往会导致公司业绩下滑,股东方被迫更换派遣新的经营者,于是再度引发人事变动。 笔者认为,专业的事情就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士去做,非专业的人就不该对非自己本专业的事务指手画脚。而证券业就是一个对专业性要求相当高的行业。 证券业现实情况却是,控股券商的往往是非金融行业的国企或其他类型企业,这些企业管理者对证券业有所了解,但往往不深入,偏偏酷爱对证券业务“指点江山”。这就导致证券业经常出现“外行指挥内行”的现象,但真正的内行专家却被排斥在外。 其实,作为券商的企业所有者,最该关心的不应该是券商经营者在如何做,而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券商经营效益如何,能否带来预期的回报和现有财产的保值增值。在充分保障经营者利益的前提下,给予经营者充分的信任和授权,放开手脚让他们做事。 证券公司做大做强后,双方的利益才都有保障。而这种做法,也就是笔者想说的券商职业经理人机制。 如果建立了职业经理人制度,诸如像航天证券这类换了大股东引发高管人事大地震的现象才不会发生,“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怪圈才会减少。 从这一点来讲,作为金融企业的证券公司,尤其是负责给其他企业改制辅导的券商,在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上更应该走在前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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