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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戌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晓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正在筹划整合股东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港务资产的重大事项,经申请,自2014年9月9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与交易相关方研究论证资产整合方案,讨论拟整合的资产范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情况论证协商交易对价支付方式、资产整合方案等重大交易事宜。由于拟整合资产情况及交易结构较为复杂,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持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依据法规要求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公司将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待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后,及时公告复牌。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4年1-9月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5.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的的规定,公司将原在资本公积中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4年1-9月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5.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1-9月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4-05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和变更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会计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4年1-9月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将原在资本公积中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重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4年1-9月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1-9月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调整和变更。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所做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以及对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和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的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4-05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的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4-05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事项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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