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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1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10,925,000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6738 %;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为:俞龙生、郑玉英、俞赟、俞静之;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0号”文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38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7338000股。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11 月 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 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33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7,7338000万股增至116007000股。 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99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7991800股增至176987700股。 截至本次申请出具日,公司股份总额为176987700股,其中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110,925,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俞龙生家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俞龙生、郑玉英、俞赟承诺: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 股东没有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 4. 股东无后续追加的承诺。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0,925,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673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 1:俞龙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26.54%的股份,俞龙生先生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注 2:郑玉英女士现任公司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1.38%的股份,郑玉英女士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注 3:俞赟女士曾在 2010 年 5 月 18 日至 2014 年9 月 15 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辞去董事职务生效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15 日,但仍在公司财务部工作,辞去董事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 4:本次限售股解除后,俞静之所持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中标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近日收到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的《中标通知函》,在江淮N721重卡窄体N336项目ABS总成开发招标中,经N336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安徽万安成为中标单位,成为N336项目ABS总成部件的开发供应商。 后续公司将成立项目组并积极做好产品的生产及供应工作。预计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14-59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7层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叶茂新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新源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额度期限为1年。 二、同意本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期限为1年,可授权子公司使用。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4-10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接到本公司股东王壮利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 2014年10月29日,王壮利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09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0月29日,购回期限为1年。上述质押已于2014年10月29日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王壮利先生共持有本公司74,032,994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19.8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壮利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4,587,265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87.2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7.33%。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4-070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69)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因工作人员疏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填写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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