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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胜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自2014年6月3日起停牌不超过30天。由于公司无法在30天内完成相关工作,经申请于2014年7月3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3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重组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和沟通论证,并在交易的总体框架上取得了诸多共识,但由于双方未能在收购价格及部分重组协议条款上最终达成一致,同时审计、评估工作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成,经公司审慎考虑,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4日复牌。 相关公告查询索引:临2014-034、临2014-035、临2014-036、临2014-040、临2014-042、临2014-043、临2014-044、临2014-045、临2014-046、临2014-047、临2014-048。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航运市场需求不足,而运力过剩局面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预计沿海干散货市场短期内仍将持续低迷,运价在低位运行,公司干散货业务生产经营仍面临严峻形势。同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老旧船舶提前报废处置方案的议案》,该事项预计将减少公司2014年净利润。综合以上因素考虑,预计公司2014年年初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胜杰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海运 编号:临2014-060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7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陈胜杰、徐浩、刘青、胡勇、王霖、谢晶,独立董事严法善、应明德、刘培森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胜杰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 财政部在2014年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该事项对公司以前年度已披露的会计报表没有影响。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意上述事项变更。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严法善先生、应明德先生、刘培森先生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上述议案并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海运 公告编号:临2014-061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7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各位监事及参会人员。公司监事王荐、胡庭发、于大海参加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王荐主持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 财政部在2014年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该事项对公司以前年度已披露的会计报表没有影响。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意上述事项变更。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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