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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史兆俊无法保证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理由是:对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设备采购合同有异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国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江阴德源毛纺织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回购交易,数量为19,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报告期内,江阴德源毛纺织有限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截止报告期末,江阴德源毛纺织有限公司共持股19,633,388股(含约定回购交易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91%。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由于缺少建设资金,公司新疆爱迪20万吨煤焦油加氢制备清洁燃料油工业示范工程项目进度投产日期尚不确定。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在目前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详见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国建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4-38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名,实到6名,分别为孙国建、江永红、程度胜、卢青、徐小娟,史兆俊。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委托贷款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史兆俊反对,理由是:对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和设备采购合同存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4-39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2名,分别为郭晓松、赵小花,张日波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郭晓松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4-40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除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七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在目前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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