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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负责人杨志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浩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784,907,529.87 | 10,285,825,031.75 | 14.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50,289,441.54 | 2,216,661,358.28 | 10.54%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32,234,300.95 | 951.88% | 706,566,239.85 | 799.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2,598,513.05 | 701.65% | 303,982,798.53 | 437.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8,888,928.74 | 739.78% | 98,182,190.47 | 81.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97,765,908.88 | 1,393.1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700.00% | 0.34 | 466.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700.00% | 0.34 | 466.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1% | 2.60% | 13.05% | 增加10.53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6,200,666.9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8,189.1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0,971.2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81,315.6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4,218.3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3,685.32 | | | 合计 | 205,800,608.0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728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1% | 448,111,272 | 448,111,272 | 质押 | 429,085,400 | | 邓永洪 | 境内自然人 | 5.68% | 50,900,000 | | 质押 | 42,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3% | 15,542,769 | | |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7% | 15,000,039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1% | 13,526,622 | | | |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8% | 12,339,264 | | | |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4% | 12,000,000 | | |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0% | 11,690,425 | | |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9% | 9,808,262 | | |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6% | 6,800,033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邓永洪 | 50,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9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542,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42,769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3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526,6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26,622 |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12,339,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39,264 |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690,4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90,425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9,808,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9,808,262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00,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6,800,033 |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574,47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74,47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根据公司已知的资料,上述前十名股东中:(1)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2)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属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同属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同属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增减%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3,074,633,214.94 | 1,964,098,944.76 | 56.54%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的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 | 结算备付金 | 476,764,622.18 | 792,807,408.66 | -39.86% | 中山证券存放中国结算公司备付金减少所致 | | 融出资金 | 1,960,690,037.66 | 512,827,091.60 | 282.33% | 中山证券融资融券规模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 13,613,724.75 | -100.00% | 合并减少了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自来水公司”)报表所致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85,221,716.20 | 109,000,600.00 | 345.16% | 中山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所致 | | 存货 | 1,425.95 | 1,083,052.63 | -99.87% | 合并减少了自来水公司报表所致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11,831,077.29 | 1,737,821,487.63 | -76.30% | 中山证券债券规模减少所致 | | 固定资产 | 93,525,455.41 | 252,132,934.04 | -62.91% | 合并减少了自来水公司报表所致 | | 在建工程 | 25,129,152.61 | 55,483,374.79 | -54.71% | 合并减少了自来水公司报表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896,192.31 | 46,928,217.95 | -66.13% | 中山证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回升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543,333.32 | | | 中山证券代理业务增加所致 | | 拆入资金 | 1,861,800,000.00 | 690,000,000.00 | 169.83% | 中山证券从非银行机构拆入资金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 30,406,182.65 | -100.00% | 合并减少了自来水公司报表所致 | | 预收款项 | | 3,614,986.06 | -100.00% | 合并减少了自来水公司报表所致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888,591,173.75 | 1,456,541,210.96 | -38.99% | 中山证券正回购业务规模减少所致 | | 应付利息 | 20,695,882.62 | 7,214,547.41 | 186.86% | 中山证券计提拆入资金和转融通资金利息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98,077.00 | 121,608,995.04 | -95.89% | 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6,345,846.02 | -100.00% | 合并减少了自来水公司报表所致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96,000,000.00 | 448,000,000.00 | 100.00% |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 资本公积 | 714,349,576.47 | 1,181,996,959.01 | -39.56% |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795,175.27 | -12,097,492.00 | 321.49% | 中山证券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价值回升所致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总收入 | 706,566,239.85 | 78,513,723.46 | 799.93% | 合并中山证券报表所致 | | 营业总成本 | 832,971,008.24 | 100,760,010.66 | 726.69% | 合并中山证券报表所致 | | 管理费用 | 488,762,634.76 | 28,500,407.44 | 1614.93% | 合并中山证券报表所致 | | 财务费用 | 109,473,314.92 | 34,281,711.72 | 219.33% | 并购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7,185,545.22 | 1,721,128.55 | 3222.56% | 合并中山证券报表所致 | | 投资收益 | 459,569,162.93 | 87,794,246.24 | 423.46% | 公司转让自来水公司80%股权以及参股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业绩大增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1,584,175.26 | 803,897.96 | 97.06% | 合并中山证券报表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2,247,301.69 | 156,492.72 | 1336.04% | 合并中山证券报表及对外捐赠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37,659,765.11 | 7,583,845.89 | 396.58% | 合并中山证券报表所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3,982,798.53 | 56,566,939.69 | 437.39% | 公司转让自来水公司80%股权、参股公司东莞证券业绩大增以及并入中山证券报表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38,892,667.27 | 732,002.80 | 5213.19% | 合并中山证券报表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765,908.88 | 26,638,601.04 | 1393.19% | 合并中山证券报表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108,820.63 | 66,643,501.70 | 92.23% | 处置子公司收回投资款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616,754.19 | 648,036,371.45 | -58.55% | 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出售零碎股的事项 公司此前因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产生了2,528股的存量零碎股,集中记入了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专用账户。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于2014年8月与登记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并委托登记公司办理出售事宜,2014年9月出售前述零碎股净所得40,655.15元,公司已经按要求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新世纪公司 | 新世纪公司承诺其2012年8月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本公司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2年8月20日 | 至2015年8月 | 正在严格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新世纪公司和杨志茂先生 | 新世纪公司承诺其2012年8月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本公司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2012年8月20日 | 至2015年8月 | 正在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
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债券 | 1480246 | 14德阳高新债 | 102,400,000.00 | 0 | | 1,000,000 | 8.33% | 102,748,500.00 | 375,643.84 | 资
产 | 购
入 | | 债券 | 1480404 | 14孝高创债02 | 100,000,000.00 | 0 | | 1,000,000 | 12.50% | 100,000,000.00 | 169,397.26 | | 债券 | 058031 | 05中信债1 | 99,222,100.00 | 0 | | 1,000,000 | 1.99% | 99,959,200.00 | 2,750,525.44 | | 债券 | 124533 | 14酒经投 | 98,531,500.00 | 0 | | 1,000,000 | 6.25% | 100,000,000.00 | 3,150,410.49 | | 债券 | 124524 | 13黔投02 | 80,318,027.62 | 0 | | 795,700 | 7.96% | 85,108,072.00 | 8,702,265.85 | | 债券 | 1380265 | 13梅州债 | 80,058,880.00 | 0 | | 800,000 | 8.00% | 81,372,160.00 | 1,759,364.71 | | 债券 | 1480517 | 14鲁三星债01 | 60,000,000.00 | 0 | | 600,000 | 20.00% | 60,000,000.00 | 133,150.68 | | 债券 | 1280125 | 12广安投债 | 51,725,300.00 | 0 | | 500,000 | 6.25% | 52,267,450.00 | 766,209.60 | | 债券 | 1480236 | 14内江投资债 | 51,272,150.00 | 0 | | 500,000 | 2.78% | 52,412,700.00 | 3,669,319.27 | | 债券 | 1480180 | 14牡国投债 | 50,744,250.00 | 0 | | 500,000 | 2.78% | 52,345,700.00 | 3,712,496.70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485,497,479.20 | -- | -- | -- | -- | 493,734,018.81 | 125,984,609.22 | -- | -- | | 合计 | 1,259,769,686.82 | -- | -- | -- | -- | 1,279,947,800.81 | 151,173,393.06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本表所述证券投资为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根据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事项,无需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无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股票 | 002528 | 英飞拓 | 36,046,000.00 | 1,608,000.00 | 0.35% | 1,608,000.00 | 0.35% | 25,962,768.00 | 321,600.00 | 资
产 | 购
入 | | 股票 | 601558 | *st锐电 | 27,930,960.00 | 1,241,376.00 | 0.03% | 1,241,376.00 | 0.03% | 5,052,400.32 | | | 股票 | 002540 | 亚太科技 | 48,800,000.00 | 3,172,000.00 | 0.76% | | | | 2,442,007.25 | | 股票 | 601618 | 中国中冶 | 7,683,055.96 | 1,417,538.00 | 0.01% | | | | -49,890.95 | | 股票 | 601700 | 风范股份 | 6,492,150.00 | 370,980.00 | 0.08% | | | | 33,085.59 | | 股票 | 601908 | 京运通 | 5,086,788.00 | 242,228.00 | 0.03% | | | | 172,106.90 | | 股票 | 300186 | 大华农 | 19,360,000.00 | 1,760,000.00 | 0.42% | | | | -1,900,187.14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51,398,953.96 | 9,812,122.00 | -- | 2,849,376.00 | -- | 31,015,168.32 | 1,018,721.65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本表所述证券投资为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根据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事项,无需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无 |
注: 本表填列的其他上市公司指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在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4年8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莞市上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裁 张启昌 | 中山证券、东莞证券业务开展及经营情况。(详见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4-003) | | 2014年9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贵州友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业务部 胡江、廖韬杰 | 中山证券、东莞证券业务开展及经营情况。(详见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4-004) | | 2014年7月至9月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状况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会计科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按照准则要求,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因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调减2014年初长期股权投资175,487,170.00元,调增2014年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5,487,170.00元;上述调整对本期及比较期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本期及比较期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按照准则要求,公司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和列报做出了调整,将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以调整,并区分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因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调整2014年初资本公积金额-12,097,492.00元,调整2014年初其他综合收益金额-12,097,492.00元。上述调整对本期及比较期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对本期及比较期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五)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本期及比较期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本期及比较期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七)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本期及比较期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4-66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士主持,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审核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财务数据调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会计科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财务数据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财务数据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4-65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计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财务数据调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等会计科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财务数据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也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财务数据调整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财务数据调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财务数据调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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