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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TitlePh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舒榕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伟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建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5,081,006,740.1925,002,586,374.20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75,328,550.225,396,078,211.2355.21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4,598,219.30-1,094,034,500.02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5,543,373,287.005,304,351,132.26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381,888.70509,552,421.58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8,171,233.25532,237,765.39-19.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0969.8908减少1.9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500.5041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500.50410.18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70,5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0602,127,11653.03  国有法人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35,255,3913.11 未知 国有法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024,545,4542.1624,545,454未知 其他
宝盈基金-民生银行-宝盈定增5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015,000,0001.3215,000,000未知 其他
西南证券-浦发银行-西南证券双喜汇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13,636,3641.2013,636,364未知 其他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012,727,2721.1212,727,272未知 其他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012,727,2721.1212,727,272未知 其他
诺安基金-工商银行-诺安开源一号资产管理计划012,727,2721.1212,727,272未知 其他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一号012,318,1811.0812,318,181未知 其他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282,0828,700,8180.77 未知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602,127,116人民币普通股602,127,116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5,255,391人民币普通股35,255,391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8,700,818境内上市外资股8,700,818
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6,923,640境内上市外资股6,923,640
SCBHK A/C BBH S/A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4,293,029境内上市外资股4,293,029
杜歆晔2,433,544人民币普通股2,433,544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2,386,100境内上市外资股2,386,100
GIC PRIVATE LIMITED2,346,629境内上市外资股2,346,629
SCBSH A/C BBH A/C FIDELITY CHINA REGION FUND1,762,725境内上市外资股1,762,725
季坚义1,399,416境内上市外资股1,399,41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增持公司B股相关事项已于2013年1月16日公告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1)。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率原因分析
应收账款203,623,612.49363,181,065.81-43.93%应收款项回收,余额下降
预付款项391,702,285.82174,461,132.57124.52%主要为预付五洲大道南侧绿化带居民动迁房房款所致
应收股利 11,581,627.49-100.00%收到参股公司分配来的现金股利
长期应收款218,242,226.00374,048,000.00-41.65%收到浦东新区发改委高南河项目款项
在建工程16,785,818.0710,496,675.2659.92%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余额上升
固定资产清理-66,797.430100.00%固定资产清理程序未完结
应付票据5,321,470.3520,613,118.81-74.18%应付商业票据兑付,余额减少
预收款项582,396,708.781,549,148,311.50-62.41%主要为预收森兰名佳房款转入营业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64,699,630.2130,903,739.64109.36%计提职工薪酬以及各项社会保险余额增加
其他应付款1,394,016,664.05828,699,150.0768.22%企业间往来项目金额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10,713,756.001,515,200,000.00-59.69%企业债(8.5亿)到期偿付,余额减少
长期借款2,072,354,687.281,434,708,943.0044.44%银行长期借款增加
专项应付款36,112,442.0125,532,074.1141.44%收到专项扶持款项较期初增加(危化调整市级补助)
预计负债3,783,729.8216,200,000.00-76.64%代偿台州公司贷款
资本公积4,190,668,065.451,711,311,875.09144.88%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出股票面值的溢价金额
报表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变动率原因分析
营业税金及附加341,276,322.15555,179,834.44-38.53%较上期相比,房产转让业务税负较土地转让业务税负降低
资产减值损失-1,062,500.32-5,821,546.37-81.75%坏账准备计提冲回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收益204,928,465.5515,699,693.531205.30%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让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营业外收入15,892,356.2223,728,936.41-33.03%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支出3,339,289.6452,317,234.97-93.62%代偿担保损失较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报表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变动率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4,598,219.30-1,094,034,500.02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565,336.351,572,031.28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3,237,221.75622,951,083.84-25.64%较上年同期筹资总额借款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为上海普高仓储有限公司定制建造多层综合物流仓库,仓库建成后拟转让给普高公司(相关信息已于2012年12月4日披露,公告编号2012-22)。截至2014年9月30日,项目工程主体结构已完成90%,已收取项目进度款3.716亿元,目前协议仍在持续履行中。

2、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发展公司向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按5,599元/平方米的价格定向预定配套商品房,相关信息已于2010年4月10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0-007)。截至2014年9月30日,新发展公司已收到全部预定配套商品房,报告期内未发生付款。

3、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发展公司向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按8,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置动迁商品房,相关信息已于2013年2月8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03)。截至2014年9月30日,新发展公司已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向新市镇公司支付了配套商品房购房款4,000万元,购置的动迁商品房均已按时交付,目前协议仍在持续履行中。

4、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发展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新市镇公司6.13%股权,外高桥集团以3792.976919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相关信息已于2014年9月19披露(公告编号:临2014-042)。截至2014年9月30日,新发展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款,股权处置形成投资收益1259.98万元。

5、2012年9月,外联发公司与上海市锦江航运公司签署《物流二期4-1地块房地产定向转让协议》,转让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4-1地块项目在建工程,转让成交价格预估为29860万元。2014年9月,双方签订《房屋建设工程转让合同》,确定的最终成交价格为33914.52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已收到在建项目款33914.52万元。目前协议履行完毕,本报告期公司已确认销售收入。

6、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人民政府签订《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定向供应协议》,出售总建筑面积为23,332.22 平方米的配套商品房(相关信息已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14年9月30日,共收到款项约9341万元,目前协议仍在持续履行中。

7、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与浦东新区河道署签订了《高南河水系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与政府回购协议书》(相关信息已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回购款155,805,774.00元,目前协议仍持续履行中。

8、公司2013年6月14日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在借款综合成本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前提下,向外高桥集团借款,借款额度不高于10亿人民币,借款期限、利率均按外高桥集团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利率执行。相关信息已于2013年6月15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18)。截至2014年9月30日,外高桥集团尚未完成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的发行。

9、公司经2009年9月22日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向外高桥集团借入8.5亿元资金,于2012年9月5日上调债券票面利率至5%。2014年9月,债券期限到期。截至2014年9月30日,我公司已经全部归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1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99,股票简称:太平洋)股票21,053,000股,成交金额(扣除交易手续税费等)为13,825.7万元,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产生的净利润约为9,813.5万元。截至报告日,公司尚余太平洋股份109,725股(为质押给第三方的冻结股票)。

1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开发的森兰名佳商品房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0.5亿元。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说明
解决同业竞争外高桥集团外高桥集团作为外股份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在中国境内将不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新增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出租、销售)、现代物流、国际贸易业务(不含限制性行业的功能性市场及国际贸易业务),或不以任何方式新增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外股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长期详见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认可《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解决同业竞争外高桥集团外高桥集团承诺,在新高桥实现盈利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后,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在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合理、公允的评估价格,将其持有的新高桥股权转让给外股份,转让前将该部分股权托管给外股份。在新高桥实现盈利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同意暂不收购新高桥公司股权,外高桥集团进行了回避表决。
解决关联交易外高桥集团1、外高桥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外高桥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外高桥集团所派出的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外高桥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外高桥集团履行回避表决义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外高桥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外高桥集团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项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长期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外高桥集团因注入我公司的三家公司的不动产资产权属纠纷导致我公司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截至2014年9月30日,我公司未发生任何因资产权属纠纷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事件。长期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因注入我公司的外联发的不动产资产权属纠纷导致我公司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截至2014年9月30日,我公司未发生任何因资产权属纠纷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事件。长期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外高桥集团承诺于2009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成新发展新兴楼房地产证。2009/6/30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两次审议,同意新发展公司对新兴楼进行重建,待重建后再行办理产证。2013年,公司已经将新发展新兴楼重建项目纳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其他外高桥集团1、保证公司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外高桥集团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外高桥集团;(3)外高桥集团及其关联方推荐出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外高桥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外高桥集团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保证公司机构独立(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上市公司与外高桥集团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4、保证公司业务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持有型物业经营等方面独立运作;(2)外高桥集团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3)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并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外高桥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保证公司财务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外高桥集团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外高桥集团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外高桥集团兼职和领取报酬。长期 
其他外高桥集团外高桥集团作为外股份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不会利用对外股份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外股份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期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上海外高桥典当有限公司17.5%股权0-3,500,000.003,500,000.000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8.11%股权0-60,124,602.5260,124,602.520
上海国联有限公司10%股权0-24,663,970.0024,663,970.000
上海四通现代仓储有限公司10%股权0-2,069,125.002,069,125.000
上海外红伊势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股权0-2,590,544.502,590,544.500
大众保险公司3.2%股权0-47,640,000.0047,640,000.000
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6.13%股权0-25,330,000.0025,330,000.000
合计-0-165,918,242.02165,918,242.02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股权20%以下的投资项目在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间金额调整,对资产总额无影响;调增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项目公司无活跃市场价值,仍按历史成本价计量,对2013年度净资产无影响;追溯调整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利分红,也在“投资收益”科目中明细核算,对2013年度利润无影响。

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044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发出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在上海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舒榕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的议案》

根据2014年国家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同意本公司根据规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准则导致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由此产生的会计科目核算调整,仅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科目金额产生影响,对2013年度报告、201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没有影响。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的公告》(临2014-046)。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筹建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营运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营运中心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简称“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含1000万美元),其中:外高桥集团出资金额为 3.5亿元(含1000万美元), 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 70%;本公司出资金额为 1亿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 2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营运中心公司出资金额为 0.5亿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筹建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4-047)。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045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 2014年10月24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10月 29 日下午在浦东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民良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所修订的会计准则之具体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同意公司按照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047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筹建

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营运中心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其中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出资比例共计30%。

●本次投资设立财务公司尚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适应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需要,培育和打造强大的资金平台, 降低融资成本,发展自身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股份”或“本公司”)、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营运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营运中心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与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集团”)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其中外高桥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含1000万美元),拟由上述股东单位作为发起人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具体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见下表:

出资单位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外高桥集团35,00070%
外高桥股份10,00020%
营运中心公司5,00010%
合 计50,000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外高桥集团系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舒榕斌

注册地址:上海市富特西一路159号

注册资本:1,300,507,648元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0日

主要经营业务: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区内贸易、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贸易。

2、关联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外高桥集团的资产总额为3342824.42万元,净资产额1099685.45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1998.32万元,净利润44351.8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公司名称: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Waigaoqiao Group Finance Co., Ltd

2、注册资本:5亿元(含1000万美元)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高桥保税区内

4、标的公司定位:

(1)资金管理中心:A.发挥财务公司资金整合功能,调剂资金余缺,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B.发挥财务公司融资创新作用,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C.发挥财务公司资金控制作用,提高财务管控水平,降低公司整体运营风险。

(2)金融服务中心:A.利用财务公司成熟的金融技术和手段,满足公司多样化的金融需求。B.拓展财务公司金融创新功能,利用自贸区各功能性平台,多渠道、多品种为公司国际贸易等业务发展发挥作用。

5、财务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营运中心公司与外高桥集团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

(一)设立财务公司是建设自贸试验区资金保障的需要。通过财务公司可以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率,同时以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来筹集资金,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施自贸试验区及配套区域的开发建设。

(二)设立财务公司是对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的需要。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如资本项下人民币自由兑换、人民币跨境结算以及离岸金融业务等改革措施的推出必将对自贸试验区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设立财务公司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熟悉国际资本市场运作模式,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将境内外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债务市场结合起来运作,逐步探索形成适合自贸试验区运作的资金管理模式。

(三)设立财务公司是促进贸易及物流业务增长的需要。在各项业务的开展中,公司可以针对下属物流贸易企业的不同特点,综合利用内部特种转账结算、内部托收、托收无承付等多种结算方式,在疏通企业资金结算渠道、提高企业结算效率的同时,促进贸易类企业之间的及时清账,有效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促进贸易及物流业务的增长。

(四)设立财务公司是进行金融创新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本公司下属的进出口公司依靠自贸区产业优势建立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不仅为贸易便利化、通关快速化开发了众多功能平台,同时扮演了贸易进出口环节重要的角色。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将境内外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债务市场结合起来运作,逐步探索形成适合自贸试验区运作的运作模式,为贸易结算便利化创造条件。

六、关联交易的风险管理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出资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8%,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对于来自于财务公司运作中的资金管理风险,财务公司将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平稳运行,规避上述风险。外高桥集团承诺,当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对财务公司增加相应资本金,降低财务公司的运作风险。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在独立性经营方面受到影响,不会造成同业竞争问题。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由于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1.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因此,属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筹建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舒榕斌、施伟民、李云章、姚忠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罗伟德先生、张林俭先生、李志强先生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和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的,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投资设立财务公司尚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筹建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筹建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4- 046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财务报告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准则导致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由此产生的会计科目核算调整,仅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科目金额产生影响,对2013年度报告、201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没有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上述准则内容和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有关调整事项内容列示公告如下:

(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会计报表科目2013年12月31日2014年9月30日
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 165,918,242.02- 90,879,117.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5,918,242.02+90,879,117.02
利 润 表  

调整的明细情况如下:

1、对2013年年报的影响明细:

单位:元

股权项目名称股权比例(%)2013年12月31日说 明
上海外高桥典当有限公司17.53,500,000.00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8.1160,124,602.522013年分得股利31101871.22元
上海国联有限公司1024,663,970.00 
上海四通现代仓储有限公司102,069,125.002013年分得股利80000元
上海外红伊势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2,590,544.502590544.50元为已抵减减值准备后的净额;2013年度分得股利108600元
大众保险公司3.247,640,000.00 
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6.1325,330,000.00报告期分得股利294240元
合 计165,918,242.02科目间金额调整,对资产总额无影响

(2)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表的影响明细:

单位:元

股权项目名称股权比例(%)2014年9月30日说 明
上海外高桥典当有限公司17.53,500,000.00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8.1160,124,602.52 
上海国联有限公司1024,663,970.00 
上海四通现代仓储有限公司100本报告期进行股权处置,期末无余额
上海外红伊势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2,590,544.502590544.50元,为已抵减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大众保险公司3.20本报告期进行股权处置,期末无余额
上海外高桥新市镇开发管理有限公司6.130本报告期进行股权处置,期末无余额
合计90,879,117.02科目间金额调整,对资产总额无影响

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因调增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项目公司无活跃市场价值,仍按历史成本价计量,故对净资产无影响;

对利润表的分析:追溯调整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利分红,均在“投资收益”科目中明细核算,与追溯调整前一致,故对净利润无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科目金额产生影响,对2013年度报告、201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没有影响。

(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的议案》。详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44)。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财务报告影响的分析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以及对财务报告影响的分析。

(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所修订的会计准则之具体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同意公司按照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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