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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TitlePh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雷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亚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82,691,476,073.05 | 36,598,364,610.30 | 125.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822,511,497.78 | 15,459,493,494.66 | 92.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62 | 2.53 | 43.08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91,483,505.01 | -804,542,761.27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84 | -0.13 | 不适用 |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3,601,865,753.67 | 2,384,530,886.78 | 51.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82,238,635.72 | 838,404,095.78 | 76.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73,835,136.41 | 839,303,541.17 | 75.6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9 | 5.63 | 增加2.76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4 | 64.2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4 | 64.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4 | 64.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4 | 5.64 | 增加2.7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327.98 | 3,019,689.53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5,227.44 | 5,314,127.44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02,402.52 | 3,384,750.76 | | | 所得税影响额 | -338,075.49 | -2,929,641.9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4,221.36 | -385,426.49 | | | 合计 | 940,005.13 | 8,403,499.31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户) | 179,542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 2,514,609,852 | 30.55 | | 质押 | 1,250,000,000 | 国有法人 | |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 1,799,561,764 | 1,799,591,164 | 21.86 | 1,799,561,764 | 质押 | 1,799,561,76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223,724,071 | 2.72 | | 质押 | 205,774,071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222,396,745 | 2.70 | | 无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北京万华信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50,000 | 135,216,991 | 1.64 | | 质押 | 132,4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5,955,845 | 105,955,845 | 1.29 | 105,955,845 | 无 | | 国有法人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9,558,667 | 99,558,667 | 1.21 | 99,558,667 | 无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嘉鑫投资有限公司 | | 98,928,786 | 1.20 | | 质押 | 93,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 90,976,153 | 1.11 | | 无 | | 国有法人 | | 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 | | 89,515,623 | 1.09 | | 质押 | 89,515,623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2,514,609,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4,609,852 | | 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3,724,0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724,071 |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22,396,7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396,745 | | 北京万华信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35,216,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216,991 | | 嘉鑫投资有限公司 | 98,928,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98,928,786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90,976,153 | 人民币普通股 | 90,976,153 | | 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 | 89,515,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89,515,623 | | 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79,963,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963,520 | | 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 56,716,4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716,473 | | 西藏容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54,613,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613,81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项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1-9月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 营业收入 | 3,601,865,753.67 | 2,384,530,886.78 | 51.05% | 因深、沪市场回暖,公司本期各项收入增加;同时民族证券8-9月营业收入并入。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786,997,348.05 | 1,314,362,313.00 | 35.96% | 主要系本期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增加,同时民族证券8-9月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并入。 | | 其中: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546,964,770.29 | 1,200,789,069.22 | 28.83% | 因经纪业务交易量增加及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致使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增加。同时民族证券8-9月经纪业务收入并入。 |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50,672,238.40 | 76,722,387.24 | 96.39% | 主要系本期财务顾问收入增加。 |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52,430,911.51 | 26,907,727.47 | 94.85% | 主要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增加。 | | 利息净收入 | 724,216,125.06 | 551,185,266.27 | 31.39% | 主要系公司融资融券利息及期货子公司利息收入增加,同时民族证券8-9月利息收入并入所致。 | | 投资收益 | 944,338,851.07 | 461,415,132.42 | 104.66% | 主要系本期公司自营投资金融产品收入增加,同时民族证券8-9月投资收入并入。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9,250,096.06 | 41,050,542.67 | 44.33% | 主要系民族证券公允价值变动并入。 | | 其他业务收入 | 86,949,111.34 | 17,162,680.52 | 406.62% | 主要系子公司咨询收入及大宗商品买卖收入增加所致。 | | 营业支出 | 1,721,010,234.26 | 1,352,719,384.81 | 27.23% | 主要系本期业务及管理费增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6,160,081.26 | 101,670,488.18 | 53.59% | 主要系本期应税收入增加所致。 | | 业务及管理费 | 1,516,006,104.25 | 975,804,207.60 | 55.36% | 主要系本期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迅速影响业务管理成本增加,同时民族证券8-9月业务管理费并入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5,301,649.92 | 274,544,945.25 | -98.07% | 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 | 其他业务成本 | 43,542,398.83 | 699,743.78 | 6122.62% | 主要系子公司咨询业务成本及大宗商品买卖成本增加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408,435,686.34 | 216,168,144.34 | 88.94% | 主要因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主要因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 净利润 | 1,484,138,400.80 | 816,012,401.45 | 81.8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或股东)的净利润 | 1,482,238,635.72 | 838,404,095.78 | 76.79% | 主要因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 少数股东损益 | 1,899,765.08 | -22,391,694.33 | - | 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91,483,505.01 | -804,542,761.27 | - | 主要系本期拆入资金、卖出回购证券融入资金及客户保证金净增加,同时民族证券8-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并入。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34,840,708.97 | -389,413,018.03 | - | 主要系本期收购民族证券,民族证券账面现金余额并入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3,662,487.00 | -228,591,677.08 | - | 主要因本期发行次级债收到现金所致。 |
2、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项 目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 货币资金 | 26,749,242,664.30 | 12,005,077,108.03 | 122.82% | 主要系本期客户存款增加及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结算备付金 | 2,750,483,285.99 | 1,751,628,555.84 | 57.02% | 主要系本期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融出资金 | 19,211,807,200.26 | 7,875,118,896.56 | 143.96% | 主要系本期融出资金规模增加及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98,496,118.08 | 2,155,749,199.48 | 155.06% | 主要系本期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205,826,195.42 | 844,011,814.00 | 279.83% | 主要系本期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及银行间市场回购业务规模增加及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应收款项 | 144,770,259.24 | 93,675,327.32 | 54.54% | 主要系本期期货业务保证金增加所致。 | | 应收利息 | 772,880,652.59 | 318,898,195.74 | 142.36% | 主要系本期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增加及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存出保证金 | 2,252,128,312.44 | 1,468,024,680.16 | 53.41% | 主要系本期转融通保证金及期货业务交易保证金增加所致。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702,769,562.80 | 4,443,284,899.87 | 140.88%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了债券投资规模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27,144,460.02 | 2,156,552,577.69 | 12.55% | 主要系本期根据权益法核算盛京银行产生的损益调整增加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6,390,615.00 | 118,443,890.00 | 57.37% | 主要系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固定资产 | 480,561,964.51 | 241,182,986.78 | 99.25% | 主要系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无形资产 | 131,423,273.32 | 64,154,892.02 | 104.85% | 主要系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商誉 | 5,624,766,756.25 | 224,832,662.91 | 2401.76% | 主要系本期收购民族证券产生的溢价。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1,045,785.52 | 173,487,224.68 | -30.23% | 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应付职工工资减少影响所致。 | | 其他资产 | 399,543,485.73 | 670,171,600.55 | -40.38% | 主要系本期收回银行理财资金所致。 | | 拆入资金 | 3,581,000,000.00 | 200,000,000.00 | 1690.50% | 主要系本期银行同业拆入资金规模、转融通融入资金规模增加及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5,463,063,449.32 | 3,637,008,000.00 | 325.16% | 主要系本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规模增加及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21,584,337,347.87 | 8,791,158,592.98 | 145.52% | 系期末客户账户内结存资金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2,859,063.06 | 360,849,939.70 | 22.73% | 主要系民族证券并入所致 | | 应付款项 | 4,208,154,864.06 | 3,722,490,759.14 | 13.05% | 主要系本期期货业务的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 | 应付利息 | 145,574,028.73 | 32,994,211.67 | 341.21% | 主要系应付次级债利息增加所致。 | | 应付债券 | 3,000,000,000.00 | | - | 系本期发行的次级债余额。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232,101,395.00 | 6,100,000,000.00 | 34.95% | 主要系本期完成了民族证券股权收购,增发股份所致。 | | 资本公积 | 16,579,665,488.07 | 6,025,448,529.01 | 175.16% | 主要系增发股份溢价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了2014年度第四期、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完成201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33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19日、8月14日、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2014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2014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关于201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2014年8月11日,公司控股股权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512252232股本公司股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90976153股本公司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2014年8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95号)批准,本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民族证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票发行结果暨总股本变动公告》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报告书》; 4、201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中国证监会批复及股票发行结果,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条款,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232,101,395元,总股本变更为8,232,101,39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5、201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2014年8月13日,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6、2014年9月1日,独立董事张永国先生因任期已满6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4年9月12日,独立董事王关中先生因其上级单位规定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得在外兼职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2日、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1、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 | 已于2014年8月11日履行完毕。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京大学 | 3、在本单位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同业务或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报告期内,北京大学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在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同业务或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报告期内,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4、如果出现股份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股份公司将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本公司将充分尊重股份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股份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本公司提名的股份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京大学 | 在本校实际控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校及本校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京大学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合法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报告期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 | 1、承诺在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民族证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2、承诺于2013年6月13日买入的29,400股公司股票与重大资产重组中取得的新增发行股票一并履行法定限售义务. | 报告期内,政泉控股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规范同业竞争 |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 只要政泉控股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政泉控股及政泉控股的参、控股公司或政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政泉控股及政泉控股的参、控股公司或政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政泉控股将放弃或将促使政泉控股之参、控股公司或政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 报告期内,政泉控股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 政泉控股及政泉控股的参、控股公司或政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不会利用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制能力操纵、指使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上市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政泉控股及政泉控股的参、控股公司或政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 报告期内,政泉控股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民族证券资产完整 |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 4、关于民族证券及营业部租赁物业备案瑕疵的确认和承诺:民族证券及营业部承租的57处房产中共有56项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对外出租的13处房产皆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就上述情况,政泉控股承诺:如因上述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导致民族证券被处罚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政泉控股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赔偿;
5、关于民族证券部分交易性金融性资产尚未过户的确认和承诺:民族证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包含退市公司湖北洪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简称“生态1”,代码400027)的股票124.35万股,市值为2,300,382.50元;退市公司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简称“龙科1”,代码400048)的股票21万股,市值为130,200.00元。前述两支股票为民族证券在对以往经营资产清理和追讨过程中应得的资产,但目前未登记在民族证券名下。就上述情况,政泉控股承诺:如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无法过户至民族证券名下导致民族证券受到损失,政泉控股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赔偿。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政泉控股正督促民族证券办理相关手续。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在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民族证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5年内解决民族证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 报告期内本公司正与相关各方协商。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难以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按月对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将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因《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公司将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数 270,303,758.00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270,303,758.00元。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1,997,508.00 | 1,997,508.00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197,100,000.00 | 197,100,000.00 | | | 成都老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5,406,250.00 | 55,406,250.00 | | | 期货会员资格 | | | -2,800,000.00 | 2,800,000.00 | | | 济南人民商场 | | | -1,070,280.00 | 1,070,280.00 | | |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1,130,106.42 | 1,130,106.42 | | | 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 | | -60,217.00 | 60,217.00 | | | 减值准备 | | | 2,260,603.42 | -2,260,603.42 | | | 合计 | - | | -270,303,758.00 | 270,303,758.00 | |
3.5.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及2013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留存收益无影响。 3.5.3 其他 以下新会计准则将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5)《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6)《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名称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杰 日期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8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5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余丽女士、李国军先生委托董事长雷杰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汪辉文先生委托董事何其聪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关中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永国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杰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3年至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核算方法。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总裁何其聪先生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郁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熊郁柳女士的任职自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何其聪先生继续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谭剑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信用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信用业务总规模调整为220亿元人民币,由融资融券(含转融通所借资券及券源、套保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不包含资产管理项目)等信用业务共同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在总规模内决定或调整不同业务的具体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熊郁柳女士简历 熊郁柳女士,1982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6年至2007年任DTZ戴德梁行国际顾问行资产评估部主任,2009年5月至2010年3月历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职员、首席执行官助理,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助理总裁、董事会秘书,201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总裁。 附件2: 谭剑伟先生简历 谭剑伟先生,197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7月至1996年9月任职广西桂林工具厂,1996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职桂林中天期货公司,2001年10月至2004年8月任职顺德德力汽车精品有限公司,2007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湖南华天湘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资深经理。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8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2名监事亲自出席会议,监事刘春凤女士委托监事会主席陆琦女士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琦女士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3年至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核算方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8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 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3至2014年相继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议案》,变更会计政策及公司持有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银行”)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核算方法。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需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该上述准则。根据上述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并按照各项具体准则相关衔接规定在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准则对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无影响,亦无需要按照上述各项准则进行追溯调整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公司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金融资产中进行核算,并调整比较财务报表,对2013年财务报表重述项目和金额如下: | 需调整项目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合并 | 母公司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70,303,758.00 | 14,997,508.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0,303,758.00 | -14,997,508.00 |
基于此,公司重新审视了对盛京银行的股权投资。 二、拟变更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 2011年12月26日,公司出资15亿元入股盛京银行3亿股,持股比例为8.12%,为其并列第三大股东,并在其董事会推荐一名股东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将该笔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且按照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每季度确认投资收益。 在证券公司业务深化创新的背景下,本公司积极践行内涵增长与外延扩张发展战略,并着重发展了资本消耗型业务,对净资本的需求不断增加。2013年12月26日和2014年4月26日,盛京银行进行了两次增资扩股,本公司未参与增资,公司持股比例稀释至6.82%。2014年5月30日,在盛京银行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未继续推荐股东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时,公司近年与盛京银行的业务协同和合作极为有限,预计该现状在未来不会发生变化。综合以上因素,公司对盛京银行的投资进行了重新审视,公司对盛京银行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基于此,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认为该股权投资不再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服务,而是作为一项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未来时机适宜时将可能出售该股权来改善现有资产结构。因此,公司计划从2014年10月1日起,不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计量该笔投资,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不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按账面价值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将盛京银行股权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和计量。 本次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调整无需对期初数进行调整,对比较报表无影响。调整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少237,714.42万元,可供出售金额资产相应增加。2013年,公司按权益法确认了39,400.93万元投资收益;2014年,公司按权益法确认了26,993.32万元投资收益;本次变更后,不再根据盛京银行损益情况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该笔股权投资转入金融资产后,相关损益的确认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按照2014年前三季度的平均收益测算,该调整将减少本公司2014年第四季度收益约8,997.77万元;同时,该调整也将对以后年度损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变更。 六、风险提示 变更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尚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变更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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