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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14-07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文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解硕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长263.24%,主要原因一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金额较大;二是本期市场资金面偏紧,公司为应对风险而增加货币资金储备;三是本期期末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87.57%,主要原因是期末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金额较大。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8.18%,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电铜期货套期保证金金额较大。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下降61.60%,原因是套期工具期末浮动盈利金额减少。 工程物资期末较期初增长75.8%,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72.19%,原因是本期预付工程、设备等款项增加。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6.14%,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金额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较期初大幅增加,原因是本期开展了黄金租赁业务。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长43.9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以票据方式结算货款金额较大。 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88.4%,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货款金额较大。 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42.42%,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金额增加,计提的应付利息金额相应增加。 专项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5.12%,原因是公司收到的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34.93%,主要原因是期末套期工具浮动盈利金额较小,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下降。 股本期末较期初增长34.50%,原因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 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长115.05%,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的股本溢价金额较大。 专项储备期末较期初增长373.43%,主要原因是本期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减少。 2、利润表变动项目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长38.81%,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相应增加。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上期人民币升值,公司美元外币借款的汇兑收益金额较大。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长34.79%,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比上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期末黄金租赁业务浮动盈利金额较大。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长61.90%,主要原因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较上期减少。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87.3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长93.14%,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支出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套期工具浮动亏损金额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200.30%,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同时预收货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33.73%,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98.82%,主要原因是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金额较大。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为履行承诺,减少关联交易,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经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通过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11月7日、2013年2月21日与有色控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部分用于拟收购控股股东有色控股持有的庐江矿业100%股权和铜冠冶化经营性资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铜陵有色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11月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16.45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000万股(含28,000万股)。 2013年2月5 日,公司拟收购企业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取得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2013年3月5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3]108号)。 2013年3月2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 2013年5月14日公司实施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3年5月15日,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6.35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8,135万股(取整数,含28,135万股)。 2013年10月8日,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沙溪铜矿矿业权领取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400002013103110131490),采矿权人为庐江矿业,矿山名称为“安徽省庐江县沙溪铜矿”,开采矿种为铜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3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1.402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13年10月8日至2033年10月8日。 2014年1月2日,公司根据当前国内证券市场和公司股价变化情况,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更好地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4年1月20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9.2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9,676万股(含49,676万股)。 2014年3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无条件通过。 2014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3号),核准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676万股新股。 2014年5月29日,公司实施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3年5月30日,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9.16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50,218万股(取整数,含50,218万股)。 2014年9月12日,公司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申购和配售工作。根据薄记建档、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募集资金需求以及《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确认原则,最终确定发行对象为8家、发行价格为9.16元/股,获配总金额4,493,181,794.80元,获配总股数为490,522,030股。 2014年9月25日,8名特定投资者向联合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缴纳了认股款,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2014年9月25日出具了会验字[2014]3002号《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网下申购资金的验证报告》。 2014年9月25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4]3003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14年9月26日,铜陵有色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工作。 2014年10月10日,公司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014年10月1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490,522,030股,已于2014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1日、3月6日、10月10日、2014年1月3日、3月12日、4月15日、5月22日、5月31日、10月16日、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关于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情况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续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2014年4月28日,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且公司(含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有色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款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预计有色财务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日均余额不超过15亿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当期损益及以前年度损益均不产生影响,仅对公司个别报表项目产生重新列报的影响,具体如下: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处理,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投资46,715,000.00元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996,566.30元予以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杨军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4-07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公司主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14年10月20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会董事11名,亲自参加会议董事11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杨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80,000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审字[2014]3108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4-075号)。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4-07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传真的方式发出,2014年10月30日在公司主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吴晓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4-07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冶炼工艺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0月30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3号文核准,铜陵有色以非公开方式发行49,052.203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刊登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4]3003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9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493,181,794.80元,扣除发行费用71,068,248.95元,募集资金净额4,422,113,545.85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管理。 二、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铜陵有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有序推进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对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先行投入。2012年11月7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1,422.59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为80,000.00万元,并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审字[2014]3108号)。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审字[2014]3108号专项鉴证报告。结论为:“我们认为,铜陵有色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铜陵有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14 年10月30 日召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 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七、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铜陵有色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置换金额不超过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该置换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同意铜陵有色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详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监事会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书面意见。 4、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5、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6、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审字[2014]3108号)。 7、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4-07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收购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3号文核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陵有色)以非公开方式发行49,052.203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9.16元。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4]3003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9月25日(即本次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0,522,030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4,493,181,794.80元,扣除发行费用71,068,248.95元,募集资金净额4,422,113,545.85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管理。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 年10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于2014年10月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12 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 年10 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刊载于2014年10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1、收购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于2012年11月7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2013年2月21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评估基准日资产交易价格以经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2012年7月 31日, 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00,090.23万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为139,227.95万元。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有色控股持有的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经营性资产(以下统称“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期间产生的净资产损益,由有色控股承担和享有,并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为依据。交易双方约定以2014年9月30日为标的资产审计基准日,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进行专项审计。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10月30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审字[2014]3108号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收购有色控股持有的标的资产项目:根据公司与有色控股的《资产转让协议》及《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已于2014年9月26日使用募集资金向有色控股分别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50%对价款50,045.00万元和69,614.00万元,共计支付了119,659.00万元首笔收购款项,并对标的资产实施了经营和财务控制,公司确定资产交割日为2014年10月1日,自2014年10月1日起将其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相应调整。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已使用122,893.1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收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 根据公司与有色控股的《资产转让协议》及《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收购标的资产的交割审计报告。依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4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的会审字【2014】3110号《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在2012年7月3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净资产增加382,651,160.91元(系为加快该项目建设,有色控股将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亿元增加至7亿元);依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4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的会审字【2014】3109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审计报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在2012年7月3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净资产增加14,230,424.47元。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4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标的资产审计报告,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总价格为:2,790,063,385.38元,其中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1,383,553,460.91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经营性资产1,406,509,924.47元。 四、收购标的资产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1)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项目:已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工作,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2)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经营性资产收购项目:已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工作,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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