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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4-085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南东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下午15:00-10月30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公司1号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3941.0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以下为各子议案的表决情况: (一)《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江门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42.7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4%,其中现场投票13941.085万股,网络投票1.69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万股;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二)《关于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42.7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4%,其中现场投票13941.085万股,网络投票1.69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万股;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三)《关于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42.77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4%,其中现场投票13941.085万股,网络投票1.69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万股;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四)《关于向交通银行江门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42.82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13941.085万股,网络投票1.74万股;反对0,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2014年10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高德刚律师、何焕明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粉磁材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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