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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版)

  高分子材料专用装备特别是橡胶轮胎专用装备在华工百川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大,橡胶轮胎专用装备行业及橡胶行业与经济的整体运行状况有很强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使得橡胶轮胎专用装备企业业绩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出现下滑或衰退,下游轮胎行业出现行业景气度下降的情况,则华工百川橡胶轮胎专用装备业务将相应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故华工百川发展会面临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5、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及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华工百川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0,754.26万元、38,269.62万元、52,762.99万元,净额为15,525.66万元、31,616.30万元和45,427.62万元,报告期内,华工百川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迅速。

  过去几年,得益于下游轮胎行业的快速发展,华工百川业务增长较快。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扩大规模,华工百川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客户信用条件的要求,在业绩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的规模也迅速扩大。此外,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华工百川生产运营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延迟支付采购款、延迟交货时有发生,影响客户信心和企业信誉,加之下游轮胎行业也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下游客户也乐意以华工百川延迟交货为理由,延迟支付对华工百川的采购款,也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

  华工百川下游客户中,部分民营轮胎企业由于体量较小、品牌知名度不够,抗风险能力较差,鉴于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因此华工百川应收账款存在坏账损失的风险。

  截至2014年6月30日,华工百川对好友轮胎有限公司、沅江博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风险较大客户的应收账款3,408.76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客户,也根据账龄,按照佛塑科技的坏账计提政策(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4-5年80%、5年以上100%)计提了3,926.60万元的坏账准备。

  尽管华工百川按佛塑科技的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7,335.37万元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截至2014年6月30日,华工百川的应收账款净额仍达到45,427.62万元,规模偏大。

  公司为了应对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除要求华工百川按佛塑科技的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外,还与交易对方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里约定,截至2014年6月30日,华工百川经审计后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净额,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经营管理团队有责任负责全额收回或计提坏账准备;如前述款项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全额收回的,由标的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计提为坏账准备。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标的公司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及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6、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华工百川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1,105.27万元、25,642.49万元和28,146.01万元,存货余额较大。

  华工百川存货的种类主要包括专用装备类和材料及制品类。由于专用装备的销售合同一般金额较大、产成品单位价值较高、对应的原材料和在产品价值也相对较高,因此华工百川存货的余额主要体现了专用装备类存货的特征。

  报告期内,华工百川各期末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及在产品构成。华工百川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专用装备的销售合同一般合同金额较高,导致按照销售合同组织生产所采购的原材料金额较大。专用装备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常常出现跨期生产现象,导致各期末在产品余额相应较高。华工百川已完工的专用装备产品一般会及时组织发货,因此各期末产成品余额不高,主要为生产的样机等。

  存货余额较大不仅占用了华工百川较多的营运资金并导致华工百川存货周转率较低,而且可能存在存货发生减值的情形,从而对华工百川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技术风险

  (1)不能保持技术先进性的风险

  华工百川专注于高分子材料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其高分子材料及核心加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被认定为广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但若华工百川未来不能持续保持与其发展相匹配的研发投入,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在新产品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导致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华工百川将可能面临不能保持技术先进性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侵权的风险

  华工百川业务以技术为驱动,不少关键技术为其独创。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工百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专利59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拥有软件著作权13项,软件产品9项。虽然华工百川完全拥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并已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涉密保护机制,但若出现不可控的因素导致其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侵权,将会对自身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的风险

  华工百川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6月受托研发、技术转让及其他技术服务的收入分别为406.00万元、401.70万元和0万元,报告期内该项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尽管华工百川拥有人才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并专注于高分子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但在研发项目立项和实施过程中,倘若研发项目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则会造成研发资源的浪费,故技术成果的取得存在一定的风险;倘若研发成果不能契合市场需求,则技术转让收入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研发成果产业化风险

  华工百川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分子材料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创新与技术集成创新为支撑,致力于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实践。华工百川建有中试规模的最小工业化单元和检测、调试平台,以便尽可能释放工业放大过程中的风险,更好地实现与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的对接。通过对研发成果已实现产业化的有关核心人员实行持续奖励等措施,华工百川形成了促进研发成果产业化的长效激励机制。在研发成果商业价值的具体实现方式上,华工百川建立了完善的评估决策体系,能根据客户需求、自身条件及风险选择等因素科学决策。

  华工百川在研发成果产业化方面拥有科学的决策机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由于产业化过程影响因素非常复杂,存在研发成果不能及时产业化或者产业化失败的风险。

  8、人力资源风险

  华工百川作为技术驱动型企业,在技术研发和技术输出管理过程中,需要大量既懂技术懂市场、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人才是华工百川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是其赖以生存和持续成长的根本。截至2014年6月30日,华工百川拥有研发人员117人,占员工总数的19.15%;拥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者127人,占员工总数的20.79%,其中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52人,占员工总数的8.51%。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人才的争夺亦趋于白热化,如果华工百川未来不能保持对人才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将可能面临因竞争而导致的人才流失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华工百川的高级管理、核心技术人员已成为华工百川的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工百川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将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且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均将直接或间接承担华工百川的业绩承诺实现责任,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也将分期解锁。上述安排有利于保障华工百川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与上市公司的长期利益一致,提高相关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降低离职风险。

  此外,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保证在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的前提下,自交割日起在标的公司的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上述安排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华工百川核心管理、技术人员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离职风险。

  9、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营业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字[1999]第2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华工百川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从2013年8月1日开始,华工百川所属从事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取得技术合同认定并经税务局备案后由原先免征营业税部分继续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发[2011]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华工百川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至上述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期满后,继续享受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2003年7月11日,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粤R-2003-0123号,无期限),华工百川被认定为软件企业。2008年12月16日, 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华工百川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0844000423、有效期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华工百川成为广东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取得证书编号为GF201144000590、有效期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度-2013年度华工百川执行所得税率为15%。2014年1-6月华工百川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处于申请复审阶段,根据以往复审情况基本确定复审能顺利通过,故所得税仍按15%执行。

  ②华工百川之子公司柳州百川于2009年9月1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柳州百川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证书编号为GF201245000092、有效期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2012年度-2014年1-6月柳州百川执行所得税率为15%。

  ③根据《关于认定2011年广西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桂高认字(2011)31号》,华工百川之子公司桂林百川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145000011、有效期3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桂林百川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2011年度-2013年度执行所得税率为15%。2014年1-6月桂林百川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处于申请复审阶段,根据以往复审情况预计本次复审能顺利通过,故所得税仍按15%执行。

  报告期内,华工百川及其子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均是基于国家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华工百川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营业税优惠,主要基于国家对技术转让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的增值税优惠,主要基于国家对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的所得税优惠,主要基于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上述政策均已实施较长时间,普适于从事类似业务的企业,华工百川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享受个别、特殊税收优惠的情况。

  如果华工百川及其子公司未来不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华工百川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10、市场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华工百川已成为业内为数不多的高分子材料集成技术一揽子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但随着竞争对手实力不断增强以及潜在竞争对手的进入,华工百川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华工百川不能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融资能力、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实力,未来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存在因竞争优势减弱而导致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一、一般术语

  ■

  二、专业术语

  ■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产业并购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佛塑科技作为国内塑料新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已逐步形成以渗析材料、电工材料、光学材料和阻隔材料四大系列产品为框架的产业布局,确定了“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研发与生产,定位于产业高端化、经营国际化,依托技术创新和精细化管理,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和团队,打造卓越运营能力,成为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的领跑者”的发展战略。

  华工百川经过多年来持续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实践,目前在高分子材料专用装备开发技术、软件控制技术、成型工艺技术、在线检测技术、材料改性技术及其集成方面的综合实力进入国内领先行列,是我国高分子材料相关领域中少数集专用装备开发与制造、加工工艺软件开发、材料及制品研发与生产、成套技术服务于一身的高分子材料集成技术一揽子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

  佛塑科技制定了产业并购的发展战略,拟充分利用资本运作平台,通过产业并购,扩大优势产业的投资规模,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战略执行力和营运管理能力;同时迅速完善产业链条,向上下游拓展业务,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佛塑科技本次购买华工百川100%股权,有利于公司在高分子材料领域深入发展,构建新的利润增长极。

  (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高分子材料及其专用装备行业

  高分子材料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尤其是高性能复合高分子材料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一直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发展方向。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颁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将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制造技术及关键设备、新型高档耐磨防爆汽车轮胎规模化生产线、激光测量仪器、高精度塑料加工成形设备、数控专用机床及生产线、高精度大型复合材料缠绕-铺带-铺丝设备及相关工艺过程分析-模拟和优化软件、嵌入式软件、工业软件、改性塑料及塑料改性技术、汽车轻量化热塑性复合材料、生物质基功能高分子新材料生产技术等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201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

  2011年2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发展高性能工程塑料、高性能子午胎、可降解类产品、有机硅、高分子材料和特种碳纤维以及聚氨酯等,加大改性技术及合成树脂、合成橡胶方面的投入。

  (三)功能高分子材料行业未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功能高分子材料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功能高分子材料与常规高分子材料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物理化学性质。功能高分子材料是高分子材料科学领域中发展最快、最具重要意义的新领域。它以其独特的电学、光学、磁学以及其他物理化学性质在现代生产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将持续至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各种具有电、磁、光学、耐磨、耐腐蚀等特殊性能要求的、与传统高分子有明显差别的高性能高分子材料已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新兴产业。

  从总体上看,国内功能高分子材料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高分子材料已经从传统行业逐步渗透到如汽车、建筑、新能源、电子、造船、医疗、航天航空以及军工业等高端行业中。

  其中,木塑材料、改性塑料和改性聚氨酯可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气、交通、家具、家电、建筑、制鞋等诸多下游行业,呈逐步扩大之势,“以塑代钢”、“节材代木”发展战略,以及未来在高铁、造船、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应用前景,为木塑材料、改性塑料和改性聚氨酯行业预留了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本次重组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并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本次重组是佛塑科技深化国企改革所实施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的导向。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增强高分子新材料领域研发及产业化能力

  华工百川在高分子材料专用装备开发技术、软件控制技术、成型工艺技术、在线检测技术、材料改性技术及其集成方面的综合实力进入国内领先行列,是目前我国高分子材料相关领域中唯一集专用装备开发与制造、加工工艺软件开发、材料及制品研发与生产、成套技术服务于一身的高分子材料集成技术一揽子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华工百川背靠华南理工大学,在多学科人才选聘、培养、交流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华工百川借助自身研发平台,已打造出一支在高分子材料相关领域专业覆盖面广、经验丰富、结构合理、配合默契的高水平研发和产业化团队,而且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促进创新的运行机制,并拥有高分子材料集成技术优势及产业化优势。

  华工百川技术研发实力雄厚,目前拥有软件著作权13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9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59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专利5项,并拥有多项技术储备。此外,华工百川还拥有多个已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增强了在高分子材料,特别是改性聚氨酯、改性塑料、木塑等材料细分行业的研发、销售能力;同时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在高分子领域强大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原有主要产品塑料材料同属于高分子材料领域,研发及产业化能力也将得到有效提升。

  (二)进一步完善产业链,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发展前景乐观。随着改性技术的进步,通用塑料通过改性提升了性能,将挤占部分传统材料的应用市场。预计到2015年,国内改性塑料消费量有望达到1,000万吨,2010-2015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4.8%。

  市场对塑料的消费稳定,使得这一产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相对较小,一般每年都会有5%-10%的稳定增幅。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开发无污染、可降解、可再生的绿色环保型改性塑料产品成为新的热点;目前,改性塑料制品主要覆盖家电、汽车、电子等行业,其中汽车行业是当前市场最大、前景最好的应用领域之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改性塑料的应用开拓了广阔空间。

  上市公司在工程塑料业务领域已经展开了布局,多个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均涉及该领域高分子新材料,在高分子材料领域,交易双方在技术研发、产业化上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三)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华工百川是目前我国高分子材料相关领域中唯一集专用装备开发与制造、加工工艺软件开发、材料及制品研发与生产、成套技术服务于一身的高分子材料集成技术一揽子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6月,华工百川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1,001.18万元、40,227.84万元和20,633.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91.31万元、3,722.77万元和400.39万元。华工百川营业收入比较稳定,但由于2013年起受制于资金瓶颈,营运资金紧张,财务成本高企,盈利能力明显下滑,本次交易后,华工百川获得发展所需后续资金,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科技园、联创创业、马铁军、达晨财信、张海、诚信创业、浩淼自控、惠洋电器、懋森信息和达晨创业等10名华工百川股东承诺2015年-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5,382万元、6,873万元、8,475万元,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5年12月31日之后实施完成,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往后顺延,2018年度净利润承诺数为9,636万元。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释放。

  华工百川未来随着业务的拓展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佛塑科技可以利用自身技术、品牌、资金、产业化等优势,使华工百川的橡胶机械、木塑、改性塑料、改性聚氨酯等业务与公司目前业务产生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拓展新的业务范围和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2014年7月,公司开始与华工百川及其股东进行沟通,协商本次交易事宜。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如下:

  1、2014年9月28日,华工百川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科技园、联创创业、马铁军、达晨财信、张海、诚信创业、浩淼自控、惠洋电器、懋森信息和达晨创业将所拥有的华工百川100%股权转让给佛塑科技。

  2、2014年10月13日,诚信创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佛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诚信创业所持华工百川7.8758%股份,并同意诚信创业与佛塑科技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3、2014年10月14日,惠洋电器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佛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惠洋电器所持华工百川4.7167%股份,并同意惠洋电器与佛塑科技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4、2014年10月14日,达晨财信、达晨创业通过内部重大事项审批流程,同意佛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达晨财信、达晨创业所持华工百川9.9805%、2.3583%股份,并同意达晨财信、达晨创业与佛塑科技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6、2014年10月14日,科技园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佛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科技园所持华工百川23.7720%股份,并同意科技园与佛塑科技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7、2014年10月14日,联创创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佛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联创创业所持华工百川18.8667%股份,并同意联创创业与佛塑科技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8、2014年10月14日,浩淼自控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佛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浩淼自控所持华工百川6.0001%股份,并同意浩淼自控与佛塑科技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9、2014年10月14日,懋森信息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佛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懋森信息所持华工百川4.5653%股份,并同意懋森信息与佛塑科技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10、2014年10月14日,华工百川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所有股东一致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华工百川合计100%股权转让给佛塑科技。

  11、2014年10月27日,公司与科技园、联创创业、马铁军、达晨财信、张海、诚信创业、浩淼自控、惠洋电器、懋森信息和达晨创业以及华工百川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12、2014年10月27日,公司与科技园、联创创业、马铁军、达晨财信、张海、诚信创业、浩淼自控、惠洋电器、懋森信息和达晨创业签署了《股份补偿协议》。

  13、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广东省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

  2、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本次交易;

  3、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四、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本次交易对方系华工百川所有10名股东:科技园、联创创业、马铁军、达晨财信、张海、诚信创业、浩淼自控、惠洋电器、懋森信息和达晨创业。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工百川100%股权。

  根据中联羊城出具的中联羊城评字[2014]第VSGQC0221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选取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对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华工百川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71,498.20万元。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专字[2014]G1403812001号《审计报告》,华工百川于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0,489.71万元,评估增值21,008.49万元,评估增值率41.61%,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华工百川100%股权作价为71,498.00万元。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适用《重组办法》

  本次交易中佛塑科技拟购买华工百川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工百川将成为佛塑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佛塑科技和华工百川经审计的 2013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指标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佛塑科技的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取自经审计的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计算占比情况时,华工百川的资产总额指标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取自经审计的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指标均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取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

  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并经财务顾问核查,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但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故仍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科技园、联创创业、马铁军、达晨财信、张海、诚信创业、浩淼自控、惠洋电器、懋森信息和达晨创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均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967,423,171股,广新集团持股比例为25.90%3,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新集团持股比例为22.28%,仍为佛塑科技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共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20,164,700股,按拟募集不超过20,000万元的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底价5.36元计算,向不超过10名符合资格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37,313,432股,以此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新集团持股比例为22.28%。

  第二节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SPG HI-TECH CO., LTD.

  注册资本:967,423,171元

  法定代表人:李曼莉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

  股票简称:佛塑科技

  股票代码:00097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47243

  税务登记号码:440601190380023

  组织机构代码:19038002-3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高分子聚合物、塑料化工新材料、塑料制品、包装及印刷复合制品、热缩材料、工程塑料制品、建筑及装饰材料、电线电缆产品、聚酯切片和化纤制品(上述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料机械设备制造、加工及工程设计安装;辐照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仓储、货物的运输、流转与配送;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提供土地、房产、设备、车辆租赁服务。

  二、历史沿革

  佛塑科技的前身为“佛山市塑料皮革工贸集团股份公司”,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府办复[1987]106号文”及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88]165号文”进行股份制探索,于1988年6月28日在广东省工商局登记设立。

  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佛山市电器照明公司等三家企业筹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联审办[1992]36号文)批准,公司进行股份制规范化改造,1994年6月20日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确认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体改[1994]14号文)确认为规范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过股份制规范改造后,总股本为278,450,600股,其中,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股数为147,028,500股,占总股本的52.80%,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持股数为110,024,400股,占总股本的39.52%;内部职工持股数为21,397,700股,占总股本的7.68%。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于1995年1月25日作出的《关于授权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经营所属企业公有资产的批复》(佛府函[1995]005号文),以及佛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2月4日作出的《关于授权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经营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批复》(佛资委[1999]03号文),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被授权经营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包括持有的国有股权及权益),持有公司147,028,5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80%,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0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3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000,000股,总股本变更为373,450,600股,其中,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持股数为147,028,500股,占总股本的39.37%;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持股数为110,024,400股,占总股本的29.46%;内部职工持股数为21,397,700股,占总股本的5.73%;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为95,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5.44%。

  2002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与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公司的11,002.44万股股份以32,457.1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富硕宏信。由此,富硕宏信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0,024,4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46%。

  2003年4月21日,公司21,397,700股内部职工股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社会公众持股数变更为116,397,700股,占总股本的31.17%。

  2004年3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2号)核准,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股份,其中公司国有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和法人股股东富硕宏信放弃该次配股权利,公司实际配售股份34,919,310股。此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8,369,910股,其中,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持股数为147,028,500股,占总股本的36.00%;富硕宏信持股数为110,024,400股,占总股本的26.94%;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为151,317,010股,占总股本的37.06%。

  2005年12月27日,广东省国资委作出《关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国资函[2005]522号),批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和富硕宏信遵守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5,598.72万股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和富硕宏信赠送的3.7股普通股。前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月6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06年1月16日实施完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408,369,910股,其中,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持股数为103,554,066股,占总股本的25.36%;富硕宏信持股数为97,511,540股,占总股本的23.88%;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为207,304,304股,占总股本的50.76%。

  2006年6月,公司经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份,总股本由此增至612,554,865股。

  2009年7月,经广东省国资委《关于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以公开征集方式拟协议转让所持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的批复》(粤国资函[2009]253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551号)批准,2009年8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的127,307,201股国有股份转让给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新外贸持有公司127,307,2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78%,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1年4月,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佛山市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深交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佛塑科技”。

  2012年6月,公司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612,554,8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元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18,832,297股。

  2013年12月1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55%股权过户至佛塑科技名下。12月25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的48,590,874股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918,832,297股增加至967,423,171股。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未发生变动,也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佛塑科技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各类高分子聚合物、塑料化工新材料、塑料制品、包装及印刷复合制品、热缩材料、工程塑料制品、建筑及装饰材料、电线电缆产品、聚酯切片和化纤制品等。

  2009年8月广新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公司确立了“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研发与生产”的发展战略,全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电池膜、偏光膜等优势项目的增资扩产,调整产品结构,现已逐步形成以渗析材料、电工材料、光学材料和阻隔材料四大系列产品为框架的产业布局。公司近期研发的复合智能节能薄膜项目、新型无孔透湿防水功能薄膜项目等,标志着公司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端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13年相比2012年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是受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顺通聚酯切片有限公司停产技改的影响。

  五、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所审字 [2013]第12005070019号、广会审字[2014]G14001210015号、广会审字[2014]G14001210441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六、股权结构及前十大股东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14年6月30日,佛塑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前十大股东

  截至2014年6月30日,佛塑科技前十大股东如下:

  ■

  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控股股东概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新集团,截至2014年6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250,599,212股,占总股本的25.90%。

  广新集团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1、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Guangxin Holdings Group Co.,Ltd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66号21至26层

  主要办公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东塔

  法定代表人:李成

  注册资本:16亿元

  成立(工商注册)日期:2000年9月6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45367

  组织机构代码号: 72506347-1

  税务登记证号:440102725063471

  经营范围:股权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管(上述范围若须许可证的持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除需前置审批及专营专控商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历史沿革

  广新集团是在1999年国家实施“政企分离”的背景下,经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粤办发[2000]9号文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粤经贸监督[2000]653号文批准,由原广东省外经贸委系统的企业(不含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广东省贸促会脱钩企业合并组建,于2000年9月6日注册成立的授权经营企业集团, 设立时名称为“广东省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2002年6月10日,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粤经贸[2002]355号《关于同意广东省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函》,同意广东省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和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为60,000万元。广东省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已依法进行了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

  2003年4月9日,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粤财企[2000]68号文的规定,决定将广东省财政厅划拨的300万元启动扶持资金作为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同意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60,300万元。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已依法进行了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7月24日,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以资本公积99,7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的决议。2008年8月1日,广东省国资委会出具粤国资函[2008]423号《关于同意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99,7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已依法进行了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登记完成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60,000万元。

  经广东省国资委于2010年12月16日出具粤国资函[2010]928号《关于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和广东省工商局于2011年1月4日出具的粤核变通内字[2011]第1100000071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新集团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没有发生变化。

  3、广新集团主营业务情况

  广新集团是2000年由广东省属原主要专业外贸公司组建的国有大企业集团。经过十多年发展,广新集团实行“科、工、贸、投”一体化战略,逐步形成了以有色建材、矿冶化工、机电装备、轻工食品等四大支柱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经营格局,实现从低端经营向高端经营的重大转变,生产制造能力有所提高,品牌形象有所提升,形成了具有较强国际资源整合能力和竞争力的国际化企业集团。广新集团下辖22家一级企业,在职员工2.5万人,已控股和参股了7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培育了“珠江桥”、“星湖”、“PACO柏高”、“生益科技SL”、 “兴发牌”等中国驰名商标和汾江牌、双象牌、HG牌、珠江桥牌、兴发铝材等中国名牌,发展了14个广东省著名商标和26个出口名牌,拥有7个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及162项国家专利知识产权。2013年在中国企业500强名列第175位。广东企业500强第16位。在中企联“2013中国 100大跨国公司”名列第61位。

  目前,广新集团从现有产业基础出发,结合培育综合性跨国公司战略转型的要求,推进集团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形成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重点相适应的核心产业。

  4、广新集团控制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广新集团的控制权结构为:

  ■

  广东省人民政府为广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新集团的股权未受限制。

  5、广新集团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广新集团全资及控股、参股公司按照行业类别进行分类如下:

  ■

  (二)实际控制人概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广东省人民政府。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系华工百川的全体股东,分别为科技园、联创创业、马铁军、达晨财信、张海、诚信创业、浩淼自控、惠洋电器、懋森信息和达晨创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股东持有华工百川的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

  二、本次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一)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2000年6月14日,科技园取得了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出具的营业执照。科技园股东为广州华工大集团有限公司及华南理工大学实业总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股东结构如下表:

  ■

  2013年12月30日,科技园通过股东会决议,股东“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实业总厂(以下简称“实业总厂”)”更名为“广州华工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机电”)”,上述事项已经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014年4月,光机电与化工大资产经营公司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光机电将其所持有的科技园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华工大资产经营公司。股东结构变更为:

  ■

  3、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华工百川外,主要下属企业(持股5%以上)基本情况如下:

  ■

  4、股权控制关系及股东情况

  科技园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注:广州华南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资产经营公司”;广州华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科技公司”;广州华工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光机电”;广州华工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工大集团”。

  华南理工大学间接持有科技园100%的股权,为科技园的实际控制人。

  5、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科技园的主营业务为主要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未发生变化。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二)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企业设立

  1999年9月23日,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经济基金委员会及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3,200万元设立,其中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经济基金委员会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0%。上海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联创创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2)历次股权变动

  1)增资事项

  2000年5月,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由32,000,000元增资至107,956,000元。其中上海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7,978,000元,占注册资本50%,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经济基金委员会增资37,978,000元,占注册资本5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后,联创创业股权结构变更为:

  ■

  2)增资事项

  2000年12月,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由107,956,000元增资至147,956,000元。其中上海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增资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50%,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经济基金委员会增资2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5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后,联创创业股权结构变更为:

  ■

  3)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

  2003年9月,联创创业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将联创创业注册资本由147,956,000元增资至278,727,909元。增加注册资本中,由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7,383,744元,由KINGLAND OVERSEAS DEVELOPMENT INC.(维尔京群岛)出资47,383,744元,由ASIAGROWTH INVESTMENTS LIMITED(西萨摩亚)出资36,004,421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04年2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经济基金委员会、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与ASIAGROWTH INVESTMENTS LIMITED(西萨摩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出资5,689,661.50元转让给ASIAGROWTH INVESTMENTS LIMITED(西萨摩亚)。引入上述外资股东后,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为:

  ■

  4)减资事项

  2013年8月9日,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将联创创业注册资本由278,727,909.00元减资至37,000,000.00元,其中上海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减少出资59,223,338.50元,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经济基金委员会减少出资59,223,338.50元,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减少出资41,093,744.00元,KINGLAND OVERSEAS DEVELOPMENTINC.(维尔京群岛)减少出资41,093,744.00元,ASIAGROWTH INVESTMENTS LIMITED(西萨摩亚)减少出资41,093,744.00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3、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华工百川外,主要下属企业(持股5%以上)基本情况如下:

  ■

  4、股权控制关系及股东情况

  ■

  其中KINGLAND OVERSEAS DEVELOPMENT INC.(维尔京群岛)的股权结构如下:

  ■

  联创创业主要管理人叶峻先生的简历如下:

  ■

  5、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联创创业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为股权风险投资,未发生改变,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2014年6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马铁军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注:桂林悍马百适轮胎科技有限公司系广州悍马全资子公司。

  3、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马铁军除持有华工百川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企业设立

  2006年2月5日,达晨财信由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熊人杰、刘昼、周江军、文啸龙、肖冰、胡德华、傅哲宽和梁国智以现金共同出资设立。

  达晨财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上述出资已由深圳邹招保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出资到位。

  (2)历次股权变动

  1)2007年3月8日增资事项

  2007年2月5日,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拟将达晨财信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资至1,000.00万元。全体股东实际累计缴付出资额为1,015.50万元,其中15.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增资完成后,股东结构比例如下:

  ■

  上述增资事项已由深圳邹招保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增资到位。

  2)2008年1月7日股权转让事项

  2007年10月15日,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0%股权作价100万元,转让给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毕后,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

  3)2013年8月20日股权转让事项

  2013年8月20日,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傅哲宽将其持有达晨财信的0.75%股权以18.375万元价格转让给熊人杰,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变更完毕后,股权结构变更为:

  ■

  4)2014年5月6日

  2014年5月6日,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熊人杰将其持有达晨财信1.16%的股权,分别以3万元价格转让0.3%股权给受让方刘昼、以3万元价格转让0.3%股权给受让方肖冰,以3万元价格转让0.3%股权给受让方梁国智、以2.6万元价格转让0.26%股权给受让方胡德华,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毕后,股权结构变更为:

  ■

  上表中的自然人股东简历如下:

  ■

  3、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华工百川外,主要下属企业(持股5%以上)基本情况如下:

  ■

  (下转B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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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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