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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14-047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2014-1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薛瑜、方亚华、杨建伟、苏志宏、高龙、王皓、刘晓娟、韩红林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45,000元,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122,579,680 元减至122,434,680 元。减资公告将刊登于2014 年11月4日的《证券时报》上,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之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3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107楼6层 公司证券法务部 2、申报时间: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2月19日之工作日9:00-11:30;14: 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飞艳 联系电话:010-59896000 传真:010-59896666 邮编:100105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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