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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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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4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4日上午10:30在江苏海州湾会议中心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11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15:00至2014年11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秦兆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4,668,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2,500,000股的61.5648%。其中: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89,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2,500,000股的0.538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指派苗红伟、吴波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通过银行向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490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5.2%,用于补充远大物产的流动资金,由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124,617,7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4,668,660股的99.9592%);反对50,91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4,668,660股的0.040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苗红伟、吴波。

  (三)结论意见: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股票等相关议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4,500 万股(含 14,500 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2.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85亿元;2013年10月24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3年12月2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13年12月2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与保荐机构会商后,决定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14 年10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2014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4】198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4-3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通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34)。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法律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拟重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2014-052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H股)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墨西哥时间11月3日(北京时间11月4日凌晨),墨西哥通信和交通部宣布,本公司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4家墨西哥本土公司(CONSTRUCTORA Y EDIFICADORA GIA+A, S.A. DE C.V., CONSTRUCTORA TEYA, S.A. DE C.V., PROMOTORA Y DESARROLLADORA MEXICANA, S.A. DE C.V., GHP INFRAESTRUCTURA MEXICANA, S.A.P.I. de C.V.)组成的联合体(CRCC-CSR-GIA-PRODEMEX-TEYA-GHP)中标墨西哥城至克雷塔罗高速铁路项目。项目线路全长210公里,设计时速300公里/小时(电气化双线有砟轨道),计划建设工期1210天,运营维护期1800天,合同金额589.5亿墨西哥比索(约合43.96亿美元,270.1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在项目中承担高速列车供货,金额54.48亿墨西哥比索(约合4.06亿美元,24.97亿元人民币),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3年营业收入的2.55%。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0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随后,公司将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沟通。

  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黔轮胎A 公告编号:2014-031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管洲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管洲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管洲先生将不再任职于本公司。

  由于管洲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管洲先生的辞职将自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管洲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会对管洲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3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学清先生的辞呈。张学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学清先生将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张学清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法定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学清先生的辞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学清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张学清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学清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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